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文县市场监管局基层政务公开标准规范清单(V.20210930) | ||||||||||||
事项编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 | 网站公开栏目 | 信息更新时间 | 信息保障股室 | 公开渠道 | 公开依据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 对象 | 主动 公开 | 依申请公开 | |||||||
1 | 机构信息 | 基本信息 | 1.机构名称 2.联系方式 1) 办公地址 2) 门户网站 3) 办公电话 4)办公时间 5) 传真号码 6) 电子邮箱 7) 通信地址 8) 邮政编码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市场监管局 |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修文县市场监管局办公室 | ■ 政府网站 □ 政府公报 □ 政务新媒体 □ 广播电视 □ 纸质媒体 □ 政务服务中心 □ 便民服务站点 □ 入户现场宣传 ■ 政务公开栏 □ 图书馆 □ 档案馆 □ 电子显示屏 □ 精准推送 □ 其他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等 | √ | √ | ||
3 | 领导简历 | 1.姓名 2.职务 3.性别 4.民族 5.出生年月 6.学历 7.曾任职务职级 8.工作分工 9.标准证件照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市场监管局 |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修文县市场监管局办公室 | ■ 政府网站 □ 政府公报 □ 政务新媒体 □ 广播电视 □ 纸质媒体 □ 政务服务中心 □ 便民服务站点 □ 入户现场宣传 □ 政务公开栏 □ 图书馆 □ 档案馆 □ 电子显示屏 □ 精准推送 □ 其他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等 | √ | √ | |||
4 | 内设机构 | 1.内设机构名称 2.主要职责 3.联系电话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市场监管局 |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修文县市场监管局办公室 | ■ 政府网站 □ 政府公报 □ 政务新媒体 □ 广播电视 □ 纸质媒体 □ 政务服务中心 □ 便民服务站点 □ 入户现场宣传 □ 政务公开栏 □ 图书馆 □ 档案馆 □ 电子显示屏 □ 精准推送 □ 其他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等 | √ | √ | |||
5 | 下属单位 (有则公开) | 1.单位名称 2.负责人及主要职责 3.联系方式 (1)地址 (2)电话 (3)邮编 (4)门户网站(有则公开) 4.办公时间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市场监管局 |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修文县市场监管局办公室 | ■ 政府网站 □ 政府公报 □ 政务新媒体 □ 广播电视 □ 纸质媒体 □ 政务服务中心 □ 便民服务站点 □ 入户现场宣传 □ 政务公开栏 □ 图书馆 □ 档案馆 □ 电子显示屏 □ 精准推送 □ 其他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等 | √ | √ | |||
6 | 双随机一公开 | 双随机一公开 | 1.抽查事项清单 2.检查对象名录 3.抽查情况 4.查处结果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市场监管局 |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修文县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科 | ■ 政府网站 □ 政府公报 □ 政务新媒体 □ 广播电视 □ 纸质媒体 □ 政务服务中心 □ 便民服务站点 □ 入户现场宣传 □ 政务公开栏 □ 图书馆 □ 档案馆 □ 电子显示屏 □ 精准推送 □ 其他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等 | √ | √ | ||
7 | 建议提案 | 建议提案 | 1.建议提案办理复文 2.建议提案办理复文解读或回应材料 3.本单位办理建议提案总体情况及重要工作进展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市场监管局 |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修文县市场监管局办公室 | ■ 政府网站 □ 政府公报 □ 政务新媒体 □ 广播电视 □ 纸质媒体 □ 政务服务中心 □ 便民服务站点 □ 入户现场宣传 □ 政务公开栏 □ 图书馆 □ 档案馆 □ 电子显示屏 □ 精准推送 □ 其他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等 | √ | √ | √(针对第二项) | |
9 | 重点领域信息 | 权责清单 | 1.经相关部门核定的权力和责任清单 2.权力运行流程图(有则公开)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市场监管局 |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修文县市场监管局办公室 | ■ 政府网站 ■ 政府公报 □ 政务新媒体 □ 广播电视 □ 纸质媒体 □ 政务服务中心 □ 便民服务站点 □ 入户现场宣传 □ 政务公开栏 □ 图书馆 □ 档案馆 □ 电子显示屏 □ 精准推送 □ 其他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等 | √ | √ | ||
10 | 质量安全监督信息 | 质量安全监督 | 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及其联系方式、质量安全行政处罚情况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市场监管局 |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修文县市场监管局质量科 |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意见》、《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 | √ | √ | ||
■政务服务中 | ||||||||||||
■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 ||||||||||||
11 | 行政审批 | 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服务指南 | 适用范围、审批依据、受理机构、申请条件、申请材料目录、办理基本流程、办结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结果送达、监督投诉渠道等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市场监管局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县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科、食品科 | ■政府网站 | 《食品安全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息公开管理办法》 | √ | √ | ||
■政务服务中心 | ||||||||||||
12 | 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基本信息 | 生产经营者名称、许可证编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生产地址/经营场所、食品类别/经营项目、日常监督管理机构、投诉举报电话、有效期限等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市场监管局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县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科、食品科 | ■政府网站 | 《食品安全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息公开管理办法》 | √ | √ | |||
■政务服务中心 | ||||||||||||
13 | 药品零售许可服务指南 | 适用范围、审批依据、受理机构、申请条件、申请材料目录、办理基本流程、办结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结果送达、监督投诉渠道等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市场监管局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县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科、药械科 | ■政府网站 | 《食品安全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息公开管理办法》 | √ | √ | |||
