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文县医疗保障局基层政务公开标准规范清单(V.20210930) | ||||||||||||
事项编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 | 网站公开栏目 | 信息更新时间 | 信息保障股室 | 公开渠道 | 公开依据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 对象 | 主动 公开 | 依申请公开 | |||||||
1 | 基本信息 | 机构信息 | 1.办公地址 2.门户网站 3.办公电话 4.办公时间 5.传真号码(有则公开) 6.电子邮箱(有则公开) 7.通信地址 8.邮政编码 | 修文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医保局 | 信息产生、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政策法规另有规定的应从其规定) | 修文县医保局办公室 | ■ 政府网站 □ 政府公报 □ 政务新媒体 □ 广播电视 □ 纸质媒体 □ 政务服务中心 □ 便民服务站点 □ 入户现场宣传 □ 政务公开栏 □ 图书馆 □ 档案馆 □ 电子显示屏 □ 精准推送 □ 其他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等 | √ | √ | ||
2 | 领导简历 | 1.姓名 2.职务 3.性别 4.民族 5.出生年月 6.学历 7.曾任职务职级 8.工作分工 9.标准证件照 | 修文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医保局 |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修文县医保局办公室 | ■ 政府网站 □ 政府公报 □ 政务新媒体 □ 广播电视 □ 纸质媒体 □ 政务服务中心 □ 便民服务站点 □ 入户现场宣传 □ 政务公开栏 □ 图书馆 □ 档案馆 □ 电子显示屏 □ 精准推送 □ 其他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等 | √ | √ | |||
3 | 内设机构 | 1.内设机构名称 2.主要职责 3.联系电话 | 修文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医保局 |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修文县医保局办公室 | ■ 政府网站 □ 政府公报 □ 政务新媒体 □ 广播电视 □ 纸质媒体 □ 政务服务中心 □ 便民服务站点 □ 入户现场宣传 □ 政务公开栏 □ 图书馆 □ 档案馆 □ 电子显示屏 □ 精准推送 □ 其他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等 | √ | √ | |||
4 | 下属单位 (有则公开) | 1.单位名称 2.负责人及主要职责 3.联系方式 (1)地址 (2)电话 (3)邮编 (4)门户网站(有则公开) 4.办公时间 | 修文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医保局 |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修文县医保局办公室 | ■ 政府网站 □ 政府公报 □ 政务新媒体 □ 广播电视 □ 纸质媒体 □ 政务服务中心 □ 便民服务站点 □ 入户现场宣传 □ 政务公开栏 □ 图书馆 □ 档案馆 □ 电子显示屏 □ 精准推送 □ 其他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等 | √ | √ | |||
5 | 财政预决算及 “三公”经费 | 财政预决算 | 财政预决算: 1.部门预算信息 2.部门调整预算信息 3.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清单 4.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 5.部门决算信息 6.部门专项资金 7.部门绩效信息 8.部门预决算公开管理文件等 | 修文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医保局 |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修文县医保局财务管理科 | ■ 政府网站 □ 政府公报 □ 政务新媒体 □ 广播电视 □ 纸质媒体 □ 政务服务中心 □ 便民服务站点 □ 入户现场宣传 □ 政务公开栏 □ 图书馆 □ 档案馆 □ 电子显示屏 □ 精准推送 □ 其他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等 | √ | √ | ||
6 | “三公”经费 | “三公”经费相关信息: 1.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3.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 4.“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 | 修文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医保局 |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修文县医保局财务管理科 | ■ 政府网站 □ 政府公报 □ 政务新媒体 □ 广播电视 □ 纸质媒体 □ 政务服务中心 □ 便民服务站点 □ 入户现场宣传 □ 政务公开栏 □ 图书馆 □ 档案馆 □ 电子显示屏 □ 精准推送 □ 其他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等 | √ | √ | |||
7 | 政策文件 | 政策解读 | 对本部门印发的规范性文件的解读材料等信息 | 修文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医保局 |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修文县医保局综合业务管理科 | ■ 政府网站 □ 政府公报 □ 政务新媒体 □ 广播电视 □ 纸质媒体 □ 政务服务中心 □ 便民服务站点 □ 入户现场宣传 □ 政务公开栏 □ 图书馆 □ 档案馆 □ 电子显示屏 □ 精准推送 □ 其他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等 | √ | √ | ||
8 | 惠民政策 | 本部门业务工作相关惠民政策要点 | 修文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医保局 | 信息产生、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政策法规另有规定的应从其规定) | 修文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 ■ 政府网站 □ 政府公报 □ 政务新媒体 □ 广播电视 □ 纸质媒体 □ 政务服务中心 □ 便民服务站点 □ 入户现场宣传 □ 政务公开栏 □ 图书馆 □ 档案馆 □ 电子显示屏 □ 精准推送 □ 其他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等 | √ | √ | |||
