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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文县人才保障性租赁住房(人才公寓)暂行管理办法(试行)》(修建通〔2023〕5号)废止

发布时间: 2024-03-18 10:01
信息分类 文件修改废止 发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4-03-18 文件有效性 是
文号 发布机构
内容概述

《修文县人才保障性租赁住房(人才公寓)暂行管理办法(修订)》自2024年3月18日起施行,原《修文县人才保障性租赁住房(人才公寓)暂行管理办法(试行)》(修建通〔2023〕5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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