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文县人社局基层政务公开标准规范清单(V.20210930) | |||||||||||
事项编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 | 网站公开栏目 | 信息更新时间 | 公开渠道 | 公开依据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 对象 | 主动 公开 | 依申请公开 | ||||||
1 | 基本信息 | 基本县(区、特区)情 | 1.社会事业(养老社会事业发展情况等) 2.人口就业(常住人口情况、城镇人口就业情况等)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修文县人社局 | 信息产生、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政策法规另有规定的应从其规定) | ■ 政府网站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等 | √ | √ | ||
2 | 机构信息 | 1.办公地址 2.门户网站 3.办公电话 4.办公时间 5.传真号码(有则公开) 6.电子邮箱(有则公开) 7.通信地址 8.邮政编码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修文县人社局 | 信息产生、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政策法规另有规定的应从其规定) | ■ 政府网站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等 | √ | √ | |||
3 | 部门领导 | 1.姓名 2.职务 3.性别 4.民族 5.出生年月 6.学历 7.曾任职务职级 8.工作分工 9.标准证件照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修文县人社局 | 信息产生、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政策法规另有规定的应从其规定) | ■ 政府网站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等 | √ | √ | |||
4 | 组成部门 | 1.部门名称 2.工作职责 3.主要负责人 4.办公时间 5.联系方式 1) 办公地址 2) 门户网站(有则公开) 3) 办公电话 4) 传真号码(有则公开) 5) 电子邮箱(有则公开) 6) 通信地址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修文县人社局 | 信息产生、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政策法规另有规定的应从其规定) | ■ 其他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等 | √ | √ | |||
5 | 双随机一公开 | 双随机一公开 | 1.抽查事项清单 2.检查对象名录 3.抽查情况 4.查处结果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修文县人社局 | 信息产生、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政策法规另有规定的应从其规定) | ■ 政府网站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等 | √ | √ | ||
6 | 政策文件 | 重大决策预公开 | 1.对重大决策或政策文件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或公告 2.决策或文件草案 3.决策背景或起草说明 4.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及不予采纳的理由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修文县人社局 | 信息产生、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政策法规另有规定的应从其规定) | ■ 政府网站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等 | √ | √ | ||
7 | 政府文件 | 县级政府及县级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公开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修文县人社局 | 信息产生、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政策法规另有规定的应从其规定) | ■ 政府网站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等 | √ | √ | |||
8 | 政策解读 | 对县级政府及县级政府办公室印发的规范性文件的解读材料信息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修文县人社局 | 信息产生、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政策法规另有规定的应从其规定) | ■ 政府网站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等 | √ | √ | |||
9 | 惠民政策明白卡 | 本行政区域相关惠民政策要点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修文县人社局 | 信息产生、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政策法规另有规定的应从其规定) | ■ 政府网站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等 | √ | √ | |||
10 | 规范性文件备案信息 |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信息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修文县人社局 | 信息产生、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政策法规另有规定的应从其规定) | ■ 政府网站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等 | √ | √ | |||
11 | 规范性文件清理信息 | 1.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情况 2.已修改、废止、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修文县人社局 | 信息产生、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政策法规另有规定的应从其规定) | ■ 政府网站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等 | √ | √ | |||
12 | 信息查询服务平台 | 本单位对外提供信息查询或政务服务的业务平台或系统 | 1.贵州省惠民政策项目资金平台 2.信息依申请公开查询系统(有则公开) 3.其他信息平台或查询系统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修文县人社局 | 信息产生、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政策法规另有规定的应从其规定) | ■ 政府网站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等 | √ | √ | ||
13 | 政民互动 | 回应关切 | 对本行政区域内有较大影响的热点事件等发布的回应信息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修文县人社局 | 信息产生、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政策法规另有规定的应从其规定) | ■ 政府网站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等 | √ | √ | ||
14 | 公众参与 | 1.公众参与事项范围 2.公众参与事项方式 3.公众参与事项渠道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修文县人社局 | 信息产生、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政策法规另有规定的应从其规定) | ■ 政府网站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等 | √ | √ | |||
15 | 在线访谈(有则公开) | 1.访谈计划 2.访谈视频 3.文字实录 4.访谈图片 5.媒体报道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修文县人社局 | 信息产生、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政策法规另有规定的应从其规定) | ■ 政府网站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等 | √ | √ | |||
