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分类 | 文字解读 | 发文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6-04-08 | 文件有效性 | 是 |
| 文号 | 修府办函〔2026〕11号 | 发布机构 | |
| 内容概述 | |||
一、出台背景和依据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贵安新区办公室关于印发《贵阳贵安2026年森林防灭火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结合修文县森林资源分布、气候特点、防火基础设施以及人员结构等多方面的实际情况,制定《修文县2026年森林防灭火工作安排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二、《意见》出台的目的
坚决防范重大和特别重大的森林火灾事故的发生,同时要全力避免人员伤亡事故的出现,确保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6‰以内,确保能够有针对性地开展相关工作,有效防范森林火灾风险。
三、《意见》的主要内容
《意见》共分为7个部分。一是厘清工作职责,压实森防责任。明确各主体单位要压实属地管理责任、抓实部门监管责任、夯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护林员岗位责任、压实森防队伍培训责任;二是规范运行机制,提升防控效能。要强化预警响应措施、严格执行信息报送机制、抓好协同联动机制;三是严抓隐患治理,消除火灾风险。相关部门按职责对可燃物进行全面排查整治,按“三烧三不烧”原则开展计划烧除,同时严格施工用火管理;四是聚焦关键环节,强化火源管控。紧盯重点区域、严管重点时段、严控重点人群;五是强化应急准备,做好扑救保障。优化应急指挥体系、加强基层能力建设、安全高效处置火情;六是加强宣传教育,提升防火意识。利用宣传月等时段多形式、多渠道开展森林防灭火警示教育宣传;七是加强帮扶指导,严肃整改问题。成立帮扶小组,防火期每月至少帮扶1次,发现问题即刻整改并上报。
四、《意见》涉及范围
各乡(镇、街道)、县有关部门、涉林村(居)、森林经营管理单位和相关企业。
五、《意见》实施时间
《修文县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正式实施。
六、《意见》执行标准
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贵州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
七、《意见》注意事项
(一)严管野外用火。在高温和3级及以上火险等级天气,停止一切野外用火活动,严禁火源进入林区。规范设置41个固定卡点,并全员上岗值守到位。加密巡山护林频次,延长值守时间,严格落实进山车辆、人员检查,杜绝火种上山入林。
(二)严管重点人群。重点关注70岁以上老人、中小学生及特殊群体等重点人群,监护人要切实履行好监护职责,防止其引发火情。
(三)落实责任保包。压实县、乡、村、组四级包保责任,包保领导要到包保责任区督促检查森林防火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同时,要压实护林员巡山巡护责任,及时发现并处理火灾隐患。
(四)做好宣传引导。按照“三烧三不烧”的要求,全方位向村民宣传规范用火知识,提高群众的防火意识;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反复宣传、广泛覆盖,确保宣传工作取得实效。
(五)队伍靠前驻防。专业、半专业队伍要靠前驻防,集中食宿。乡镇、村的应急队伍要备足力量,随时待命。一旦发生火情,要快速响应,科学高效处置,做到打早、打小、打了,防止火势蔓延扩大。
(六)火情快速处置。村级巡逻队伍、乡(镇、街道)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要加强训练,不断提高处置能力。在发生火情时,要迅速集结队伍,快速展开处置,严防小火酿成大灾,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损失。
(七)以案释法教育。县公安局牵头,县自然资源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展联合执法,对每一起火情(灾),严肃查处故意纵火、失火烧山行为,对于高火险天气野外违规用火行为,不听劝诫的人员落实带离告诫,适时开展以案释法警示教育。
(八)严格信息报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带班制度。对贵阳市森林防火综合指挥平台火警信息,要第一时间核实处置并报告。同时,严格执行卫星监测热点核查制度,确保有火必报、报扑同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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