■政务服务中心 | ||||||||||||
14 | 药品零售许可企业基本信息 | 经营者名称、许可证编号、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注册地址、经营范围、变更项目等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市场监管局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县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科、药械科 | ■政府网站 | 《食品安全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息公开管理办法》 | √ | √ | |||
■政务服务中心 | ||||||||||||
15 | 监督检查 | 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 | 检查制度、检查标准、检查结果等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市场监管局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县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科、食品科 | ■政府网站 | 《食品安全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息公开管理办法》 | √ | √ | ||
■其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
16 | 特殊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 | 检查制度、检查标准、检查结果等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市场监管局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县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科、食品科 | ■政府网站 | 《食品安全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息公开管理办法》 | √ | √ | |||
■其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
17 | 由县级组织的食品安全抽检 | 检查实施主体、被抽检单位名称、被抽检食品名称、标示的产品生产日期/批号/规格、检验依据、检验机构、检查结果等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市场监管局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县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科、食品科 | ■政府网站 | 《食品安全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息公开管理办法》 | √ | √ | |||
■其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
18 | 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监督检查 | 检查制度、检查标准、检查结果等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市场监管局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县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科、药械科 | ■政府网站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 | √ | √ | |||
■其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
19 | 化妆品经营企业监督检查 | 检查制度、检查标准、检查结果等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市场监管局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县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科、药械科 | ■政府网站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 | √ | √ | |||
■其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
20 | 医疗机构使用药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 | 检查制度、检查标准、检查结果等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市场监管局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县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科、药械科 | ■政府网站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息公开管理办法》 | √ | √ | |||
■其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
21 | 由县级组织的医疗器械抽检 | 被抽检单位名称、抽检产品名称、标示的生产单位、标示的产品生产日期/批号/规格、检验依据、检验结果、检验机构等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市场监管局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县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科、药械科 | ■政府网站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息公开管理办法》 | √ | √ | |||
■其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
22 | 行政处罚 | 食品生产经营行政处罚 | 处罚对象、案件名称、违法主要事实、处罚种类和内容、处罚依据、作出处罚决定部门、处罚时间、处罚决定书文号、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等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市场监管局 | 行政处罚决定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政府网站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实施细则》《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 | √ | √ | ||
■其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
23 | 药品监管行政处罚 | 处罚对象、案件名称、违法主要事实、处罚种类和内容、处罚依据、作出处罚决定部门、处罚时间、处罚决定书文号、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等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市场监管局 | 行政处罚决定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政府网站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实施细则》《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 | √ | √ | |||
■其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
24 | 医疗器械监管行政处罚 | 处罚对象、案件名称、违法主要事实、处罚种类和内容、处罚依据、作出处罚决定部门、处罚时间、处罚决定书文号、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等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市场监管局 | 行政处罚决定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政府网站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实施细则》《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 | √ | √ | |||
■其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
