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分类 | 市场监管 | 发文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1-12-01 14:25:31 | 文件有效性 | |
文号 | 发布机构 | ||
内容概述 |
根据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不合格信息,我局对县域内1家食用农产品经营单位进行了立案调查。现将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修文县裕英便利店
(一)基本情况。2021年8月5日,修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贵州谱尼测试技术有限公司对修文县裕英便利店销售的红小米椒进行抽检,检验结论为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当事人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构成经营不合格食用农产品行为。但鉴于当事人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且销售数量较少,在经营该批红小米椒过程中履行了进货查验等义务,不知道所采购的该食用农产品不符合食用农产品安全标准,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决定不予处罚。
(三)原因排查整改情况。当事人保证今后将继续加强进货查验,确保规范经营。
修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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