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文县统计局基层政务公开标准规范清单(V.20210930) | |||||||||||||
事项编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 | 网站公开栏目 | 信息更新时间 | 信息保障股室 | 公开渠道 | 公开依据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 对象 | 主动 公开 | 依申请公开 | ||||||||
1 | 基本信息 | 基本县(区、特区)情 | 1.人口就业(常住人口情况) 2.经济发展(国内生产总值等主要经济发展指标) | 修文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基础公开>统计信息 | 信息产生、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政策法规另有规定的应从其规定) | 修文县统计局三产科 | ■ 政府网站 □ 政府公报 □ 政务新媒体 □ 广播电视 □ 纸质媒体 □ 政务服务中心 □ 便民服务站点 □ 入户现场宣传 □ 政务公开栏 □ 图书馆 □ 档案馆 □ 电子显示屏 □ 精准推送 □ 其他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等 | √ | √ | |||
2 | 机构信息 | 1.办公地址 2.门户网站 3.办公电话 4.办公时间 5.传真号码(有则公开) 6.电子邮箱(有则公开) 7.通信地址 8.邮政编码 | 修文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统计局 | 信息产生、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政策法规另有规定的应从其规定) | 修文县统计局办公室 | ■ 政府网站 □ 政府公报 □ 政务新媒体 □ 广播电视 □ 纸质媒体 □ 政务服务中心 □ 便民服务站点 □ 入户现场宣传 □ 政务公开栏 □ 图书馆 □ 档案馆 □ 电子显示屏 □ 精准推送 □ 其他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等 | √ | √ | ||||
3 | 组成部门 | 1.部门名称 2.工作职责 3.主要负责人 4.办公时间 5.联系方式 1) 办公地址 2) 门户网站(有则公开) 3) 办公电话 4) 传真号码(有则公开) 5) 电子邮箱(有则公开) 6) 通信地址 7) 邮政编码 | 修文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统计局 | 信息产生、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政策法规另有规定的应从其规定) | 修文县统计局办公室 | ■ 政府网站 □ 政府公报 □ 政务新媒体 □ 广播电视 □ 纸质媒体 □ 政务服务中心 □ 便民服务站点 □ 入户现场宣传 □ 政务公开栏 □ 图书馆 □ 档案馆 □ 电子显示屏 □ 精准推送 □ 其他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等 | √ | √ | ||||
4 | 双随机一公开 | 双随机一公开 | 县级政府执法部门: 1.抽查事项清单 2.检查对象名录 3.抽查情况 4.查处结果 | 修文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统计局 | 信息产生、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政策法规另有规定的应从其规定) | 修文县统计局三产科 | ■ 政府网站 □ 政府公报 □ 政务新媒体 □ 广播电视 □ 纸质媒体 □ 政务服务中心 □ 便民服务站点 □ 入户现场宣传 □ 政务公开栏 □ 图书馆 □ 档案馆 □ 电子显示屏 □ 精准推送 □ 其他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等 | √ | √ | |||
5 | 政策文件 | 政府文件 | 县级政府及县级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公开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 | 修文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统计局 | 信息产生、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政策法规另有规定的应从其规定) | 修文县统计局办公室 | ■ 政府网站 □ 政府公报 □ 政务新媒体 □ 广播电视 □ 纸质媒体 □ 政务服务中心 □ 便民服务站点 □ 入户现场宣传 □ 政务公开栏 □ 图书馆 □ 档案馆 □ 电子显示屏 □ 精准推送 □ 其他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等 | √ | √ | |||
6 | 政策解读 | 对县级政府及县级政府办公室印发的规范性文件的解读材料信息 | 修文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统计局 | 信息产生、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政策法规另有规定的应从其规定) | 修文县统计局办公室 | ■ 政府网站 □ 政府公报 □ 政务新媒体 □ 广播电视 □ 纸质媒体 □ 政务服务中心 □ 便民服务站点 □ 入户现场宣传 □ 政务公开栏 □ 图书馆 □ 档案馆 □ 电子显示屏 □ 精准推送 □ 其他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等 | √ | √ | ||||
7 | 规范性文件备案信息 |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信息 | 修文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统计局 | 信息产生、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政策法规另有规定的应从其规定) | 修文县统计局办公室 | ■ 政府网站 □ 政府公报 □ 政务新媒体 □ 广播电视 □ 纸质媒体 □ 政务服务中心 □ 便民服务站点 □ 入户现场宣传 □ 政务公开栏 □ 图书馆 □ 档案馆 □ 电子显示屏 □ 精准推送 □ 其他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等 | √ | √ | ||||
8 | 规范性文件清理信息 | 1.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情况 2.已修改、废止、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 修文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统计局 | 信息产生、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政策法规另有规定的应从其规定) | 修文县统计局办公室 | ■ 政府网站 □ 政府公报 □ 政务新媒体 □ 广播电视 □ 纸质媒体 □ 政务服务中心 □ 便民服务站点 □ 入户现场宣传 □ 政务公开栏 □ 图书馆 □ 档案馆 □ 电子显示屏 □ 精准推送 □ 其他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等 | √ | √ | ||||
信息查询服务平台 | 本单位对外提供信息查询或政务服务的业务平台或系统 | 1.信息依申请公开查询系统(有则公开) 2.其他信息平台或查询系统 | 修文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统计局 | 信息产生、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政策法规另有规定的应从其规定) | ■ 政府网站 □ 政府公报 □ 政务新媒体 □ 广播电视 □ 纸质媒体 □ 政务服务中心 □ 便民服务站点 □ 入户现场宣传 □ 政务公开栏 □ 图书馆 □ 档案馆 □ 电子显示屏 □ 精准推送 □ 其他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等 | √ | √ | |||||
9 | 政民互动 | 公众参与 | 1.公众参与事项范围 2.公众参与事项方式 3.公众参与事项渠道 | 修文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统计局 | 信息产生、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政策法规另有规定的应从其规定) | ■ 政府网站 □ 政府公报 □ 政务新媒体 □ 广播电视 □ 纸质媒体 □ 政务服务中心 □ 便民服务站点 □ 入户现场宣传 □ 政务公开栏 □ 图书馆 □ 档案馆 □ 电子显示屏 □ 精准推送 □ 其他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等 | √ | √ | ||||