25 | 化妆品监管行政处罚 | 处罚对象、案件名称、违法主要事实、处罚种类和内容、处罚依据、作出处罚决定部门、处罚时间、处罚决定书文号、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等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市场监管局 | 行政处罚决定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政府网站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实施细则》《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 | √ | √ | |||
■其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
26 | 公共服务 |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警示 |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警示信息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市场监管局 | 信息形成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 县市场监管局食品科 |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 √ | √ |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27 | 食品安全应急处置 | 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应急保障、监测预警、应急响应、热点问题落实情况等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市场监管局 |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县市场监管局食品科 |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 √ | √ |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28 | 食品药品投诉举报 | 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制度和政策、受理投诉举报的途径等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市场监管局 |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县市场监管局市场科 |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办法》 | √ | √ |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29 | 食品用药安全宣传活动 | 活动时间、活动地点、活动形式、活动主题和内容等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市场监管局 | 信息形成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 县市场监管局食品科、药械科 |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 √ | √ |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30 | 重点领域及 重点行业 | 执法稽查 | 1.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及稽查结果等相关信息 2.对市场主体准入、生产、经营、交易中的有关违法行为和案件查办结果等相关信息 3.其他需要公开信息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市场监管局 | 信息产生、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政策法规另有规定的应从其规定) | 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 政府网站 □ 政府公报 □ 政务新媒体 □ 广播电视 □ 纸质媒体 □ 政务服务中心 □ 便民服务站点 □ 入户现场宣传 □ 政务公开栏 □ 图书馆 □ 档案馆 □ 电子显示屏 □ 精准推送 □ 其他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等 | √ | √ | ||
31 | 登记注册指导 | 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和营业执照核发等的相关信息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市场监管局 | 信息产生、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政策法规另有规定的应从其规定) | 县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科 | ■ 政府网站 □ 政府公报 □ 政务新媒体 □ 广播电视 □ 纸质媒体 □ 政务服务中心 □ 便民服务站点 □ 入户现场宣传 □ 政务公开栏 □ 图书馆 □ 档案馆 □ 电子显示屏 □ 精准推送 □ 其他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等 | √ | √ | |||
32 | 信用监督管理 | 1.信用监督管理的相关信息 2.市场主体经营异常名录、“黑名单”等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市场监管局 | 信息产生、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政策法规另有规定的应从其规定) | 县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科 | ■ 政府网站 □ 政府公报 □ 政务新媒体 □ 广播电视 □ 纸质媒体 □ 政务服务中心 □ 便民服务站点 □ 入户现场宣传 □ 政务公开栏 □ 图书馆 □ 档案馆 □ 电子显示屏 □ 精准推送 □ 其他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等 | √ | √ | |||
33 | 价格监督检查与 反垄断 | 1.有关价格监督检查以及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的相关信息等 2.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的相关信息 3.其他需要公开信息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市场监管局 | 信息产生、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政策法规另有规定的应从其规定) | 县市场监管局市场科 | ■ 政府网站 □ 政府公报 □ 政务新媒体 □ 广播电视 □ 纸质媒体 □ 政务服务中心 □ 便民服务站点 □ 入户现场宣传 □ 政务公开栏 □ 图书馆 □ 档案馆 □ 电子显示屏 □ 精准推送 □ 其他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等 | √ | √ | |||
34 | 反不正当竞争与 直销监督管理 | 1.反不正当竞争、规范直销和禁止传销的相关信息 2.不正当竞争、传销和直销违法违规典型案件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市场监管局 | 信息产生、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政策法规另有规定的应从其规定) | 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 政府网站 □ 政府公报 □ 政务新媒体 □ 广播电视 □ 纸质媒体 □ 政务服务中心 □ 便民服务站点 □ 入户现场宣传 □ 政务公开栏 □ 图书馆 □ 档案馆 □ 电子显示屏 □ 精准推送 □ 其他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等 | √ | √ | |||
35 | 消费环境与网络交易监督管理 | 1.消费环境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监督管理的相关信息 2.消费者咨询、投诉受理处理工作的通知、公告、分析等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市场监管局 | 信息产生、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政策法规另有规定的应从其规定) | 县市场监管局市场科 | ■ 政府网站 □ 政府公报 □ 政务新媒体 □ 广播电视 □ 纸质媒体 □ 政务服务中心 □ 便民服务站点 □ 入户现场宣传 □ 政务公开栏 □ 图书馆 □ 档案馆 □ 电子显示屏 □ 精准推送 □ 其他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等 | √ | √ | |||
36 | 广告监督管理 | 1.广告监督管理的相关信息 2.虚假违法广告行为查处信息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市场监管局 | 信息产生、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政策法规另有规定的应从其规定) | 县市场监管局市场科 | ■ 政府网站 □ 政府公报 □ 政务新媒体 □ 广播电视 □ 纸质媒体 □ 政务服务中心 □ 便民服务站点 □ 入户现场宣传 □ 政务公开栏 □ 图书馆 □ 档案馆 □ 电子显示屏 □ 精准推送 □ 其他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等 | √ | √ | |||