16 | 咨询、投诉、举报、建议 | 1.平台: (1)县(区、特区)长信箱 (2)群众直通交流台 (3)县级政府扶贫专线电话 2.所反应问题等具有一定共性的网民留言 3.所反应问题等具有一定共性的网民留言办理回复情况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修文县人社局 | 信息产生、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政策法规另有规定的应从其规定) | ■ 政府网站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等 | √ | √ | |||
17 | 新闻发布 | 新闻发布会 | 县级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相关信息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修文县人社局 | 信息产生、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政策法规另有规定的应从其规定) | ■ 政府网站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等 | √ | √ | ||
18 | 重点领域及 重点行业 |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 项目信息 | 1.有关法律依据和投融资政策、项目进展、样板工程、专家库等相关信息 2.项目准备、实施等阶段的相关信息 3.资本参与方式、合作模式、回报机制等相关信息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修文县人社局 | 信息产生、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政策法规另有规定的应从其规定) | ■ 政府网站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等 | √ | √ | ||
19 | 重点领域及 重点行业 | 涉农补贴 | 农民就业技能培训资金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修文县人社局 | 信息产生、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政策法规另有规定的应从其规定) | ■ 政府网站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等 | √ | √ | ||
20 | 重点领域及 重点行业 | 权责清单 | 1.经相关部门核定的县级政府部门权力和责任清单 2.权力运行流程图(有则公开)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县人社局 | 信息产生、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政策法规另有规定的应从其规定) | ■ 政府网站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等 | √ | √ | ||
21 | 发展规划 | 1.就业和服务业相关规划、计划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县人社局 | 信息产生、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政策法规另有规定的应从其规定) | ■ 政府网站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等 | √ | √ | |||
22 | 统计数据 | 1.本行政区域内重要经济社会发展统计数据 2.其他需要公开的相关信息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县人社局 | 信息产生、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政策法规另有规定的应从其规定) | ■ 政府网站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等 | √ | √ | |||
23 | 扶持政策 | 1.残疾人创业就业示范点评估(扶贫基地、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企业、其他经济实体)相关信息(政策文件、设定依据、申报条件、申报材料、办理程序、办理时限、办理结果等相关信息,下同) 2.残疾人创业就业示范点评估(盲人按摩机构)相关信息 3.中小微企业及民营经济发展项目相关信息 4.个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相关信息 5.小型微型企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相关信息 6.扶持微型企业发展相关信息 7.公益性岗位办理及补贴相关信息 8.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相关信息 9.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相关信息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县人社局 | ■ 政府网站 | |||||||
24 | 招聘信息 | 各类就业专项活动、人力资源市场供求等相关信息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县人社局 | ■ 政府网站 ■ 其他 | |||||||
25 | 就业创业/补贴补助 | 1.失业人员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接受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补贴办理相关信息(政策文件、设定依据、补贴对象、补贴标办理部门、办理条件、申请材料、申请程序、办理时限、办理结果,下同) 2.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相关信息 3.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相关信息 4.自主创业补贴相关信息 5.创业场所租赁补贴相关信息 6.小微企业和民营经济组织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奖励相关信息 7.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相关信息 8.创业平台创建补助相关信息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县人社局 | ■ 政府网站 | |||||||
26 | 就业创业/劳动保障 | (一)公共服务(事项名称、政策文件、服务对象、服务部门、服务依据、办理条件、办理材料、办理程序、办理时限、办理结果等相关信息): 1.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 2.劳动关系维权咨询和投诉服务 (二)行政处罚(事项名称、处罚决定书文号、被处罚对象、处罚事由、处罚依据、处罚结果、处罚机关等相关信息): 1.对用人单位违反《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之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规定的处罚 2.对职业中介机构在职业中介服务不成功后未向劳动者退还所收取的中介服务费的处罚 3.对未经许可,擅自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处罚 4.对职业中介机构提供虚假就业信息,为无合法证照的用人单位提供职业中介服务,伪造、涂改、转让职业中介许可证的处罚 5.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有关建立职工名册规定的处罚 6.对单位或者个人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的处罚 7.对职业中介机构未明示职业中介许可证、监督电话的处罚 8.对用人单位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照规定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将童工送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处罚 9.对用人单位未及时为劳动者办理就业登记手续的处罚 10.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保护规定的处罚 11.对未经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授权从事人事代理业务的或者未经批准擅自组织举办人才交流会的处罚 12.对用人单位违法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处罚 13.对未经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批准擅自设立人才中介服务机构或从事人才中介服务活动的处罚 14.对职业中介机构未建立服务台账,或虽建立服务台账但未记录服务对象、服务过程、服务结果和收费情况的处罚 15.对用工单位决定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辅助性岗位,未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且未在单位内公示的处罚 16.对用人单位招用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劳动者从事技术工种工作的处罚 17.对人才中介服务机构违反本规定,超出许可业务范围接受代理业务的处罚 18.对用人单位违法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或以担保等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处罚 19.