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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修文县煤矿开采诱发地质灾害安置补偿补助指导意见的通知》(修府办发〔2014〕24号)废止

发布时间: 2026-01-22 17:25
信息分类 文件修改废止 发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6-01-22 文件有效性 是
文号 发布机构
内容概述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修文县矿山开采诱发地质灾害赔(补)偿指导方案》的通知(修府办函〔2026〕3号)自2026年1月22日起实施。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修文县煤矿开采诱发地质灾害安置补偿补助指导意见的通知》(修府办发〔2014〕24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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