37 | 产品质量安全 监督管理 | 1.重点监督抽查产品目录 2.产品质量的行业、地方和专业性监督工作开展情况等 3.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后监管信息、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县级发证获证企业名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信息等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市场监管局 | 信息产生、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政策法规另有规定的应从其规定) | 县市场监管局质量科 | ■ 政府网站 □ 政府公报 □ 政务新媒体 □ 广播电视 □ 纸质媒体 □ 政务服务中心 □ 便民服务站点 □ 入户现场宣传 □ 政务公开栏 □ 图书馆 □ 档案馆 □ 电子显示屏 □ 精准推送 □ 其他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等 | √ | √ | |||
38 | 食品安全 | 1.食品安全协调的相关信息 2.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的相关信息 3.食品流通安全监督管理的相关信息 4.餐饮服务安全监督管理的相关信息 5.食盐安全监督管理的相关信息 6.食品安全抽检监测的相关信息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市场监管局 | 信息产生、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政策法规另有规定的应从其规定) | 县市场监管局食品科 | ■ 政府网站 □ 政府公报 □ 政务新媒体 □ 广播电视 □ 纸质媒体 □ 政务服务中心 □ 便民服务站点 □ 入户现场宣传 □ 政务公开栏 □ 图书馆 □ 档案馆 □ 电子显示屏 □ 精准推送 □ 其他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等 | √ | √ | |||
39 | 特种设备安全 监察 | 特种设备安全的相关信息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市场监管局 | 信息产生、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政策法规另有规定的应从其规定) | 县市场监管局质量科 | ■ 政府网站 □ 政府公报 □ 政务新媒体 □ 广播电视 □ 纸质媒体 □ 政务服务中心 □ 便民服务站点 □ 入户现场宣传 □ 政务公开栏 □ 图书馆 □ 档案馆 □ 电子显示屏 □ 精准推送 □ 其他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等 | √ | √ | |||
40 | 知识产权 | 知识产权战略、知识产权保护、运用促进的相关信息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市场监管局 | 信息产生、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政策法规另有规定的应从其规定) | 县市场监管局市场科 | ■ 政府网站 □ 政府公报 □ 政务新媒体 □ 广播电视 □ 纸质媒体 □ 政务服务中心 □ 便民服务站点 □ 入户现场宣传 □ 政务公开栏 □ 图书馆 □ 档案馆 □ 电子显示屏 □ 精准推送 □ 其他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等 | √ | √ | |||
41 | 酒类市场监督 管理 | 酒类市场监督管理的相关信息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市场监管局 | 信息产生、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政策法规另有规定的应从其规定) | 县市场监管局食品科 | ■ 政府网站 □ 政府公报 □ 政务新媒体 □ 广播电视 □ 纸质媒体 □ 政务服务中心 □ 便民服务站点 □ 入户现场宣传 □ 政务公开栏 □ 图书馆 □ 档案馆 □ 电子显示屏 □ 精准推送 □ 其他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等 | √ | √ | |||
42 | 药品监管 | 本行政区域内药品监管的相关信息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市场监管局 | 信息产生、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政策法规另有规定的应从其规定) | 县市场监管局药械科 | ■ 政府网站 □ 政府公报 □ 政务新媒体 □ 广播电视 □ 纸质媒体 □ 政务服务中心 □ 便民服务站点 □ 入户现场宣传 □ 政务公开栏 □ 图书馆 □ 档案馆 □ 电子显示屏 □ 精准推送 □ 其他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等 | √ | √ | |||
43 | 食品安全 | 1.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制定、修订等信息 2.开展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公开工作的相关信息 3.企业“黑名单”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市场监管局 | 信息产生、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政策法规另有规定的应从其规定) | 县市场监管局食品科 | ■ 政府网站 □ 政府公报 □ 政务新媒体 □ 广播电视 □ 纸质媒体 □ 政务服务中心 □ 便民服务站点 □ 入户现场宣传 □ 政务公开栏 □ 图书馆 □ 档案馆 □ 电子显示屏 □ 精准推送 □ 其他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等 | √ | √ | |||
44 | 行政处罚 | 对未取得许可证生产、经营药品的处罚 | 1.处罚案件名称 2.处罚决定书文号 3.被处罚对象 4.处罚事由 5.处罚依据 6.处罚结果 7.处罚机关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市场监管局 | 信息产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 | 县市场监管局药械科 | 修文县人民政府网、贵州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492号) | √ | √ | ||
45 | 政府采购信息 | 招标公告 | 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采购项目的名称、预算金额,设定最高限价的,还应当公开最高限价;采购人的采购需求;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公告期限;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市场监管局 | 及时公开,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 项目采购单位 | ■中国政府采购网及其地方分网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 √ | √ | ||
■省级(含计划单列市)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 | ||||||||||||
■《中国财经报》(《中国政府采购报》) | ||||||||||||
■《中国政府采购杂志》 | ||||||||||||
■《中国财政杂志》 | ||||||||||||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
46 | 资格预审公告 | 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采购项目名称、预算金额,设定最高限价的,还应当公开最高限价;采购人的采购需求;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公告期限;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地点及资格预审日期;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市场监管局 | 及时公开,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 项目采购单位 | ■中国政府采购网及其地方分网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 √ | √ | |||
■省级(含计划单列市)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 | ||||||||||||
■《中国财经报》(《中国政府采购报》) | ||||||||||||
■《中国政府采购杂志》 | ||||||||||||
■《中国财政杂志》 | ||||||||||||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
