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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15-08-28 09:42:39 | 文件有效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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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
8月27日,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40次会议召开,进行有关人事任免,审议有关报告。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王成林,副主任孙庆英、罗永翔、张杰、朱永彬、王朝惠、李继彬出席会议。
会议严格按照法定程序,通过填写表决票或举手表决等方式进行。决定:同意梁晓杰、杨慧两位同志辞去修文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任命白兴利同志为修文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免去叶胜富同志修文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会上,听取和审议《修文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修文县2015年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扎佐城区龙王村安置房建设项目和龙场镇阳明文化园棚户区改造项目)工程建设资金贷款纳入财政预算的议案》;听取和审议《修文县2015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听取和审议《修文县2015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县人民政府书面报告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审议意见处理情况报告。书面报告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审议意见处理情况跟踪检查报告。
王成林要求,县相关单位部门对报告要作进一步优化,使报告简明扼要,让人看了一目了然;要按照县委要求,结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查找问题原因,结合会上委员提出的建议,千方百计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加快修文经济社会的发展。
副县长白薇,县相关单位部门负责人,县人大机关各委室负责人,十乡镇人大主席团主席,部分人大代表、群众代表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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