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分类 | 文件修改废止 | 发文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6-03-13 | 文件有效性 | 是 |
| 文号 | 修建通〔2026〕10号 | 发布机构 | |
| 内容概述 | |||
根据《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废止、宣布失效部分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公布继续有效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筑建发〔2025〕20号),《贵阳市商品住房交付使用备案管理实施意见》(筑建通〔2012〕136号)文件予以废止。
为规范行政行为,2026年2月12日经县住建局党组研究决定,对《修文县商品住房交付使用备案实施细则》(修建通〔2021〕60号)文件予以废止,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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