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县级河长履职情况
本月,我县县级河长严格落实河长制巡河工作要求,围绕河道保洁、水生态保护、安全隐患排查、流域治理等重点工作,常态化开展河道巡查督导,针对巡查发现问题现场交办、明确要求,切实推动河长制工作落地见效。
1.3月18日,县委书记陈禹带队巡查渔梁河物流园区河段,陈禹同志指出:要全面从严落实河长制各项工作部署,科学谋划河道治理工程,统筹推进流域系统性综合治理;常态化开展河道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抓实抓细防溺水宣传教育与现场管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3月26日,县委常委、县委副书记张传皓带队巡查修文河贵酒厂至县城污水处理厂段,张传皓同志针对河道管护及雨污管网运行工作作出安排:一是要抓实城镇雨污管网运维管理,加强日常巡查、养护和维修,严格执行雨污分流建设改造要求,规范管网布局与管理。二是强化河道环境常态化保洁,加密河道及岸线垃圾清理频次,及时清运河面漂浮物和沿岸杂物,确保河道全域干净整洁。
3.3月30日,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吕志强带队巡查瓦罐窑河,巡河过程中发现在山湖海上城拦河坝坝底有漏水现象,为解决群众身边安全隐患,立即对相关部门进行交办,限期完成整改。
4.3月13日,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项江带队巡查鱼洞河,项江同志要求:一是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河流沿岸生活垃圾常态化管控,杜绝垃圾乱堆乱放现象;二是扎实做好水资源保护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广播宣讲、走村入户等多种形式,面向沿岸群众开展生态保护宣传引导,树立群众生态环保意识,养成文明生活习惯,合力打造“安全、清澈、美丽”的河岸环境。
5.3月31日,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舒毅带队巡查下坝河,舒毅河长指出,舒毅河长指出,要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加强河长制宣传和防溺水宣传,临河水库、水塘、洼地,要及时研判和排查风险,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6.3月23日,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刘春祥带队巡查穿山堰河,围绕河道水环境治理、安全隐患排查等工作开展督导,巡查中发现,河道桥底区域存在漂浮垃圾堆积,影响河道整体美观度,破坏水环境质量;同时,桥底沿线未配套安装路灯设施,夜间通行存在较大安全隐患,需重点推进整改。针对巡查发现问题,刘春祥副县长现场提出明确工作要求:一是责令相关责任部门立即启动整改行动,迅速组织专业人员清理河道桥底漂浮垃圾,建立垃圾常态化清理机制,确保河道全域清洁畅通、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二是加快推进桥底路灯安装规划、实施及调试工作,明确安装进度节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保障群众出行安全。三是举一反三排查河道其他区域潜在问题,完善河道日常巡查、养护及安全管控机制,持续提升穿山堰河治理工作规范化、精细化水平。
7.3月9日,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曾杰带队巡查渔梁河扎佐城区河段,他要求道:属地要进一步提升河道精细化管理水平,加密日常保洁频次,全力保障河道行洪安全,严防水生态环境遭到破坏,以务实举措筑牢水生态安全防线。
8.3月26日,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赵明军带队巡查葛马河,赵明军河长强调:要严格落实河长制,常态化开展河道巡查,排除安全隐患,抓好防溺水宣传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9.3月13日,县政协副主席、县工商联主席杨忠荣带队巡查高建河,他强调:要持续压紧压实巡河护河主体责任,严格执行月度常态化巡河机制;结合春耕生产关键时段工作重点,加大禽蛋批发市场河段及沿岸农田区域巡查频次与督导力度,确保河道问题早发现、快处置、全闭环管理。
二、县河长办督导履职情况。
一是强力推进河道违建整治。3月17日,县水务局依法向当事人李XX下达拆违催告书,严格履行法定程序,限期拆除其侵占河道的违法建筑,坚决守住河道管理红线。
二是扎实筑牢防溺水安全底线。组织开展全域水域防溺水风险排查,针对排查出的隐患,及时向责任单位下发整改提示,督导加快完善“五个一”防溺水设施,构建全方位安全防控网络。
三是强化河道日常巡查督导。持续加大河道巡查检查频次,对发现问题实行清单化管理、限期整改。截至3月30日,县河长办累计开展督导巡河35次,发现问题6处,其中4处已完成整改,2处正在加快推进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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