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分类 | 文件修改废止 | 发文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4-03-18 | 文件有效性 | 是 |
| 文号 | 发布机构 | ||
| 内容概述 | |||
《修文县人才保障性租赁住房(人才公寓)暂行管理办法(修订)》自2024年3月18日起施行,原《修文县人才保障性租赁住房(人才公寓)暂行管理办法(试行)》(修建通〔2023〕5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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