对用工单位违反劳务派遣暂行规定退回被派遣劳动者的处罚 20.对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违反有关劳务派遣规定的处罚 21.对用人单位违反《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在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乙肝病原携带者从事的工作岗位以外招用人员时,将乙肝病毒血清学指标作为体检标准的处罚 22.对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且逾期未改的处罚 23.对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以民族、性别、宗教信仰为由拒绝聘用或者提高聘用标准的,招聘不得招聘人员的,以及向应聘者收取费用或采取欺诈等手段谋取非法利益的处罚 24.对人才中介服务机构违反本规定,擅自扩大许可业务范围、不依法接受检查或提供虚假材料,不按规定办理许可证变更等手续的处罚 25.对用人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处罚 26.对未经许可和登记,擅自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处罚 27.对用人单位不按规定代扣、公布社保费行为的处罚 28.对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或者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违反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或者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处罚 29.对用人单位无理阻挠劳动行政部门、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行使监督检查权,打击报复举报人员的处罚 30.对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处罚 31.对职业中介机构违反《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相关条款的处罚 32.对用人单位违反《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相关条款的处罚 33.对无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的单位以及未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使用童工或者介绍童工就业的处罚 34.对定点医疗机构违反基本医疗保障相关规定,造成基本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处罚 35.对职业中介机构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向劳动者收取押金的处罚 36.对企业未按照国家规定提取职工教育经费,或者挪用职工教育经费的处罚 37.对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保存录用登记材料,或者伪造录用登记材料的处罚 (三)行政检查(事项名称、政策文件、检查对象、实施检查部门、检查依据、检查程序、检查结果等相关信息): 1.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监督检查 2.对用人单位实施劳动合同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 3.劳动保障监察 4.对企业阻挠职工参加工会或者阻挠筹建工会的责令改正 5.对用人单位侵害劳动者工资报酬和经济补偿权益的责令改正 6.对企业工时制度监督检查 7.对未依法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8.未依法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责令改正 9.对无营业执照或被吊销营业执照存在劳动用工行为单位的监察 10.对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的责令改正 11.对用人单位违反试用期规定的责令改正 12.对未依法支付两倍工资或赔偿金的责令支付 13.对用人单位执行职工带薪年休假情况的监督 14.对非法用工单位拒不支付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的责令限期改正 15.事业单位监督管理、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的检查 16.对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责令改正、对职业培训机构的监督检查 17.对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收取费用的责令改正 18.对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情况的监督检查 19.对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未依法支付经济补偿的责令改正 20.违反《工会法》有关规定的责令改正 21.对劳动合同文本缺少必备条款或未交劳动者的责令改正 (四)行政确认(事项名称、政策文件、设定依据、奖励对象、奖励事由、奖励标准等相关信息): 工伤认定 (五)行政奖励(政策文件、服务对象、办理部门、服务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程序、办理时限、办理结果等相关信息): 对查处重大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提供主要线索和证据举报人的行政奖励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县人社局 | 信息产生、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政策法规另有规定的应从其规定) | ■ 政府网站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等 | √ | √ | |||
27 | 就业创业/就业创业服务 | 1.个人办理失业登记(基本信息、设定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特殊环节、办理流程、办事人员、办理结果等,下同) 2.个人办理就业登记 3.用人单位办理就业登记 4.职业技能鉴定 5.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 6.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通过考试取得除外) 7.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设立审批 8.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许可 9.劳务派遣经营许可 10.特殊工时制度审批 11.辖区内各级单位主办或扶持劳动就业服务企业认定 12.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审批 13.劳动合同备案等相关信息 14.政府向社会购买基本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成果 15.国(境)外人员入境就业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县人社局 | 信息产生、变更之日起21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政策法规另有规定的应从其规定) | ■ 政府网站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等 | √ | √ | |||
28 | 就业创业/就业创业培训 (有则公开) | 1.“星光培训工程”及“人才培育工程”项目相关信息(政策文件、设定依据、申报条件、申报材料、办理程序、办理时限、培训对象等,下同) 2.“锦绣计划”妇女特色手工产业培训相关信息 3.就业技能培训相关信息 4.贫困劳动力全员培训相关信息 5.创业培训相关信息 6.高技能人才培训相关信息 7.企业在岗职工技能培训相关信息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县人社局 | 信息产生、变更之日起22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政策法规另有规定的应从其规定) | ■ 政府网站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等 | √ | √ | |||
29 | 社会保险/社保办理 | 1.社会保险参保、变更及注销登记(工伤、失业保险):基本信息、设定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特殊环节、办理流程、办事人员、办理结果等相关信息,下同 2.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核定 3.企业职工社会保险查询、核对和咨询 4.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 5.企业参保职工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补助费审批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县人社局 | 信息产生、变更之日起23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政策法规另有规定的应从其规定) | ■ 政府网站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4号)等 | √ | √ | |||
