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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开发区域(野景点)游玩安全风险及法律责任告知书

发布时间: 2026-06-30 09:42

广大市民朋友: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生态环境,维护公共利益,特提醒广大市民朋友提升自身风险安全意识,不到隐蔽洞穴、山林、河道、瀑布、边坡、滩涂等未开发区域(野景点)游玩。此类区域普遍存在地质灾害、溺水、坠落、迷路、野生动物侵袭、极端天气突发、通讯不畅、救援困难等重大安全风险,极易发生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事故。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凡自愿进入、擅自闯入、躲避巡查进入未开发区域(野景点)游玩、探险、打卡的人员,均视为已充分知晓并自愿承担全部安全风险。因擅自进入此类区域造成自身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全部法律责任与经济损失由当事人自行承担;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生态保护,人人有责。请广大市民朋友珍爱生命、理性出游,选择正规景区、开放区域开展休闲活动,共同筑牢安全防线,守护秀美生态家园!

修文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2026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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