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修文县于2020年5月制定并下发了《修文县进一步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方案》,并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开设“修文县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专题”,及时公布全县基层政务公开有关工作的开展情况,具体如下:
一、栏目内容
(一)政策及制度公开
按照中央、省、市政务公开的有关要求,并结合修文县实际,公开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务院2020年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清单的通知、修文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修文县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修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信息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等文件,确保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有依有据,有章可循。
(二)政务公开及责任清单公开
根据政务公开的有关要求,公开了修文县政府系统共计43家单位的基层政务公开工作责任清单,其中:县政府1家,乡镇7家,街道办事处5家,县政府工作部门30家。每一家单位均严格按照本单位机构改革后的三定方案和权责清单的有关内容,制作并发布了本单位的基层政务公开工作职责和责任清单。
(三)发布重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
修文县严格按照中央、省、市政务公开的有关要求,严格按照行业权限,对全县所有单位的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按照行业分类分成《重大建设项目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户籍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等26个重点领域,并在网上逐一公布。
(四)行政权力运行路程图公开
修文县政府系统43家单位严格根据本单位的职责权限,制定和公开了本单位的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截至5月15日,共公开43家单位共公开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1071个。下一步,将根据各单位实际情况,对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存在变动的单位及时进行更新。
二、工作开展情况
自2020年以来,修文县严格按照政务公开工作的相关工作要求,扎实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工作,制定并印发了相关工作方案和工作要点,全县各单位严格按照“谁主管、谁审核、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结合本单位的《三定方案》和《权责清单》,严格按照本单位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责任清单》的事项要求,在规定时限内,严格按照要求,对照本单位《清单》,开展基层政务公开的各项工作。截至5月15日,全县政府系统43家单位(县政府1家,乡镇7家,街道办事处5家,县政府工作部门30家)均按《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责任清单》要求进行公开。
三、下一步打算
下一步,修文县将继续按照中央、省、市的有关工作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规定,全县各单位结合本单位的职能职责,按照《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责任清单》和《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的有关内容,扎实推进全县基层政务公开工作,真正做到透明政府和政府透明。
2021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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