47 | 竞争性谈判公告、竞争性磋商公告和询价公告 |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采购项目预算金额,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获取谈判、磋商、询价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文件售价,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市场监管局 | 及时公开,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 项目采购单位 | ■中国政府采购网及其地方分网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 √ | √ | |||
■省级(含计划单列市)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 | ||||||||||||
■《中国财经报》(《中国政府采购报》) | ||||||||||||
■《中国政府采购杂志》 | ||||||||||||
■《中国财政杂志》 | ||||||||||||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
48 |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 采购项目的预算金额以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算中的政府采购预算为依据;对于部门预算批复前进行采购的项目,以预算“二上数”中的政府采购预算为依据。对于部门预算已列明具体采购项目的,按照部门预算中具体采购项目的预算金额公开;部门预算未列明采购项目的,应当根据工作实际对部门预算进行分解,按照分解后的具体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公开。对于部门预算分年度安排但不宜按年度拆分的采购项目,应当公开采购项目的采购年限、概算总金额和当年安排数。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市场监管局 | 随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公开 | 项目采购单位、县财政局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 √ | √ | ||||
49 | 采购文件 | 招标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和询价通知书。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市场监管局 | 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前采购文件已公告的,不再重复公告 | 项目采购单位 | ■中国政府采购网及其地方分网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 √ | √ | |||
■省级(含计划单列市)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 | ||||||||||||
■《中国财经报》(《中国政府采购报》) | ||||||||||||
■《中国政府采购杂志》 | ||||||||||||
■《中国财政杂志》 | ||||||||||||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
50 | 采购信息更正公告 |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及首次公告日期;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采购项目联系人和电话。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市场监管局 | 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或者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 | 项目采购单位 | ■中国政府采购网及其地方分网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 √ | √ | |||
■省级(含计划单列市)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 | ||||||||||||
■《中国财经报》(《中国政府采购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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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 单一来源公示 | 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预算金额;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专业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公示的期限;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的联系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市场监管局 | 及时公开,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 项目采购单位 | ■中国政府采购网及其地方分网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 √ | √ | |||
■省级(含计划单列市)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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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的具体成交记录 | 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的名称、成交金额以及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等。电子卖场、电子商城、网上超市等的具体成交记录,也应当予以公开。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市场监管局 | 及时公开 | 项目采购单位 | ■中国政府采购网及其省级分网 | 《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 √ | √ | ||||
■省级(含计划单列市)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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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 中标、成交结果 |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中标或者成交金额;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或者标的的基本概况;评审专家名单。协议供货、定点采购项目还应当公告入围价格、价格调整规则和优惠条件。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还应当公告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市场监管局 | 自中标、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项目采购单位 | ■中国政府采购网及其地方分网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 √ | √ | |||
■省级(含计划单列市)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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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 采购合同 |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采购项目名称、编号,合同编号;供应商名称;合同内容。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市场监管局 | 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 | 项目采购单位 | ■中国政府采购网及其地方分网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 √ | √ | |||
