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分类 | 主要负责人解读 | 发文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6-06-30 | 文件有效性 | 是 |
| 文号 | 发布机构 | ||
| 内容概述 | |||
一、《方案》出台背景
为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严守耕地红线,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永久基本农田“非粮化”,整治耕地撂荒,激励农户正常耕种、养护耕地地力,保障合法种地收益,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修文县2026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二、《方案》编制依据
根据《省财政厅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耕地建设与利用(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25〕170号)、《省财政厅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省级农业生产发展(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粮油作物产能提升)》(黔财农〔2026〕14号)和《省农业农村厅 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26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进行编制。
三、谁能领取补贴?(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农民家庭承包地经营权流转的,原则上补贴给原承包方,流转双方有书面约定的,从其约定。要切实保障进城落户和移民搬迁农户的合法权益。
四、按什么依据面积核算补贴?(补贴核算依据)
1.核心依据:以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到户的耕地面积为基础依据;
2.未确权地块:待确权登记完成后由各乡(镇、街道)申请补发;
3.核心红线(以下9类情形不予发放补贴)
(1)已颁发林权证的林地、已享受退耕还林补贴的土地;
(2)已转为林地、草地的耕地,既种植园林水果、饲草、花卉苗木、林木的耕地(间作、套作粮油作物和蔬菜的耕地除外);
(3)已经作为畜牧水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
(4)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
(5)开展耕种情况核实时,抛荒一年以上的耕地,取消2026年补贴资格;
(6)违反耕地保护的其他情形,如永久基本农田“非粮化”;
(7)承包家庭消亡的,原则上不予发放;
(8)承包方户主死亡,一是家庭承包户剩余成员自愿放弃领取补贴,可以不予发放,二是家庭承包户剩余成员对领取补贴未协商一致的,可暂停发放本年度补贴;
(9)承包方失踪失联的,可暂停发放本年度补贴。
五、补贴标准是多少?(亩均)
(一)2026年当期补贴标准(暂定,最终以乡镇核减核实确定面积后再次测算为准)
1.普通确权耕地:55.5元/亩;
2.种植油菜确权耕地(以2026年为收获季):65.5元/亩;
3.执行规则:同一地块一年只发放一次补贴,不重复叠加。
(二)历年遗留补发标准(往年应发未发补贴)
往年度应发未发历史遗留问题补贴标准按当年度标准补发。
六、补贴发放全流程
流程:村级初审、公示→乡镇复核、公示→县级抽查→兑付前再公示,全程公开透明(为保护农户隐私,身份证、银行卡、手机号不公示)。

七、群众常见疑问解答
1.土地流转给别人种,补贴给谁?
答:原则补贴给原承包确权农户;双方签订书面流转合同约定补贴归种植户的,按合同执行。
2.田地荒了一年还有补贴吗?
答:没有,方案明确抛荒一年以上耕地直接取消当年补贴资格。
3.自家承包地种果树,还能领补贴吗?
答:成片全部改种果树、苗木花卉不予补贴(间作、套种粮油蔬菜且不改变耕地主要耕种属性可正常申领。)
4.户主去世,补贴还能领吗?
答:承包家庭户内还有其他家庭成员,内部协商一致可正常领取;协商不一致暂停发放;全体家庭成员自愿放弃则不予发放。
如无其他家庭成员,整户消亡,原则上不予发放,若本村其他实际耕种农户提供有关印证材料后,可由村集体按程序研究决定暂时由实际耕种人领取。
5.补贴什么时候打到卡上?
答:完成所有层级公示、县级审核后,由财政通过惠民惠农一卡通统一批量发放,农户留意社保卡金融账户到账信息。
6.往年漏发补贴能补发吗?
答:可以。历史遗留应发未发补贴,经村、乡镇(街道)核实核准后,按相关规范程序和对应年度标准统一核算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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