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高效使用省级补助资金,扎实推进全县农村残垣断壁清理工作,根据《省财政厅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5年清理农村残垣断壁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25〕13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修文县实际,围绕“清理要求、补助标准、验收要点、各级责任、注意事项”等环节,制定本方案。
一、清理要求
一目标。围绕“两高一景一道”、各类示范点、旅居示范点等重点村寨“整村推进”残垣断壁清理工作,完成清理占地面积不低于51050平方米。
两要素。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民房及附属设施。如:结构失稳、有倒塌风险,对村民生命财产安全构成威胁;无保护利用价值的残垣断壁。如:长期无人维护和监管,严重影响村容村貌,不具有历史文化价值及文物保护价值。
三重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危房。承重结构(梁、柱、墙、屋顶)严重损坏、断裂、倾斜、腐烂、坍塌的长期闲置住房。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附属设施。长期废弃、功能丧失的烤烟房、养殖场、窝棚、圈舍等。存在安全隐患的残垣断壁。年久失修、垮塌或拆除不彻底形成的,墙体严重风化、变薄、断裂、倾斜的土墙、砖墙、石墙。
二、补助标准
一范围。补助资金用于覆盖清理过程中产生的机械、人工、清运等必要成本。
两标准。2025年新实施清理(拆除、修缮等)补助项目,按照占地面积60元/平方米补助,每户最高补助不超过6000元。
两主体。农户(个人)。对自行清理其权属范围内残垣断壁的农户,补助资金直接发放到户(原则上为“一卡通”)。村集体或乡镇政府(实施主体)。对由乡镇或村集体统一组织清理(包括推行以工代赈)的,补助资金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方式拨付至最终收款人(施工方、劳务提供方等)。
三清单。以下情形一律不纳入本项补助范围。违法建筑:农村违章建筑拆除。政策已覆盖项目:危房改造、地灾和生态移民、易地扶贫搬迁中的危房拆除等。与清理无关的支出:单位基本支出、交通工具及通讯设备购置、修建楼堂馆所、发放各种福利性补助、偿还债务本息和垫资等。
三、验收要点
四个时间节点。2025年10月31日前:完成“一村一清单”建立和项目入库。2025年11月15日前:完成“一乡一方案”编制与县级批复。2026年2月底前:完成2025年度清理任务的乡镇初验和县级验收。2026年3月底前:完成2025年度补助资金拨付。
四项过程资料。同意清理确认书:物权人签字按手印的书面同意文件。县乡村三级公示:严格执行县、乡、村三级公示制度。清理前,以“村”为单位全面梳理摸清底数,充分征求村民意见并经其同意确认,形成清单经乡级审核、县级审定;清理后,及时将清理内容、补助对象、补助标准、补助金额等信息在村务公开栏等场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日,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影像资料:拆除前、中、后同角度对比照片或视频。费用凭证:统一组织清理的,需提供主体委托、人工、机械租赁、清运等费用合同及支付凭证等必要资料,以户为单位、以清理面积为准据实补助。
四个支付流程。县级验收通过。乡(镇、街道)及具体实施的各村100%全覆盖验收,县级部门按照拆除数比例抽查20%以上。乡(镇、街道)提交完整报账资料。含验收意见、公示截图、资金申请等。实施清理行政村群众满意度≥90%。县财政局按程序拨付。项目实施部门按照要求支付资金,到户补助通过“一卡通”系统发放,项目类通过国库集中支付至最终收款人。
四、各级责任
县农业农村局:履行牵头抓总职责。负责统筹协调、政策制定、监督管理、经验提炼推广、资金拨付审核,指导项目入库和绩效管理,牵头组织县级验收。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具体项目的实施。提供技术指导,提供清理技术标准,负责指导残垣断壁底数摸排、建筑物性质排查。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制定残垣断壁拆除政策工作指引。配合进行实地勘察,审核清理地块土地是否涉及耕地红线或违法用地。县财政局:履行资金保障与监管职责。负责资金调度、预算审核、支付监督、绩效评价,确保资金安全规范运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履行实施主体责任。负责组织各村开展摸底排查、审核“一村一清单”、编制“一乡一方案”、具体组织实施清理工作、开展初步验收、收集整理“一户一档”资料(含拆除前后同角度照片/视频、费用凭证等)、负责资金申报和公示。村“两委”(村委会):履行群众工作主体责任。负责宣传动员、组织村民代表会议、逐户征求意见并确认、建立“一村一清单”、在清理过程中协调群众关系、配合乡级开展各项工作。充分尊重农民意愿,所有清理工作必须经物权人书面同意。鼓励农户自行清理,激发内生动力。统一组织清理的,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模式,优先吸纳当地农民,特别是脱贫人口和低收入群体参与务工,增加群众收入。
五、注意事项
不搞“一刀切”:尊重群众意愿,严禁强制命令、强制摊派。不搞“大拆大建”:遵循“干净整洁、不过度美化”原则,杜绝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严守安全底线:施工主体要做好安全评估,设置警示标志,确保清理过程中不发生安全事故。严防廉政风险:严禁优亲厚友、虚报冒领、挤占挪用。对违规违纪行为,严肃追责问责。加强宣传引导:做好政策解读,讲清补助标准和负面清单,及时回应群众关切,营造良好氛围。做好舆情管控:加强舆情监测,防范处置因清理工作引发的负面舆情。
附件:省财政厅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5年清理农村残垣断壁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pdf
修文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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