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分类 | 政府文件 | 发文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5-12-30 | 文件有效性 | 是 |
| 文号 | 修府办函〔2025〕51号 | 发布机构 | |
| 内容概述 |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开区管委会办公室,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县各直属事业单位,县属国有平台公司: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根据《贵州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197号)的要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调整,现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经法定程序批准同意,决定对修文县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作出动态调整,现将调整情况公布如下:
一、调出以下2项决策事项
将《修文县(县城)生活污水治理攻坚行动方案(2025-2027)》《修文县乡镇污水处理费征收工作方案》从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中调出。
二、调整以下3项决策事项时限
将《修文县教育事业“十五五”发展规划》《修文县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文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决策时限由2025年12月调整至2026年6月。
附件:修文县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调整版)
修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2月30日
附件
修文县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调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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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事项名称 |
需履行的程序 |
承办单位 |
拟决策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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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修文县教育事业“十五五”发展规划 |
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决定 |
主办单位:县教育局 |
由2025年12月调整至2026年6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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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修文县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
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 |
主办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
由2025年12月调整至2026年6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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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修文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 |
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 |
主办单位:县发改局 |
由2025年12月调整至2026年6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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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修文县(县城)生活污水治理攻坚行动方案(2025-2027) |
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决定 |
主办单位:县水务局 |
从目录中调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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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修文县乡镇污水处理费征收工作方案 |
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决定 |
主办单位:县水务局 |
从目录中调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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