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分类 | 双随机、一公开 | 发文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1-03-09 13:29:50 | 文件有效性 | |
文号 | 发布机构 | ||
内容概述 |
抽查活动标题: 煤矿日常安全检查
执法活动时间:2021年03月08日
抽查检查对象数量:1
执法人员抽取数量:3
执法单位(部门):修文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参与执法单位(部门):修文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抽查事项:对煤矿负责人或者生产经营管理人员没有按照国家规定带下井,或者下井登记档处罚。
抽查内容:《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第二十一条煤矿企业负责人和生产经营管理人员应当按照国家规定轮流带班下井,并建立下井登记档案。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或者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发现煤矿企业在生产过程中,1周内其负责人或者生产经营管理人员没有按照国家规定带班下井,或者下井登记档案虚假的,责令改正,并对该煤矿企业处3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的罚款。
抽查事项:对《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第十八条规定情形的处罚。
抽查内容:《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第十八条 煤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警告,并处3万元罚款;对煤矿主要负责人处1万元罚款:
(一)未建立健全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的;
(二)未建立煤矿领导井下交接班制度的;
(三)未建立煤矿领导带班下井档案管理制度的;
(四)煤矿领导每月带班下井情况未按照规定公示的;
(五)未按规定填写煤矿领导下井交接班记录簿、带班下井记录或者保存带班下井相关记录档案的。
执法人员:宋林贵,李磊,余俊波;
被检查对象:贵州浙商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修文县六广镇丁家寨煤矿;
联系人:张加宝(联系电话:135****6658);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修文县六广镇前丰村。
版权所有:修文县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修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中文域名:修文县人民政府.政务
联系地址:修文县龙场驿南路8号 联系方式:0851-82322132、82331859 黔ICP备17009828号
邮政编码:550200 贵公网安备 52012302007102号 网站标识码:5201230003
技术支持:泰得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