30 | 社会保险/工伤保险 | 1.工伤保险缴费登记:基本信息、设定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特殊环节、办理流程、办事人员、办理结果等相关信息,下同 2.工伤保险待遇审核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县人社局 | 信息产生、变更之日起24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政策法规另有规定的应从其规定) | ■ 政府网站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5号)等 | √ | √ | |||
31 | 社会保险/社保执法 | 1.对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处罚:处罚案件名称、处罚决定书文号、被处罚对象、处罚事由、处罚依据、处罚结果、处罚机关等相关信息,下同 2.对用人单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时,瞒报工资总额或者职工人数的处罚 3.对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或者未按照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处罚 4.对缴费单位违反有关财务、会计、统计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伪造、变造、故意毁灭有关帐册、材料,或者不设帐册,致使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无法确定的处罚 5.对用人单位未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职工本人的处罚 6.对骗取社会保险待遇或者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的处罚 7.对用人单位拒不协助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核实的处罚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县人社局 | 信息产生、变更之日起25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政策法规另有规定的应从其规定) | ■ 政府网站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6号)等 | √ | √ | |||
32 | 社会保险/失业保险 | 1.失业保险缴费登记:基本信息、设定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特殊环节、办理流程、办事人员、办理结果等相关信息,下同 2.失业保险待遇核定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县人社局 | 信息产生、变更之日起26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政策法规另有规定的应从其规定) | ■ 政府网站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7号)等 | √ | √ | |||
32 | 社会保险/养老保险 | 1.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基本信息、设定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特殊环节、办理流程、办事人员、办理结果等相关信息,下同 2.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登记 3.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查询 4.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 5.个人养老保险证明 6.城乡居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定与支付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县人社局 | 信息产生、变更之日起27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政策法规另有规定的应从其规定) | ■ 政府网站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8号)等 | √ | √ | |||
34 | 扶贫开发/社会扶贫 | 社会帮扶:实施范围、实施方案、实施单位、实施规模、对口帮扶名单、各帮扶点实施定点扶贫和结对帮扶项目进展情况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县人社局 | 信息产生、变更之日起28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政策法规另有规定的应从其规定) | ■ 政府网站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9号)等 | √ | √ | |||
35 | 生态移民/后续发展管理 | 对易地扶贫搬迁移民安置点、就业培训等的相关信息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县人社局 | 信息产生、变更之日起39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政策法规另有规定的应从其规定) | ■ 政府网站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30号)等 | √ | √ | |||
36 | 重点领域及 重点行业 | 行政处罚决定和结果公示 | 1.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2.执法依据 3.案件名称 4.被处罚对象 5.行政相对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6.处罚事由 7.作出处罚决定的部门 8.处罚结果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县人社局 | 在做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公示 | ■ 政府网站 ■ 其他 |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税总发〔2017〕44号) 2.《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的通知》(税总办发〔2016〕19号) | √ | √ | ||
37 | 公共企事业 | 公共企事业单位 | 本县级行政区域内重要公共企事业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地址等基本信息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县人社局 |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 政府网站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等 | ||||
38 | 教师管理 | 教师公开招聘 | 教师招聘计划和公告、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县人社局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教育部 财政部 人事部 中央编办 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育部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央编办 关于继续组织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等 | ||||
39 | 教师职称评审 | 评审政策、评审通知、学校拟推荐人选名单、评审结果、最终结果 | 信息形成(变更)3个工作日内,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 √ | √ | ||||||
40 | 特岗教师招聘 | 岗位设置管理政策、条件、程序等;特岗教师招聘文件及招聘公告;初审结果;笔试成绩;资格复审结果;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成绩;进入考察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最终聘用结果 | 信息形成(变更)3个工作日内,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 √ | √ | ||||||
