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分类 | 政策解读 | 发文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1-11-01 10:21:34 | 文件有效性 | 是 |
文号 | 发布机构 | ||
内容概述 |
一、出台背景和依据
为切实解决禁限用药物违法使用、常规农兽药残留超标等问题,根据省农业农村厅等7部门《关于印发〈贵州省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黔农发〔2021〕27号)、市农业农村局等7部门《关于印发〈贵阳贵安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筑农发〔2021〕5号)文件要求,结合修文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目标和任务
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进一步推动农业生产方式转型升级,绿色防控技术得到普遍应用,农兽药使用更加科学合理,违法使用禁限用药物问题基本解决,常规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有效遏制,生产销售的食用农产品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属地责任、监管责任、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
三、主要内容
1.严格农药兽药生产经营管理。
2.精准掌握种植养殖情况。
3.转变种植养殖方式。
4.严查种养殖屠宰环节使用禁限用药物行为。
5.管控上市农产品常规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
6.用好达标合格证制度。
7.严格市场准入管理。
8.严格食品生产、餐饮服务环节管理。
9.强化行刑衔接。
10.完善农兽药残留全链条治理机制。
四、涉及范围
治理的重点品种
“一枚蛋”:鸡蛋
“两只鸡”:乌鸡、肉鸡
“三棵菜”:豇豆、韭菜(韭黄)、芹菜
“五条鱼”:大口黑鲈、乌鳢、鳊鱼、大黄鱼、鲟鱼、肉牛、肉羊
全县集中治理上述13个问题突出的品种。
五、实施时间
2021年6月—2024年6月。
六、执行标准
各乡(镇、街道),县相关部门要全链条各环节摸清13个品种问题产生的根源,实施精准规范用药指导、技术服务。各乡(镇)、街道要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按照“区域定格、网格定人、人员定责”要求,每个网格明确专人负责。积极探索建立13个品种农兽药安全使用指导员制度,负责本乡(镇)、街道用药指导及监督。针对禁限用药物使用、常规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采取不同的治理措施,逐一制定13个品种精准治理清单,明确时间表、路线图,报送县领导小组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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