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补贴项目名称 | 补贴主管部门 | 补贴对象 | 补贴标准 | 补贴申报流程 | 补贴发放频次 | 补贴发放时间 | 补贴制度文件 |
| 1 | 民心计划 | 修文县卫生健康局 | 农村“计生两户” | 400元/人/年 | 县级每年纳入预算,群众申请-村级初审-镇级初核-县级审批,定期发放。 | 每年1次 | 10月31日前 | 《修文县温馨计生民心计划实施方案》修计生字〔2013〕30号 |
| 2 | 特殊家庭慰问金 | 修文县卫生健康局 | 失独家庭 | 1500元/户/年 | 县级每年纳入预算,群众申请-村级初审-镇级初核-县级审批,定期发放。 | 每年1次 | 10月31日前 | 1.《修文县温馨计生民心计划实施方案》修计生字〔2013〕30号; 2.《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工作的实施意见》黔卫计发〔2015〕24号 |
| 3 | 新一轮退耕还林延长期补助 | 贵州省林业局 | 新一轮退耕农户 | 2014年开始实施的第二轮退耕还林还草现金补助期满后,中央财政安排资金,延长补助期限,继续给予适当补助。具体补助年限和标准是:退耕还林现金补助期限延长5年,补助标准为每亩500元,每年每亩100元。 | 各乡(镇、街道)收集、整理、核对农户的兑现信息,将拟发放补助退耕农户名单、退耕面积、补助金额等信息进行造册公示,不少于7天;公示期间,收集村民的意见和反馈,如果有异议,要进行复核,公示无误后上报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县级复核合格录入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集中统发系统,由县财政按清册通过“一卡通”发放至农户账号。 | 每年1次 | 每年6月底前 | 《自然资源部 国家林草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巩固退耕还林还草成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191号 |
| 4 | 上一轮退耕还生态林抚育补助 | 贵州省林业局 | 上一轮退耕农户 | 从2018年起,政策补助到期后符合条件的退耕还生态林纳入森林抚育补助范围,按20元/亩核实下达,每亩每年补助20元,连续补助5年。 | 各乡(镇、街道)收集、整理、核对农户的兑现信息,将拟发放补助退耕农户名单、退耕面积、补助金额等信息进行造册公示,不少于7天;公示期间,收集村民的意见和反馈,如果有异议,要进行复核,公示无误后上报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县级复核合格录入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集中统发系统,由县财政按清册通过“一卡通”发放至农户账号。 | 每年1次 | 每年9月份前 | 《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中央财政林业转移支付有关工作的通知》办规字〔2019〕7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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