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分类 | 房地产信息 | 发文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2-06-14 16:04:58 | 文件有效性 | 是 |
文号 | 发布机构 | ||
内容概述 |
申请人余应红因继承被继承人赖永祥位于修文县龙场街道虎山苑1幢3单元2层3号的不动产到修文县自然资源局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相关规定,对该申请进行审查并予公示。如对该申请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年7月5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局。逾期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予以登记并颁发《不动产权证》。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修文县自然资源局(修文县龙场驿南路行政中心B区813办公室)
联系电话:0851-82322140
余应红
2022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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