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分类 | 市场监管 | 发文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2-06-28 10:52:08 | 文件有效性 | |
文号 | 发布机构 | ||
内容概述 |
贵州黔天鸿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根据利害关系人朱青松的请求,因你公司未经朱青松本人的同意或授权,冒用朱青松的身份将其注册为股东、监事,采用欺骗手段取得公司登记。本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一款“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市场主体登记的,受虚假市场主体登记影响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向登记机关提出撤销市场主体登记的申请。”,第四十条第二款“登记机关受理申请后,应当及时开展调查。经调查认定存在虚假市场主体登记情形的,登记机关应当撤销市场主体登记。相关市场主体和人员无法联系或者拒不配合的,登记机关可以将相关市场主体的登记时间、登记事项等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45日。相关市场主体及其利害关系人在公示期内没有提出异议的,登记机关可以撤销市场主体登记。”之规定,决定撤销你公司于2018年01月02日取得的公司登记。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本决定书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修文县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直接向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自本决定书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本决定书即视为送达。当事人对本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本决定不停止执行。
修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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