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部分可以不公告,但其他内容应当公告。合同标的名称、规格型号、单价及合同金额等内容不得作为商业秘密。合同中涉及个人隐私的姓名、联系方式等内容,除征得权利人同意外,不得对外公告。批量集中采购项目应当公告框架协议。 | ■省级(含计划单列市)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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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 终止公告 |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采购项目名称、采购编号,采购方式;采购项目终止原因;公告期限;采购项目联系人和电话。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市场监管局 | 及时公开 | 项目采购单位 | ■中国政府采购网及其地方分网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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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 公共服务项目采购需求 | 采购对象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项目需要的所有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采购对象的数量、交付或实施的时间和地点,采购对象的验收标准等。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市场监管局 | 及时公开 | 项目采购单位 | ■中国政府采购网及其地方分网 | 《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 | √ | √ | |||
■《中国财经报》(《中国政府采购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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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 公共服务项目验收结果 |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采购项目名称、编号,合同编号;履约供应商名称;验收单位;验收结果;验收人员。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市场监管局 | 验收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 | 项目采购单位 | ■中国政府采购网及其地方分网 | 《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 √ | √ | |||
■省级(含计划单列市)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 | ||||||||||||
■《中国财经报》(《中国政府采购报》) | ||||||||||||
■《中国政府采购杂志》 | ||||||||||||
■《中国财政杂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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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 财政预决算 | 政府预算 | 一般公共预算: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表。②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③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表。④一般公共预算本级基本支出表。⑤一般公共预算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表。⑥政府一般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表。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市场监管局 | 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批准后20日内 | 修文县市场监管局办公室 | ■部门网站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预算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 | √ | √ | ||
政府性基金预算:①政府性基金收入表。②政府性基金支出表。③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表。④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表。⑤政府专项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表。 | ||||||||||||
57 | 财政预决算 | 政府预算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表。②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③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④对下安排转移支付的应当公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支付表。 | 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批准后20日内 | 修文县市场监管局办公室 | ■政府网站 ■财政部门网站公开平台 ■政府公报 | 《预算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 | |||||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①社会保险基金收入表。②社会保险基金支出表。 | ||||||||||||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报表中涉及本级支出的,应当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应当公开到经济性质分类款级科目,专项转移支付应当分地区、分项目公开。 | ||||||||||||
对财政转移支付安排、举借政府债务等重要事项进行解释、说明,并公开重大政策和重点项目等绩效目标。 | ||||||||||||
地方本级汇总的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包括预算总额,以及“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区分“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费”两项)、“公务接待费”分项数额,并对增减变化情况进行说明。 | ||||||||||||
58 | 财政预决算 | 政府预算 | 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余额、使用安排及还本付息等信息,包括:①随同预算公开上一年度本地区、本级及所属地区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余额(或余额预计执行数),以及本地区和本级上一年度地方政府债券(含再融资债券)发行及还本付息额(或预计执行数)、本年度地方政府债券还本付息预算数等;②随同调整预算公开当年本地区及本级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本级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使用安排等。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市场监管局 | 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批准后20日内 | 修文县市场监管局办公室 | ■政府网站 ■财政部门网站公开平台 ■政府公报 | 《预算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 | √ | √ | ||
没有数据的表格应当列出空表并说明。 | ||||||||||||
59 | 财政预决算 | 政府 | 一般公共预算: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表。②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③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表。④一般公共预算本级基本支出表。⑤一般公共预算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表。⑥政府一般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表。 | 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批准后20日内 | 修文县市场监管局办公室 | ■政府网站 ■财政部门网站公开平台 ■政府公报 | 《预算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 | |||||