9 | 规范性文件备案信息 |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信息 | 修文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医保局 | 信息产生、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政策法规另有规定的应从其规定) | 修文县医保局综合业务管理科 | ■ 政府网站 □ 政府公报 □ 政务新媒体 □ 广播电视 □ 纸质媒体 □ 政务服务中心 □ 便民服务站点 □ 入户现场宣传 □ 政务公开栏 □ 图书馆 □ 档案馆 □ 电子显示屏 □ 精准推送 □ 其他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等 | √ | √ | |||
10 | 规范性文件清理信息 | 1.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情况 2.已修改、废止、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 修文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医保局 | 信息产生、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政策法规另有规定的应从其规定) | 修文县医保局综合业务管理科 | ■ 政府网站 □ 政府公报 □ 政务新媒体 □ 广播电视 □ 纸质媒体 □ 政务服务中心 □ 便民服务站点 □ 入户现场宣传 □ 政务公开栏 □ 图书馆 □ 档案馆 □ 电子显示屏 □ 精准推送 □ 其他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等 | √ | √ | |||
11 | 政民互动 | 回应关切 | 对本部门有较大影响的热点事件等发布的回应信息 | 修文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医保局 | 信息产生、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政策法规另有规定的应从其规定) | 修文县医保局办公室 | ■ 政府网站 □ 政府公报 □ 政务新媒体 □ 广播电视 □ 纸质媒体 □ 政务服务中心 □ 便民服务站点 □ 入户现场宣传 □ 政务公开栏 □ 图书馆 □ 档案馆 □ 电子显示屏 □ 精准推送 □ 其他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等 | √ | √ | ||
12 | 公众参与 | 1.公众参与事项范围 2.公众参与事项方式 3.公众参与事项渠道 | 修文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医保局 | 信息产生、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政策法规另有规定的应从其规定) | 修文县医保局办公室 | ■ 政府网站 □ 政府公报 □ 政务新媒体 □ 广播电视 □ 纸质媒体 □ 政务服务中心 □ 便民服务站点 □ 入户现场宣传 □ 政务公开栏 □ 图书馆 □ 档案馆 □ 电子显示屏 □ 精准推送 □ 其他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等 | √ | √ | |||
13 | 重点领域及重点行业 | 权责清单 | 1.经相关部门核定的县级政府部门权力和责任清单 2.权力运行流程图(有则公开) | 修文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医保局 | 信息产生、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政策法规另有规定的应从其规定) | 修文县医保局综合业务科 | ■ 政府网站 □ 政府公报 □ 政务新媒体 □ 广播电视 □ 纸质媒体 □ 政务服务中心 □ 便民服务站点 □ 入户现场宣传 □ 政务公开栏 □ 图书馆 □ 档案馆 □ 电子显示屏 □ 精准推送 □ 其他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等 | √ | √ | ||
14 | 社会保险:医疗保险 | 1.医疗保险手工报销待遇审核 2.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生育)保险待遇审核 4.职工(居民)医疗保险关系转移 5.个人医疗保险证明 6.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登记 8.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办理 9.医疗保险转诊转院登记 | 修文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医保局 | 信息产生、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政策法规另有规定的应从其规定) | 修文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 ■ 政府网站 □ 政府公报 □ 政务新媒体 □ 广播电视 □ 纸质媒体 □ 政务服务中心 □ 便民服务站点 □ 入户现场宣传 □ 政务公开栏 □ 图书馆 □ 档案馆 □ 电子显示屏 □ 精准推送 □ 其他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等 | √ | √ | |||
15 | 扶贫开发:医疗扶贫 | 医疗保障对象范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补偿标准、大病保险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补偿标准、医疗救助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补偿标准等 | 修文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医保局 | 信息产生、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政策法规另有规定的应从其规定) | 修文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修文县医保局综合业务管理科 | ■ 政府网站 □ 政府公报 □ 政务新媒体 □ 广播电视 □ 纸质媒体 □ 政务服务中心 □ 便民服务站点 □ 入户现场宣传 □ 政务公开栏 □ 图书馆 □ 档案馆 □ 电子显示屏 □ 精准推送 □ 其他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等 | √ | √ | |||
16 | 医疗卫生:疾病防控 | 1.“一站式”即时结报等政策 | 修文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医保局 | 信息产生、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政策法规另有规定的应从其规定) | 修文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 ■ 政府网站 □ 政府公报 □ 政务新媒体 □ 广播电视 □ 纸质媒体 □ 政务服务中心 □ 便民服务站点 □ 入户现场宣传 □ 政务公开栏 □ 图书馆 □ 档案馆 □ 电子显示屏 □ 精准推送 □ 其他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等 | √ | √ | |||
