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分类 | 审计结果 | 发文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1-04-04 13:50:00 | 文件有效性 | 是 |
文号 | 发布机构 | ||
内容概述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修文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1年1月26日至2021年3月22日,对修文县文体广电旅游局(以下简称县文旅局)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县文旅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属县级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局本级的预算组成,无二级预算单位。
二、审计(调查)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县文旅局财务核算执行政府会计制度;使用县财政局统一规范的“修文县财务服务平台”进行核算,“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对固定资产进行管理;按照《修文县财政局关于编制2020年年初预算的通知》编制2020年年初预算;2020年度执行中央、省、市各项政策措施到位,各项任务按期、按进度完成、推动和落实。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项目预算执行进度缓慢、预算执行率低。
(二)部分上专资金指标支出不规范。
(三)公务用车支出、管理不规范。
(四)未按合同约定收取履约保证金。
(五)未及时缴纳应交个人所得税。
(六)往来款项长期挂账未清理。
(七)账务调整无依据。
(八)收取体育馆租户水电费未冲减体育馆水电费支出。
(九)职工就餐费未及时收取,就餐费收取后未及时冲减职工食堂开支。
(十)增加的固定资产未记入“固定资产”账。
(十一)未收取晟融公司水电费。
(十二)未按规定将在往来科目核算的两年以上存量资金176,582.15元上缴财政。
(十三)账务处理不正确。
(十四)罚没收入未及时核算、入库。
(十五)罚没物资未按规定处理。
四、审计(调查)处理意见及建议
县文旅局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政府会计制度》《修文县机要通信和应急车辆使用管理试行办法》等财经纪律;建立健全完善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制度进行财务管理、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充分发挥内部监督作用,确保财政资金使用规范和有效。
五、被审计(调查)单位的整改情况。
县文旅局自收到审计报告之日起60日内,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修文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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