41 | 财政预决算 | 部门 预算 | 收支总体情况表:①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②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③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县人社局 | 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后20日内 | ■部门网站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预算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 | √ | √ | ||
42 | 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表:①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②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③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④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⑤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 √ | √ | ||||||||
43 |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 √ | √ | ||||||||
44 |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按“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公开,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应当细化到“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费”两个项目,并对增减变化情况进行说明。 | √ | √ | ||||||||
45 | 本部门职责、机构设置情况、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以及政府采购(主要包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金额和货物、工程、服务采购的预算金额)等情况的说明,并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结合工作进展情况,逐步公开国有资产占用、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情况。 | √ | √ | ||||||||
46 | 没有数据的表格应当列出空表并说明。 | √ | √ | ||||||||
47 | 财政预决算 | 部门 决算 | 收支总体情况表:①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②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③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县人社局 | 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后20日内 | ■部门网站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预算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 | √ | √ | ||
48 | 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表:①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②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③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④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⑤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 √ | √ | ||||||||
49 |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 √ | √ | ||||||||
50 |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按“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公开,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应当细化到“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费”两个项目,并对增减变化情况(与预算对比)进行说明。 | √ | √ | ||||||||
51 | 本部门职责、机构设置情况、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以及政府采购(主要包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金额,货物、工程、服务的采购金额,授予中小企业的合同金额及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金额的比重)等情况的说明,并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结合工作进展情况,逐步公开国有资产占用、绩效评价结果等情况。 | 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后20日内 | ■部门网站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预算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 | √ | √ | |||||
52 | 没有数据的表格应当列出空表并说明。 | √ | √ | ||||||||
53 | 就业信息服务 | 就业政策法规咨询 | 就业创业政策项目、对象范围、政策申请条件、政策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地点(方式)、咨询电话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县人社局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就业促进法》、《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 | √ | √ | ||
54 | 岗位信息发布 | 招聘单位、岗位要求、福利待遇、招聘流程、应聘方式、咨询电话 | √ | √ | |||||||
55 | 求职信息登记 | 服务对象、提交材料、办理流程、服务时间、服务地点(方式)、咨询电话 | √ | √ | |||||||
56 | 就业信息服务 | 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发布 | 市场工资指导价位、相关说明材料、咨询电话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县人社局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就业促进法》、《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 | √ | √ | ||
57 | 职业培训信息发布 | 培训项目、对象范围、培训内容、培训课时、授课地点、补贴标准、报名材料、报名地点(方式)、咨询电话 | √ | √ | |||||||
58 | 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和创业开业指导 | 职业介绍 | 服务内容、服务对象、提交材料、服务时间、服务地点(方式)、咨询电话 服务内容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县人社局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就业促进法》、《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 | √ | √ | ||
59 | 职业指导 | √ | √ | ||||||||
60 | 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和创业开业指导 | 创业就业指导 | 服务内容、服务对象、提交材料、服务时间、服务地点(方式)、咨询电话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县人社局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就业促进法》、《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 | √ | √ | ||
61 | 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 | 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 | 活动通知、活动时间、参与方式、相关材料、活动地址、咨询电话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县人社局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 | √ | |||
