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7号)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以及《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资产评估机构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黔财资〔2022〕5号)中关于压缩备案时限有关规定,资产评估机构备案材料完备且符合要求的,省级财政部门收齐备案材料即完成备案。登记备案公告时限为10个工作日、变更备案公告、迁移备案公告时限为7个工作日、注销备案公告时限为5个工作日。
根据《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7号)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以及《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资产评估机构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黔财资〔2022〕5号)中关于压缩备案时限有关规定,资产评估机构备案材料完备且符合要求的,省级财政部门收齐备案材料即完成备案。登记备案公告时限为10个工作日、变更备案公告、迁移备案公告时限为7个工作日、注销备案公告时限为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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