17 | 医疗卫生:医疗保障 | 1.待遇保障管理 2.医药服务管理 3.基金监管等相关信息 | 修文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医保局 | 信息产生、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政策法规另有规定的应从其规定) | 修文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修文县医保局综合业务管理科 | ■ 政府网站 □ 政府公报 □ 政务新媒体 □ 广播电视 □ 纸质媒体 □ 政务服务中心 □ 便民服务站点 □ 入户现场宣传 □ 政务公开栏 □ 图书馆 □ 档案馆 □ 电子显示屏 □ 精准推送 □ 其他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等 | √ | √ | |||
18 | 公共资源配置/政府采购 | 1.招标公告: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采购项目的名称、预算金额,设定最高限价的,还应当公开最高限价;采购人的采购需求;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公告期限;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2.资格预审公告: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采购项目名称、预算金额,设定最高限价的,还应当公开最高限价;采购人的采购需求;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公告期限;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地点及资格预审日期;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3.竞争性谈判公告、竞争性磋商公告和询价公告: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采购项目预算金额,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获取谈判、磋商、询价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文件售价,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4.采购项目预算金额:采购项目的预算金额以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算中的政府采购预算为依据;对于部门预算批复前进行采购的项目,以预算“二上数”中的政府采购预算为依据。对于部门预算已列明具体采购项目的,按照部门预算中具体采购项目的预算金额公开;部门预算未列明采购项目的,应当根据工作实际对部门预算进行分解,按照分解后的具体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公开。对于部门预算分年度安排但不宜按年度拆分的采购项目,应当公开采购项目的采购年限、概算总金额和当年安排 5.采购文件:招标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和询价通知书 6.采购信息更正公告: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及首次公告日期;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采购项目联系人和电话 7.单一来源公示: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预算金额;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专业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公示的期限;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的联系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8.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的具体成交记录: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的名称、成交金额以及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等。电子卖场、电子商城、网上超市等的具体成交记录,也应当予以公开 9.中标、成交结果: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中标或者成交金额;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或者标的的基本概况;评审专家名单。协议供货、定点采购项目还应当公告入围价格、价格调整规则和优惠条件。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还应当公告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 10.采购合同: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采购项目名称、编号,合同编号;供应商名称;合同内容。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部分可以不公告,但其他内容应当公告。合同标的名称、规格型号、单价及合同金额等内容不得作为商业秘密。合同中涉及个人隐私的姓名、联系方式等内容,除征得权利人同意外,不得对外公告。批量集中采购项目应当公告框架协议 11.终止公告: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采购项目名称、采购编号,采购方式;采购项目终止原因;公告期限;采购项目联系人和电话 12.公共服务项目采购需求:采购对象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项目需要的所有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采购对象的数量、交付或实施的时间和地点,采购对象的验收标准等 13.公共服务项目验收结果: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采购项目名称、编号,合同编号;履约供应商名称;验收单位;验收结果;验收人员 14.投诉、监督检查等处理决定公告:相关当事人名称及地址、投诉涉及采购项目名称及采购日期、投诉事项或监督检查主要事项、处理依据、处理结果、执法机关名称、公告日期等 15.集中采购机构的考核结果公告:集中采购机构名称、考核内容、考核方法、考核结果、存在问题、考核单位等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县医保局 | 信息产生、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政策法规另有规定的应从其规定) | 修文县医疗保障局办公室、修文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 ■ 政府网站 □ 政府公报 □ 政务新媒体 □ 广播电视 □ 纸质媒体 □ 政务服务中心 □ 便民服务站点 □ 入户现场宣传 □ 政务公开栏 □ 图书馆 □ 档案馆 □ 电子显示屏 □ 精准推送 □ 其他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等 | √ | √ | |||
