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生态环境局修文分局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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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机构职责

(一)全面贯彻落实生态环境基本制度。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拟订生态环境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贯彻生态环境标准、生态环境技术规范。

(二)负责生态环境问题监督管理。牵头协调区域内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三)负责实施管理减排目标的落实。贯彻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制度的实施,确定大气、水、土壤等纳污能力,提出贯彻实施总量控制的污染物名称和控制指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四)负责提出区域内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县级财政性项目资金安排的意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五)负责区域内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贯彻实施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污染防治管理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负责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监督、管理、指导区域大气环境保护工作,实施区域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

(六)协调和监督区域内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贯彻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七)负责区域内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落实有关政策、规划、标准的措施,牵头负责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有关工作,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核设施与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设施、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生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

(八)负责区域内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依法承担开发能力,提出贯彻实施总量控制的污染物名称和控制指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九)配合管理生态环境监测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统一规划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站点设置。组织对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价、预警预测,组织承建和管理生态环境监测网和生态环境信息网,推动生态环境大数据建设。

(十)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贯彻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重大战略、规划和政策的措施,综合协调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

(十一)负责区域内生态环境监督和综合执法。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检查活动,查处生态环境违法问题。

(十二)组织指导和协调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十三)结合部门职责,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资源规范管理、共享和开发。

(十四)负责统筹、协调、监督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承担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五)完成贵阳市生态环境局交办的其他任务,协助并做好县委、县政府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的其他相关工作的落实。

(十六)职责调整。

将原修文县生态文明建设局(修文县环境保护局、修文县林业绿化局)的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原修文县发展和改革局的应对气候变化和减排职责,原修文县国土资源局(修文县不动产登记局)的监督防止地下水污染职责,原修文县水务管理局的编制水功能区划、排污口设置管理、流域水环境保护职责,原修文县农业局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等职责划入修文分局。

二、行政负责人

潘钧  局党组书记、局长

三、办公地址

修文县行政中心B区6楼   

四、联系电话

0851-82322158

传真号码:0851-82322158

五、邮政编码

550200

六、办公时间

每个工作日上午9:00—下午5:00

七、电子邮箱

sthjjxwfj@guiyang.gov.cn

八、通信地址

修文县行政中心B区6楼

九、门户网站

https://www.xiuwen.gov.cn/zwgk_5667434/bmxxgkml/gyssthjjxwfj/dwzz_5765710/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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