决算 | 政府性基金预算:①政府性基金收入表。②政府性基金支出表。③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表。④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表。⑤政府专项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表。 |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表。②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③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④对下安排转移支付的应当公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支付表。 | ||||||||||||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①社会保险基金收入表。②社会保险基金支出表。 | ||||||||||||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报表中涉及本级支出的,应当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应当公开到经济性质分类款级科目,专项转移支付应当分地区、分项目公开。 | ||||||||||||
60 | 财政预决算 | 政府 | 对财政转移支付安排、举借政府债务、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等重要事项进行解释、说明,并公开重大政策和重点项目绩效执行结果。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市场监管局 | 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批准后20日内 | 修文县市场监管局办公室 | ■政府网站 ■财政部门网站公开平台 ■政府公报 | 《预算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 | √ | √ | ||
决算 | 地方本级汇总的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包括预算总额,以及“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区分“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费”两项)“公务接待费”分项数额,并对增减变化情况(与预算对比)进行说明。 | |||||||||||
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余额、使用安排及还本付息等信息,包括:上年末本地区、本级及所属地区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余额决算数,地方政府债券发行、还本付息决算数,以及债券资金使用安排等。 | ||||||||||||
没有数据的表格应当列出空表并说明。 | ||||||||||||
61 | 财政预决算 | 部门 | 收支总体情况表:①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②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③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 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批准后20日内 | 修文县市场监管局办公室 | ■政府网站 ■财政部门网站公开平台 ■政府公报 | 《预算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 | |||||
预算 | 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表:①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②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③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④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⑤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 |||||||||||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 ||||||||||||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按“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公开,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应当细化到“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费”两个项目,并对增减变化情况进行说明。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市场监管局 | √ | √ | |||||||||
本部门职责、机构设置情况、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以及政府采购(主要包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金额和货物、工程、服务采购的预算金额)等情况的说明,并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结合工作进展情况,逐步公开国有资产占用、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情况。 | ||||||||||||
没有数据的表格应当列出空表并说明。 | ||||||||||||
62 | 财政预决算 | 部门 | 收支总体情况表:①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②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③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 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批准后20日内 | 修文县市场监管局办公室 | ■政府网站 ■财政部门网站公开平台 ■政府公报 | 《预算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 | |||||
决算 | 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表:①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②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③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④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⑤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 |||||||||||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 ||||||||||||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按“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公开,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应当细化到“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费”两个项目,并对增减变化情况(与预算对比)进行说明。 | ||||||||||||
63 | 财政预决算 | 部门 | 本部门职责、机构设置情况、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以及政府采购(主要包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金额,货物、工程、服务的采购金额,授予中小企业的合同金额及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金额的比重)等情况的说明,并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结合工作进展情况,逐步公开国有资产占用、绩效评价结果等情况。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市场监管局 | 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批准后20日内 | 修文县市场监管局办公室 | ■政府网站 ■财政部门网站公开平台 ■政府公报 | 《预算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 | √ | √ | ||
决算 | 没有数据的表格应当列出空表并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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