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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文县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42051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5-06-27 18:29
信息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发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5-06-27 文件有效性 是
文号 发布机构
内容概述

李彦宇委员:

您提出的《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建立业主委员会监管机制的提案》收悉。感谢您对基层治理体系建设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贵州省物业管理条例》(2025年1月1日起施行)实施以来,我县严格执行相关新的管理条例,各项工作有序推进。截至目前,我县实施物业服务管理小区48个,成立业主委员会21个(含物业管理委员会1个)。

二、办理情况

根据《贵州省物业管理条例》(2025年1月1日起施行)相关要求,一是我县严格落实业主委员会民办非企业组织备案登记制度,加大对各责任主体单位监督落实,不断完善物业管理相关制度。二是严格执行相关监督管理办法或规定,利用社区物管推动、指导和协助业主大会的设立、业主委员会的选举和换届,指导和监督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人依法履行职责,进一步明确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对业主委员会监督管理主体,加强业务指导和日常监督。三是督促和指导各小区业主委员会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度,定期公开财务收支、重大事项决策等信息,不断完善物业服务管理制度,有效提升服务管理水平。

三、下步工作打算

我县将加强对业主委员会的业务指导和日常监督,定期开展法律法规培训,加强对《贵州省物业管理条例》的宣传、贯彻,引导业主委员会参与到物业管理工作中。


2025年6月27日

(此件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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