咨询、投诉、举报、建议 | 1.平台: (1)县(区、特区)长信箱 (2)群众直通交流台 (3)县级政府扶贫专线电话 2.所反应问题等具有一定共性的网民留言 3.所反应问题等具有一定共性的网民留言办理回复情况 | 修文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统计局 | 信息产生、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政策法规另有规定的应从其规定) | 修文县统计局三产科 | ■ 政府网站 □ 政府公报 □ 政务新媒体 □ 广播电视 □ 纸质媒体 □ 政务服务中心 □ 便民服务站点 □ 入户现场宣传 □ 政务公开栏 □ 图书馆 □ 档案馆 □ 电子显示屏 □ 精准推送 □ 其他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等 | √ | √ | |||||
10 | 重点领域及 重点行业 | 权责清单 | 1.经相关部门核定的县级政府部门权力和责任清单 2.权力运行流程图(有则公开) | 修文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统计局 | 信息产生、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政策法规另有规定的应从其规定) | 修文县统计局三产科 | ■ 政府网站 □ 政府公报 □ 政务新媒体 □ 广播电视 □ 纸质媒体 □ 政务服务中心 □ 便民服务站点 □ 入户现场宣传 □ 政务公开栏 □ 图书馆 □ 档案馆 □ 电子显示屏 □ 精准推送 □ 其他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等 | √ | √ | |||
11 | 统计数据 | 1.本行政区域内重要经济社会发展统计数据 2.其他需要公开的相关信息 | 修文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基础公开>统计信息>统计数据 | 信息产生、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政策法规另有规定的应从其规定) | 修文县统计局三产科 | ■ 政府网站 □ 政府公报 □ 政务新媒体 □ 广播电视 □ 纸质媒体 □ 政务服务中心 □ 便民服务站点 □ 入户现场宣传 □ 政务公开栏 □ 图书馆 □ 档案馆 □ 电子显示屏 □ 精准推送 □ 其他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等 | √ | √ | ||||
12 | 财政预决算及 “三公”经费 | 财政预决算 | 1.政府预算信息 2.政府调整预算信息 3.政府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清单 4.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 5.重大财政管理制度 6.政府决算信息 7.部门专项资金 8.部门绩效信息 9.部门预决算公开管理文件等 | 修文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统计局 | 信息产生、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政策法规另有规定的应从其规定) | 修文县统计局财务室 | ■ 政府网站 □ 政府公报 □ 政务新媒体 □ 广播电视 □ 纸质媒体 □ 政务服务中心 □ 便民服务站点 □ 入户现场宣传 □ 政务公开栏 □ 图书馆 □ 档案馆 □ 电子显示屏 □ 精准推送 □ 其他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等 | √ | √ | |||
13 | “三公”经费 | “三公”经费相关信息 (1)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 (2)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 (3)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 (4)“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 | 修文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统计局 | 信息产生、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政策法规另有规定的应从其规定) | 修文县统计局财务室 | ■ 政府网站 □ 政府公报 □ 政务新媒体 □ 广播电视 □ 纸质媒体 □ 政务服务中心 □ 便民服务站点 □ 入户现场宣传 □ 政务公开栏 □ 图书馆 □ 档案馆 □ 电子显示屏 □ 精准推送 □ 其他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等 | √ | √ | ||||
14 | 扶贫开发 | 社会扶贫 | 社会帮扶:实施范围、实施方案、实施单位、实施规模、对口帮扶名单、各帮扶点实施定点扶贫和结对帮扶项目进展情况 | 修文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统计局 | 信息产生、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政策法规另有规定的应从其规定) | 修文县统计局一产科 | ■ 政府网站 □ 政府公报 □ 政务新媒体 □ 广播电视 □ 纸质媒体 □ 政务服务中心 □ 便民服务站点 □ 入户现场宣传 □ 政务公开栏 □ 图书馆 □ 档案馆 □ 电子显示屏 □ 精准推送 □ 其他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等 | √ | √ | |||
15 | 财政预决算 | 部门 预算 | 收支总体情况表:①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②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③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 修文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统计局 | 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后20日内 | 修文县统计局财务室 | ■部门网站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预算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 | √ | √ | |||
16 | 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表:①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②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③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④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⑤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 ||||||||||||
17 |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 ||||||||||||
18 |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按“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公开,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应当细化到“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费”两个项目,并对增减变化情况(与预算对比)进行说明。 | ||||||||||||