19 | 重点行业 | 要求有关单位和人员提供与监督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并进行复制 | 1.处罚案件名称 2.处罚决定书文号 3.被处罚对象 4.处罚事由 5.处罚依据 6.处罚结果 7.处罚机关 | 修文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医保局 | 信息产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 | 修文县医保局综合业务管理科 | 修文县人民政府网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492号) | √ | √ | ||
20 | 社会保障卡服务 | 医疗保险社会保障卡应用状态查询 | 事项名称、事项简述、办理材料、办理方式、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办事时间、办理机构及地点、咨询查询途径、监督投诉渠道 | 修文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医保局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修文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 ■ 政府网站 □ 政府公报 □ 政务新媒体 □ 广播电视 □ 纸质媒体 □ 政务服务中心 □ 便民服务站点 □ 入户现场宣传 □ 政务公开栏 □ 图书馆 □ 档案馆 □ 电子显示屏 □ 精准推送 □ 其他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社会保险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的通知》 | √ | √ | ||
21 | 医疗保险社会保障卡密码修改与重置 | |||||||||||
22 | 医疗保险社会保障卡注销 | |||||||||||
23 |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信息 | 审批核准信息 | 招标内容、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招标估算金额、招标事项审核或核准部门。 | 修文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医保局 |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项目主管单位 | ■ 政府网站 □ 政府公报 □ 政务新媒体 □ 广播电视 □ 纸质媒体 □ 政务服务中心 □ 便民服务站点 □ 入户现场宣传 □ 政务公开栏 □ 图书馆 □ 档案馆 □ 电子显示屏 □ 精准推送 □ 其他 |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 | √ | √ | ||
24 |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信息 | 资格预审公告 | 招标项目名称、内容、范围、规模、资金来源;投标资格能力要求,以及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方式;递交资格预审文件的截止时间、方式;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的,潜在投标人访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址和方法;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修文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医保局 | 及时公开 | 项目主管单位 | ■ 政府网站 □ 政府公报 □ 政务新媒体 □ 广播电视 □ 纸质媒体 □ 政务服务中心 □ 便民服务站点 □ 入户现场宣传 □ 政务公开栏 □ 图书馆 □ 档案馆 □ 电子显示屏 □ 精准推送 □ 其他 | 《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 | √ | √ | ||
25 |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信息 | 招标公告 | 招标项目名称、内容、范围、规模、资金来源;投标资格能力要求,以及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方式;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的,潜在投标人访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址和方法;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修文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医保局 | 及时公开 | 项目主管单位 | ■ 政府网站 □ 政府公报 □ 政务新媒体 □ 广播电视 □ 纸质媒体 □ 政务服务中心 □ 便民服务站点 □ 入户现场宣传 □ 政务公开栏 □ 图书馆 □ 档案馆 □ 电子显示屏 □ 精准推送 □ 其他 | 《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电子招标投标办法》 | √ | √ | ||
中标候选人公示 | 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质量、工期(交货期),以及评标情况;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 | 项目主管单位 | ■ 政府网站 □ 政府公报 □ 政务新媒体 □ 广播电视 □ 纸质媒体 □ 政务服务中心 □ 便民服务站点 □ 入户现场宣传 □ 政务公开栏 □ 图书馆 □ 档案馆 □ 电子显示屏 □ 精准推送 □ 其他 | √ | √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28 |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信息 | 中标结果 | 招标项目名称、中标人名称、中标价、工期、项目负责人、中标内容。 | 修文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医保局 | 及时公开 | 项目主管单位 | ■ 政府网站 □ 政府公报 □ 政务新媒体 □ 广播电视 □ 纸质媒体 □ 政务服务中心 □ 便民服务站点 □ 入户现场宣传 □ 政务公开栏 □ 图书馆 □ 档案馆 □ 电子显示屏 □ 精准推送 □ 其他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电子招标投标办法》 | √ | √ | ||
合同订立信息 | 包括项目名称、合同双方名称、合同价款、签约时间、合同期限。 | 修文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医保局 | 及时公开 | 项目主管单位 | ■ 政府网站 □ 政府公报 □ 政务新媒体 □ 广播电视 □ 纸质媒体 □ 政务服务中心 □ 便民服务站点 □ 入户现场宣传 □ 政务公开栏 □ 图书馆 □ 档案馆 □ 电子显示屏 □ 精准推送 □ 其他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电子招标投标办法》 | √ | √ | ||||
合同履行及变更信息 | 项目名称、标段名称、建设单位、承包人、项目完成质量、期限、结算金额、合同发生的变更、解除合同通知书、违约行为的处理结果。 | 鼓励及时公开 | 项目主管单位 | |||||||||
