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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财政衔接资金(少数民族发展)阳明洞街道高仓村三组产业路硬化项目监理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8-14 16:52

一、采购条件

根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2021年版)的通知(黔府办发〔2020〕35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修文县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的通知(修府办函〔2024〕26号)文件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效益优先的原则,现对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资金(少数民族发展)阳明洞街道高仓村三组产业路硬化项目监理进行公开采购。

二、项目概况

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资金(少数民族发展)阳明洞街道高仓村三组产业路硬化项目已批复未实施项目1个,批复资金76万元,财评金额为691666.68元,该项目目前正在走招标程序。

三、项目监理采购程序

《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2021年版)的通知(黔府办发〔2020〕35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修文县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的通知(修府办函〔2024〕26号)文件要求“货物和服务类分散采购限额标准50万元。”“采购预算金额50万元(不含)以下的货物、服务类以及60万元(不含)以下的工程类项目,按照各采购单位‘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及内控制度自行采购的要求”,根据阳明洞街道党工委第33次会议精神,本次监理采用询价方式采购。

(一)递交文件

1.递交时间:报价文件递交的时间为:8月19日10:30(现场递交)。报价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之前递交至中央财政衔接资金(少数民族发展)阳明洞街道高仓村三组产业路硬化项目监理采购询价小组(阳明洞街道225办公室),迟到的报价文件将不予受理。

2.文件组成

(1)报价函按照工程结算实付施工方结算总价*X%报价(参考模板附件1);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3)合法的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等(参考模板附件2);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参考模板附件3);

(6)履职承诺函(参考模板附件4);

(7)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8)所有报价资料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二)资料审查。询价小组成员现场揭标,对供应商所报资料进行审查,是否符合规定。

(三)确定成交单位

根据符合采购需求、同等条件下按照价格低、质量优质、诚信服务好的原则,确定项目拟成交单位(原则上低价成交),并将结果当场通知所有供应商,同时提请街道党工委对询价结果进行审核。

(四)授予合同。

经公示及审核无异议后,阳明洞街道办事处将在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成交单位签订监理合同,若成交单位放弃成交项目的,三年内取消在阳明洞街道办事处参与报价的资格。

四、供应商须知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报价单位须按照本公告第三条第一款中时间要求及文件组成要求提供报价资料正本一份、副本一份,报价文件及相关资料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无论其是否成交,均恕不退回。

7.成交单位需对中央财政衔接资金(少数民族发展)阳明洞街道高仓村三组产业路硬化项目进行监理。

8.报价单位若对本项目报价程序或过程有质疑或投诉的,请以单位实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材料以书面形式提出。

9.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报价,原则上不允许街道办干部职工亲属参与。

五、评审方式和评审原则

(一)评审方式

采购人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公开评审,供应商须到场参加,开始评审后十分钟不到场的视为放弃,由询价小组宣布成交结果。

(二)评审原则

根据询价小组集体商定的原则进行评审,原则采取最低价评审方法,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

六、成交监理单位职责

1.成交监理单位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 50319-2013要求对项目进行监理。

2.总监与专监须持证且人证合一,项目在施工时监理单位人员必须到场,擅自缺勤按合同约定扣减监理费。

3.须执行材料见证取样、隐蔽工程验收、关键工序旁站监理;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签发停工令并报告。

4.须现场复核工程量并签认,未签认的不予计量,进度滞后超5%时须书面纠偏。

5.监理资料须真实完整,竣工后10天内移交;严禁与施工方串通,违者解除合同并列入黑名单。

6.因监理失职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七、监理费用支付及税金

1.监理费用支付根据《修文县加强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要求执行,产生的税金由成交企业承担,企业需提供普通发票或增值税发票。

2.项目个数以相关部门批复为准,监理费用待我街道与项目施工方结算金额后,按照结算金额与成交监理单位报价比例进行结算。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发布。

九、联系方式及监督单位

如需获取报价文件及了解更多项目信息,请按以下方式与采购人取得联系。

采购人:修文县人民政府阳明洞街道办事处;

地  址:修文县大青村安置房10栋;

联系人:赵登;联系电话:18285127625

监督单位:修文县人民政府阳明洞街道纪工委;

监督电话:0851-82357317;

地    址:修文县阳明洞街道办事处208办公室

附件:1.报价函(参考模板)

   2.授权委托书(参考模板)

   3.声明(参考模板)

   4.履职承诺函(参考模板)

附件1-4.docx

修文县人民政府阳明洞街道办事处

2026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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