19 | 财政预决算 | 部门 决算 | 本部门职责、机构设置情况、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以及政府采购(主要包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金额,货物、工程、服务的采购金额,授予中小企业的合同金额及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金额的比重)等情况的说明,并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结合工作进展情况,逐步公开国有资产占用、绩效评价结果等情况。 | 修文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统计局 | 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后20日内 | 修文县统计局财务室 | ■部门网站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预算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 | √ | √ | |||
20 | 没有数据的表格应当列出空表并说明。 | ||||||||||||
21 | 行政管理 | 动态信息 | 业务工作动态、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动态 | 修文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统计局 | 按进展情况及时公开 | 修文县统计局办公室 |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其他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 | √ | √ | |||
22 | 行政处罚 | 要求有关单位和人员提供与监督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并进行复制 | 1.处罚案件名称 2.处罚决定书文号 3.被处罚对象 4.处罚事由 5.处罚依据 6.处罚结果 7.处罚机关 | 修文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统计局 | 信息产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 | 修文县统计局三产科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492号) | ||||||
23 | 政府采购信息 | 招标公告 | 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采购项目的名称、预算金额,设定最高限价的,还应当公开最高限价;采购人的采购需求;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公告期限;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修文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统计局 | 及时公开,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 修文县统计局财务室 | ■中国政府采购网及其地方分网 ■省级(含计划单列市)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 ■《中国财经报》(《中国政府采购报》) ■《中国政府采购杂志》 ■《中国财政杂志》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 √ | √ | |||
24 | 资格预审公告 | 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采购项目名称、预算金额,设定最高限价的,还应当公开最高限价;采购人的采购需求;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公告期限;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地点及资格预审日期;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修文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统计局 | 及时公开,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 修文县统计局财务室 | ■中国政府采购网及其地方分网 ■省级(含计划单列市)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 ■《中国财经报》(《中国政府采购报》) ■《中国政府采购杂志》 ■《中国财政杂志》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 √ | √ | ||||
25 | 竞争性谈判公告、竞争性磋商公告和询价公告 |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采购项目预算金额,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获取谈判、磋商、询价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文件售价,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修文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统计局 | 及时公开,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 修文县统计局财务室 | ■中国政府采购网及其地方分网 ■省级(含计划单列市)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 ■《中国财经报》(《中国政府采购报》) ■《中国政府采购杂志》 ■《中国财政杂志》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 √ | √ | ||||
26 |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 采购项目的预算金额以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算中的政府采购预算为依据;对于部门预算批复前进行采购的项目,以预算“二上数”中的政府采购预算为依据。对于部门预算已列明具体采购项目的,按照部门预算中具体采购项目的预算金额公开;部门预算未列明采购项目的,应当根据工作实际对部门预算进行分解,按照分解后的具体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公开。对于部门预算分年度安排但不宜按年度拆分的采购项目,应当公开采购项目的采购年限、概算总金额和当年安排数。 | 修文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统计局 | 随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公开 | 修文县统计局财务室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 √ | √ | |||||
27 | 采购文件 | 招标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和询价通知书。 | 修文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统计局 | 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前采购文件已公告的,不再重复公告 | 修文县统计局财务室 | ■中国政府采购网及其地方分网 ■省级(含计划单列市)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 ■《中国财经报》(《中国政府采购报》) ■《中国政府采购杂志》 ■《中国财政杂志》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 √ | √ | ||||
28 | 采购信息更正公告 |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及首次公告日期;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采购项目联系人和电话。 | 修文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统计局 | 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或者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 | 修文县统计局财务室 | ■中国政府采购网及其地方分网 ■省级(含计划单列市)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 ■《中国财经报》(《中国政府采购报》) ■《中国政府采购杂志》 ■《中国财政杂志》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 √ | √ | ||||
