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分类 | 统计公报 | 发文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06-03 09:55:50 | 文件有效性 | 是 |
文号 | 发布机构 | ||
内容概述 |
——修文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高质量完成
修文县统计局
修文县第四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5月
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17〕53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四次经济普查的通知》(黔府发〔2018〕6号)、《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四次经济普查的通知》(筑府发〔2018〕14号)和《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四次经济普查的通知》(修府发〔2018〕4号)的要求,修文县组织开展了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普查的标准时点是2018年12月31日,普查的时期资料为2018年度,普查对象是全县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在省、市的统一部署下,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各乡镇(社区服务中心)、各部门和各级普查机构的共同努力下,经过广大普查人员两年来的艰辛努力以及全县范围内普查对象的积极参与配合,修文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全面完成单位清查、现场登记、事后质量抽查、汇总评估等各项任务,取得重大成果和显著成效。普查结果显示,2018年末,全县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2709个,比2013年末(2013年是第三次经济普查年份,下同)增加1801个,增长198.4%;产业活动单位3241个,增加1945个,增长150.1%;个体经营户16088个。
一、组织领导有力
2018年6月,修文县人民政府成立了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修文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修文县统计局,由27个成员单位组成。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组织实施原则,全县乡镇(社区服务中心)、村(居)委会以及相关部门建立普查机构,为普查工作开展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全面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做到人员到位、措施到位、经费到位。参与普查工作的相关部门积极主动履职,充分发挥各自职能,提供多方保障,确保了普查的顺利实施。
二、全面摸清经济家底
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后的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是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对国民经济进行的一次“全面体检”。2019年1月1日至4月30日,全县248名普查人员克服重重困难,对我县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抽取的个体经营户逐一入户完成数据采集。通过这次普查,既摸清了我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了解了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产业形态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也掌握了全部法人单位资产负债状况和新兴产业发展情况,进一步查实了各类单位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产品产量、服务活动,全面准确反映了全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数据发展战略、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等方面社会经济发展取得的巨大成就。
三、科学扎实推进工作
按照国务院、省经普办“确保质量、改革创新、突出重点、依法普查、共享成果”的原则、省委省政府“依法依规、认真细致、精准精确、一次成功”、市经普办“加强统筹协调、盯紧目标任务、狠抓各项环节、高质量完成”、县委县政府“加强领导、压实责任、紧盯目标、严格把关、高质量完成”的工作要求,修文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经普办)借鉴历次普查经验,积极探索有效方法,着力提高普查的科学性、规范性。认真贯彻落实《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和《贵州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实施方案》的要求,制定了符合我县普查工作实际的《修文县普查登记阶段数据采集录入上报周及工作例会调度制度》、《修文县普查登记阶段各工作组工作职责及建立预防风险工作预案》、《修文县四经普普查登记及数据处理工作细则》、《数据审核要点》等,为经济普查工作有序开展提供了制度性保障。在方法运用上,全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采取“地毯式”清查的方法,对全县范围内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个体经营户进行全面清查。全面清查后,对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在其主要经营活动所在地进行全面普查登记,对建筑业法人单位在其注册地进行全面普查登记,对数量众多的个体经营户采用抽样调查方法在其主要经营活动所在地进行样本登记。普查主要内容包括单位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财务状况、能源生产与消费情况、生产能力、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固定资产投资、研发活动、信息化和电子商务交易情况等,根据不同普查对象,分别设置了一套表单位普查表、非一套表单位普查表、个体经营户普查表和部门普查表。
四、创新高效普查方式
为减轻调查对象负担,提高工作效率,本次普查积极应用在线绘图软件,通过网络准确绘制出全县普查小区边界。高效利用“五证合一”改革成果,大力提高部门参与程度。在清查和普查阶段,积极利用部门行政记录和业务资料,收集、整理了各部门的单位名录信息,通过比对、合并生成23039条底册信息。全面提高普查数据采集信息化水平,使用手持移动终端(PAD)采集数据,广泛应用行业代码自动识别赋码技术,普查数据生产全过程实行电子化、网络化,大大提高了数据采集处理效率。
五、强化依法依规开展工作
全县各级普查机构和广大普查人员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严格履行独立普查、独立报告职责,依法保护普查对象资料。通过在各类培训、工作会议中反复强调依法普查的重要性;通过发放《第四次经济普查单位清查告知书》、《贵阳市第四次经济普查单位(个体经营户)普查法律告知书》;通过多渠道积极开展普法宣传;通过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加大普查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等多项措施,推动全社会树立依法普查、依法统计意识,确保普查依法规范开展。
县经普办还对外公布了举报电话,自觉接受媒体和社会监督,确保了普查依法依规顺利推进。从县经普办成员单位抽调的数据质量核查人员,全程参与我县事后质量抽查工作,充分发挥了监督作用。
六、保障数据质量
修文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实行全过程数据质量控制,对实施过程中的每个阶段和每个环节,明确责任,层层把关。全县各级普查机构狠抓源头数据质量,实时监控普查数据采集、上报,加强入户数据核实与业务指导;坚持联动审核,逐一核对普查数据各项经济指标,及时消除差错,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可信;积极开展数据事中质量抽查和事后质量抽查预检工作,县经普办组织各乡镇(社区服务中心)开展数据自查,并认真参与县、乡镇(社区服务中心)联合抽查,通过走访问询、查阅财务资料、纳税申报表的方式详细调查核实普查登记的规范性和指标数据的准确性,共检查全县12个乡镇(社区服务中心),12个普查小区,1012户单位和个体户。普查登记结束后,事后质量抽查结果表明,数据质量符合控制标准。
总体来看,修文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充分运用了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普查全过程公开透明,全面摸清了全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家底,能够真实反映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达到了预期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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