62 | 就业失业登记 | 失业登记 | 对象范围、申请人权利和义务、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办理地点(方式)、办理结果告知方式、咨询电话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县人社局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就业促进法》、《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 | √ | √ | ||
63 | 就业登记 | 对象范围、申请人权利和义务、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办理地点(方式)、办理结果告知方式、咨询电话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县人社局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 | √ | ||||
64 | 就业失业登记 | 《就业创业证》申领 | 对象范围、申请人权利和义务、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办理地点(方式)、办理结果告知方式、咨询电话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县人社局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1个工作日内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就业促进法》、《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 | √ | √ | ||
65 | 创业服务 | 创业补贴申领 | 对象范围、申请人权利和义务、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办理地点(方式)、办理结果告知方式、咨询电话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县人社局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1个工作日内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就业促进法》、《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 | √ | √ | ||
66 | 创业担保贷款申请 | 对象范围、申请人权利和义务、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办理地点(方式)、办理结果告知方式、咨询电话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县人社局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1个工作日内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就业促进法》、《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 | √ | √ | |||
67 | 对就业困难人员(含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实施就业援助 |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 对象范围、申请人权利和义务、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办理地点(方式)、办理结果告知方式、咨询电话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县人社局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1个工作日内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就业促进法》、《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 | √ | √ | ||
68 | 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领 | 对象范围、申请人权利和义务、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办理地点(方式)、办理结果告知方式、咨询电话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县人社局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1个工作日内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就业促进法》、《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 | √ | √ | |||
69 | 公益性岗位补贴申领 | 对象范围、申请人权利和义务、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办理地点(方式)、办理结果告知方式、咨询电话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县人社局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1个工作日内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就业促进法》、《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 | √ | √ | |||
70 | 对就业困难人员(含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实施就业援助 | 求职创业补贴申领 | 对象范围、申请人权利和义务、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办理地点(方式)、办理结果告知方式、咨询电话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县人社局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1个工作日内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就业促进法》、《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 | √ | √ | ||
71 | 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奖补申领 | 对象范围、申请人权利和义务、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办理地点(方式)、办理结果告知方式、咨询电话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县人社局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1个工作日内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就业促进法》、《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 | √ | √ | |||
72 | 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 | 高等学校等毕业生接收手续办理 | 对象范围、申请人权利和义务、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办理地点(方式)、办理结果告知方式、咨询电话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县人社局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1个工作日内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就业促进法》、《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 | √ | √ | ||
73 | 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 | 就业见习补贴申领 | 对象范围、申请人权利和义务、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办理地点(方式)、办理结果告知方式、咨询电话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县人社局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1个工作日内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就业促进法》、《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 | √ | √ | ||
74 | 求职创业补贴申领 | 对象范围、申请人权利和义务、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办理地点(方式)、办理结果告知方式、咨询电话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县人社局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1个工作日内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就业促进法》、《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 | √ | √ | |||
