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分类 | 清单信息调整情况 | 发文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11-12 19:38:10 | 文件有效性 | |
文号 | 发布机构 | ||
内容概述 |
序号 | 乡镇 | 调整事项名称 | 调整类型 | 权力类型 | 在原权责清单中的序号 | 调整依据 | 备注 |
1 | 久长镇 | 农村宅基地管理 | 调整 | 其他类 | 39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订版)第62条;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 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 | 镇村建站具体负责,多部门联合审批 |
2 | 农村宅基地权属争议裁决 | 调整 | 行政裁决 | 34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订版)第14条、第 62条;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 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 | 镇国土所具体负责 | |
3 | 六屯镇 | 农村宅基地管理 | 调整 | 其他类 | 75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62条;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 | 镇农业服务中心具体负责,多部门联合审批 |
4 | 农村宅基地权属争议裁决 | 调整 | 行政裁决 | 7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订版)第14条、第 62条;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 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 | 镇农业服务中心具体负责 | |
5 | 谷堡镇 | 农村宅基地管理 | 调整 | 其他类 | 66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62条;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 | 镇农业服务中心具体负责,多部门联合审批 |
6 | 农村宅基地权属争议裁决 | 调整 | 行政裁决 | 3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订版)第14条、第 62条;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 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 | 镇农业服务中心具体负责 | |
7 | 小箐镇 | 农村宅基地管理 | 调整 | 其他类 | 75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订版)第62条;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 | 镇国土所具体负责,多部门联合审批 |
8 | 农村宅基地权属争议裁决 | 调整 | 行政裁决 | 37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订版)第14条、第 62条;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 | 镇国土所具体负责 | |
9 | 洒坪镇 | 农村宅基地管理 | 调整 | 其他类 | 69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订版)第62条;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 | 镇国土所具体负责,多部门联合审批 |
10 | 农村宅基地权属争议裁决 | 调整 | 行政裁决 | 33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订版)第14条、第 62条;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 | 镇国土所具体负责 | |
11 | 六广镇 | 农村宅基地管理 | 调整 | 其他类 | 45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订版)第62条;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 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 | 镇生态和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镇国土资源和规划建设环保服务中心、镇国土所,多部门联合审批。 |
12 | 农村宅基地权属争议裁决 | 调整 | 行政裁决 | 32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订版)第14条、第 62条;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 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 | 镇生态和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 | |
13 | 大石布依族乡 | 农村宅基地管理 | 调整 | 其他类 | 75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订版)第62条;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 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 | 乡村镇建设规划管理服务站具体负责,多部门联合审批 |
14 | 农村宅基地权属争议裁决 | 调整 | 行政裁决 | 37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订版)第14条、第 62条;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 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 | 乡自然资源分局具体负责 | |
15 | 六桶镇 | 农村宅基地管理 | 调整 | 其他类 | 74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62条;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 | 镇农业服务中心具体负责,多部门联合审批 |
16 | 农村宅基地权属争议裁决 | 调整 | 行政裁决 | 37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订版)第14条、第 62条;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 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 | 镇农业服务中心具体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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