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分类 | 公开事项 | 发文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6-08-24 | 文件有效性 | 是 |
| 文号 | 发布机构 | ||
| 内容概述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以及《省发展改革委关于非营利性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收费及有关事宜的通知》(黔发改价格〔2025〕505号)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县成本监审调查、办学实际情况,我局起草形成《修文县非营利性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收费定价方案(征求意见稿)》。依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令第713号)、《贵州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贵州省人民政府令第197号)、《贵州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规定》(贵州省人民政府令第212号),现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请有关单位和个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即2026年9月5日17:00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一、网站留言: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意见征集”栏目,在线提交意见。
二、信函寄至:修文县发展和改革局(收)。
通信地址:贵阳市修文县龙场街道龙场驿南路4号行政中心B区修文县发展和改革局402室。
邮编:550200。
三、电子邮件发送至:675051667@qq.com。
附件:修文县非营利性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收费定价方案(征求意见稿).doc
解读链接:《修文县非营利性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收费定价方案(征求意见稿)》政策解读
修文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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