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分类 | 政府文件 | 发文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6-02-28 | 文件有效性 | 是 |
| 文号 | 修府办函〔2026〕7号 | 发布机构 | |
| 内容概述 |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开区管委会办公室,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县各直属事业单位,县属国有平台公司:
《修文县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已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修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2月28日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贵州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等规定,制定了《修文县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严格履行相关法定程序。承办单位在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时,应报告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情况。
二、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按要求认真组织实施,落实责任分工,把握时间节点,确保按时完成。
三、对县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确需调整或新增的,承办单位要按照《贵州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规定程序办理。
四、县司法局要加强对县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明确的决策事项承办单位履行法定程序的指导。
附件:修文县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修文县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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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事项名称 |
需履行的程序 |
承办单位 |
拟决策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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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修文县“十五五”新型工业化发展专项规划 |
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决定 |
主办单位:县工信局 承办单位:经开区、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修文分局、县水务局、县交通局、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各乡(镇、街道) |
2026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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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修文县文化、体育和旅游产业发展规划 |
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决定 |
主办单位: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
2026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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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修文县城镇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随水费征收方案 |
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决定 |
主办单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承办单位:县税务局、水务局 |
2026年6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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