75 | 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申领 | 对象范围、申请人权利和义务、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办理地点(方式)、办理结果告知方式、咨询电话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县人社局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1个工作日内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就业促进法》、《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 | √ | √ | |||
76 | 基本公共就业创业政府购买服务 | 政府向社会购买基本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成果 | 文件依据、购买项目、购买内容及评价标准、购买主体、承接主体条件、购买方式、提交材料、购买流程、受理地点(方式)、受理结果告知方式、咨询电话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县人社局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1个工作日内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就业促进法》、《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 | √ | √ | ||
77 | 国(境)外人员入境就业 | 国(境)外人员入境就业 | 文件依据、对象范围、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办理地点(方式)、办理结果告知方式、咨询电话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县人社局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1个工作日内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出境入境管理法》、《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 | √ | ||
78 | 社会保险登记 | 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登记 | 事项名称、事项简述、办理材料、办理方式、办理时限、结果送达、收费依据及标准、办事时间、办理机构及地点、咨询查询途径、监督投诉渠道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县人社局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社会保险法》、《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 | √ | √ | ||
79 | 工程建设项目办理工伤保险参保登记 | 事项名称、事项简述、办理材料、办理方式、办理时限、结果送达、收费依据及标准、办事时间、办理机构及地点、咨询查询途径、监督投诉渠道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县人社局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 √ | √ | |||
80 | 社会保险登记 | 参保单位注销 | 事项名称、事项简述、办理材料、办理方式、办理时限、结果送达、收费依据及标准、办事时间、办理机构及地点、咨询查询途径、监督投诉渠道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县人社局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 √ | √ | ||
81 | 职工参保登记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县人社局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 | √ | ||||||
82 |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县人社局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 | √ | ||||||
83 | 社会保险参保信息维护 | 单位(项目)基本信息变更 | 事项名称、事项简述、办理材料、办理方式、办理时限、结果送达、收费依据及标准、办事时间、办理机构及地点、咨询查询途径、监督投诉渠道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县人社局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 √ | √ | ||
84 | 个人基本信息变更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 | √ | |||||||
85 | 社会保险参保信息维护 | 养老保险待遇发放账户维护申请 | 事项名称、事项简述、办理材料、办理方式、办理时限、结果送达、收费依据及标准、办事时间、办理机构及地点、咨询查询途径、监督投诉渠道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县人社局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 √ | √ | ||
86 | 工伤保险待遇发放账户维护申请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 | √ | |||||||
87 | 失业保险待遇发放账户维护申请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 | √ | |||||||
88 | 社会保险缴费申报 | 缴费人员增减申报 | 事项名称、事项简述、办理材料、办理方式、办理时限、结果送达、收费依据及标准、办事时间、办理机构及地点、咨询查询途径、监督投诉渠道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县人社局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 √ | √ | ||
89 | 社会保险缴费申报 | 社会保险缴费申报与变更 | 事项名称、事项简述、办理材料、办理方式、办理时限、结果送达、收费依据及标准、办事时间、办理机构及地点、咨询查询途径、监督投诉渠道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县人社局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 √ | √ | ||
90 | 社会保险费延缴申请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 | √ | |||||||
91 | 社会保险费欠费补缴申报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 | √ | |||||||
92 | 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记录查询 | 单位参保证明查询打印 | 事项名称、事项简述、办理材料、办理方式、办理时限、结果送达、收费依据及标准、办事时间、办理机构及地点、咨询查询途径、监督投诉渠道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县人社局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 √ | √ | ||
93 | 个人权益记录查询打印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 | √ | |||||||
94 | 养老保险服务 | 职工正常退休(职)申请 | 事项名称、事项简述、办理材料、办理方式、办理时限、结果送达、收费依据及标准、办事时间、办理机构及地点、咨询查询途径、监督投诉渠道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县人社局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社会保险法》、《劳动保险条例》 | √ | √ | ||
95 |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申领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 | √ | |||||||
96 | 暂停养老保险待遇申请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 | √ | |||||||
97 | 恢复养老保险待遇申请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 | √ | |||||||
98 | 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 | √ | |||||||
99 | 丧葬补助金、抚恤金申领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 | √ | |||||||
100 | 养老保险服务 | 居民养老保险注销登记 | 事项名称、事项简述、办理材料、办理方式、办理时限、结果送达、收费依据及标准、办事时间、办理机构及地点、咨询查询途径、监督投诉渠道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县人社局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信息公开条例》、《社会保险法》、《劳动保险条例》 | √ | √ | ||