33 |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信息 | 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 | 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澄清或修改事项;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修文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医保局 |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或者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 | 项目主管单位 | ■ 政府网站 □ 政府公报 □ 政务新媒体 □ 广播电视 □ 纸质媒体 □ 政务服务中心 □ 便民服务站点 □ 入户现场宣传 □ 政务公开栏 □ 图书馆 □ 档案馆 □ 电子显示屏 □ 精准推送 □ 其他 | 《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电子招标投标办法》 | √ | √ | ||
36 |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信息 | 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澄清、修改 | 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澄清或修改事项;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修文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医保局 | 及时公开 | 项目主管单位 | ■ 政府网站 □ 政府公报 □ 政务新媒体 □ 广播电视 □ 纸质媒体 □ 政务服务中心 □ 便民服务站点 □ 入户现场宣传 □ 政务公开栏 □ 图书馆 □ 档案馆 □ 电子显示屏 □ 精准推送 □ 其他 | 《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 | √ | √ | ||
暂停、终止招标 | 招标人名称、招标项目名称、招标项目编号、本项目首次公告日期、招标暂停或终止原因、联系方式、其他事项。 | 修文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医保局 | 及时公开 | 项目主管单位 | 《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 | √ | √ | |||||
市场主体信用信息 | 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事实和证据;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和作出决定的日期。 |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项目招投标主管单位 | ■ 政府网站 □ 政府公报 □ 政务新媒体 □ 广播电视 □ 纸质媒体 □ 政务服务中心 □ 便民服务站点 □ 入户现场宣传 □ 政务公开栏 □ 图书馆 □ 档案馆 □ 电子显示屏 □ 精准推送 □ 其他 | 《行政处罚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 | √ | √ | |||||
40 | 双随机一公开 | 双随机一公开 | 1.抽查事项清单 2.检查对象名录 3.抽查情况 4.查处结果 | 修文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医保局 |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修文县医保局办公室 | ■ 政府网站 □ 政府公报 □ 政务新媒体 □ 广播电视 □ 纸质媒体 □ 政务服务中心 □ 便民服务站点 □ 入户现场宣传 □ 政务公开栏 □ 图书馆 □ 档案馆 □ 电子显示屏 □ 精准推送 □ 其他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等 | √ | √ | ||
41 | 行政管理 | 动态信息 | 业务工作动态、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动态 | 修文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医保局 | 按进展情况及时公开 | 修文县医保局办公室 |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其他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 | √ | √ | ||
42 | 扶贫项目 | 行业扶贫相关财政资金和东西部扶贫协作财政支援资金使用情况 | 项目名称、实施地点、资金规模、实施单位、带贫减贫机制、绩效目标 | 修文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医保局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修文县医保局办公室 | ■ 政府网站 □ 政府公报 □ 政务新媒体 □ 广播电视 □ 纸质媒体 □ 政务服务中心 □ 便民服务站点 □ 入户现场宣传 ■ 政务公开栏 □ 图书馆 □ 档案馆 ■电子显示屏 □ 精准推送 □ 其他 | 《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 | √ | √ | ||
43 | 项目库建设 | ·申报内容(含项目名称、项目类别、建设性质、实施地点、资金规模和筹资方式、受益对象、绩效目标、群众参与和带贫减贫机制等) ·申报流程(村申报、乡审核、县审定) ·申报结果(项目库规模、项目名单) | 修文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医保局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修文县医保局办公室 | ■ 政府网站 □ 政府公报 □ 政务新媒体 □ 广播电视 □ 纸质媒体 ■ 政务服务中心 □ 便民服务站点 □ 入户现场宣传 ■ 政务公开栏 □ 图书馆 □ 档案馆 ■电子显示屏 □ 精准推送 □ 其他 | 《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完善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的指导意见》 | √ | √ | |||
44 | 项目实施 | ·扶贫项目实施前情况(包括项目名称、资金来源、实施期限、绩效目标、实施单位及责任人、受益对象和带贫减贫机制等) ·扶贫项目实施后情况(包括资金使用、项目实施结果、检查验收结果、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等) | 修文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医保局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修文县医保局办公室 | ■ 政府网站 □ 政府公报 □ 政务新媒体 □ 广播电视 □ 纸质媒体 ■ 政务服务中心 □ 便民服务站点 □ 入户现场宣传 ■ 政务公开栏 □ 图书馆 □ 档案馆 ■电子显示屏 □ 精准推送 □ 其他 | 《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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