29 | 单一来源公示 | 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预算金额;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专业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公示的期限;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的联系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 修文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统计局 | 及时公开,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 修文县统计局财务室 | ■中国政府采购网及其地方分网 ■省级(含计划单列市)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 ■《中国财经报》(《中国政府采购报》) ■《中国政府采购杂志》 ■《中国财政杂志》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 √ | √ | ||||
30 | 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的具体成交记录 | 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的名称、成交金额以及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等。电子卖场、电子商城、网上超市等的具体成交记录,也应当予以公开。 | 修文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统计局 | 及时公开 | 修文县统计局财务室 | ■中国政府采购网及其省级分网 ■省级(含计划单列市)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 √ | √ | ||||
31 | 中标、成交结果 |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中标或者成交金额;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或者标的的基本概况;评审专家名单。协议供货、定点采购项目还应当公告入围价格、价格调整规则和优惠条件。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还应当公告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 | 修文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统计局 | 自中标、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修文县统计局财务室 | ■中国政府采购网及其地方分网 ■省级(含计划单列市)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 ■《中国财经报》(《中国政府采购报》) ■《中国政府采购杂志》 ■《中国财政杂志》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 √ | √ | ||||
32 | 采购合同 |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采购项目名称、编号,合同编号;供应商名称;合同内容。 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部分可以不公告,但其他内容应当公告。合同标的名称、规格型号、单价及合同金额等内容不得作为商业秘密。合同中涉及个人隐私的姓名、联系方式等内容,除征得权利人同意外,不得对外公告。批量集中采购项目应当公告框架协议。 | 修文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统计局 | 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 | 修文县统计局财务室 | ■中国政府采购网及其地方分网 ■省级(含计划单列市)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 ■《中国财经报》(《中国政府采购报》) ■《中国政府采购杂志》 ■《中国财政杂志》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 √ | √ | ||||
33 | 终止公告 |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采购项目名称、采购编号,采购方式;采购项目终止原因;公告期限;采购项目联系人和电话。 | 修文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统计局 | 及时公开 | 修文县统计局财务室 | ■中国政府采购网及其地方分网 ■省级(含计划单列市)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 ■《中国财经报》(《中国政府采购报》) ■《中国政府采购杂志》 ■《中国财政杂志》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 √ | √ | ||||
34 | 公共服务项目采购需求 | 采购对象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项目需要的所有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采购对象的数量、交付或实施的时间和地点,采购对象的验收标准等。 | 修文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统计局 | 及时公开 | 修文县统计局财务室 | ■中国政府采购网及其地方分网 ■《中国财经报》(《中国政府采购报》) ■《中国政府采购杂志》 ■《中国财政杂志》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 | √ | √ | ||||
35 | 公共服务项目验收结果 |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采购项目名称、编号,合同编号;履约供应商名称;验收单位;验收结果;验收人员。 | 修文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统计局 | 验收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 | 修文县统计局财务室 | ■中国政府采购网及其地方分网 ■省级(含计划单列市)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 ■《中国财经报》(《中国政府采购报》) ■《中国政府采购杂志》 ■《中国财政杂志》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 √ | √ | ||||
36 | 投诉、监督检查等处理决定公告 | 相关当事人名称及地址、投诉涉及采购项目名称及采购日期、投诉事项或监督检查主要事项、处理依据、处理结果、执法机关名称、公告日期等。 | 修文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统计局 | 完成并履行有关报审程序后5个工作日内 | 修文县统计局财务室 | ■中国政府采购网及其地方分网 ■省级(含计划单列市)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 ■《中国财经报》(《中国政府采购报》) ■《中国政府采购杂志》 ■《中国财政杂志》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信用中国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 √ | √ | ||||
37 | 集中采购机构的考核结果公告 | 集中采购机构名称、考核内容、考核方法、考核结果、存在问题、考核单位等。 | 修文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统计局 | 完成并履行有关报审程序后5个工作日内 | 修文县统计局财务室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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