101 | 遗属待遇申领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 | √ | |||||||
102 | 病残津贴申领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 | √ | |||||||
103 |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 | 事项名称、事项简述、办理材料、办理方式、办理时限、结果送达、收费依据及标准、办事时间、办理机构及地点、咨询查询途径、监督投诉渠道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县人社局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社会保险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 | √ | √ | |||
104 |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 | 事项名称、事项简述、办理材料、办理方式、办理时限、结果送达、收费依据及标准、办事时间、办理机构及地点、咨询查询途径、监督投诉渠道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县人社局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社会保险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职业年金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 | √ | √ | |||
105 | 养老保险服务 |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 | 事项名称、事项简述、办理材料、办理方式、办理时限、结果送达、收费依据及标准、办事时间、办理机构及地点、咨询查询途径、监督投诉渠道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县人社局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社会保险法》、《劳动保险条例》 | √ | √ | ||
106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互转申请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社会保险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职业年金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 | √ | √ | |||||
107 |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申请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社会保险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的通知》 | √ | √ | |||||
108 | 养老保险服务 | 军地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 | 事项名称、事项简述、办理材料、办理方式、办理时限、结果送达、收费依据及标准、办事时间、办理机构及地点、咨询查询途径、监督投诉渠道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县人社局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社会保险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关于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 | √ | √ | ||
109 | 多重养老保险关系个人账户退费 | 事项名称、事项简述、办理材料、办理方式、办理时限、结果送达、收费依据及标准、办事时间、办理机构及地点、咨询查询途径、监督投诉渠道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县人社局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社会保险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 | √ | √ | |||
110 | 工伤保险服务 | 工伤事故备案 | 事项名称、事项简述、办理材料、办理方式、办理时限、结果送达、收费依据及标准、办事时间、办理机构及地点、咨询查询途径、监督投诉渠道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县人社局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 | √ | √ | ||
111 | 工伤保险服务 | 用人单位办理工伤登记 | 事项名称、事项简述、办理材料、办理方式、办理时限、结果送达、收费依据及标准、办事时间、办理机构及地点、咨询查询途径、监督投诉渠道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县人社局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 | √ | √ | ||
112 | 变更工伤登记 | √ | √ | ||||||||
113 | 异地工伤就医报告 | √ | √ | ||||||||
114 | 工伤保险服务 | 旧伤复发申请确认 | 事项名称、事项简述、办理材料、办理方式、办理时限、结果送达、收费依据及标准、办事时间、办理机构及地点、咨询查询途径、监督投诉渠道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县人社局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 | √ | √ | ||
115 | 工伤康复申请确认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 | √ | |||||||
116 | 工伤康复治疗期延长申请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 | √ | |||||||
117 | 辅助器具配置或更换申请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 | √ | |||||||
118 | 辅助器具异地配置申请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 | √ | |||||||
119 | 停工留薪期确认和延长确认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 | √ | |||||||
120 | 工伤保险服务 | 工伤医疗(康复)费用申报 | 事项名称、事项简述、办理材料、办理方式、办理时限、结果送达、收费依据及标准、办事时间、办理机构及地点、咨询查询途径、监督投诉渠道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县人社局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 | √ | √ | ||
121 | 住院伙食补助费申领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 | √ | |||||||
123 | 统筹地区以外交通、食宿费申领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 | √ | |||||||
124 |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申请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 | √ | |||||||
125 | 辅助器具配置(更换)费用申报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 | √ | |||||||
126 | 工伤保险服务 | 伤残待遇申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和生活护理费) | 事项名称、事项简述、办理材料、办理方式、办理时限、结果送达、收费依据及标准、办事时间、办理机构及地点、咨询查询途径、监督投诉渠道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县人社局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 | √ | √ | ||
127 |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含生活困难,预支50%确认)、丧葬补助金申领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 | √ | |||||||
128 | 供养亲属抚恤金申领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 | √ | |||||||
129 | 工伤保险待遇变更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 | √ | |||||||
130 | 失业保险服务 | 失业保险金申领 | 事项名称、事项简述、办理材料、办理方式、办理时限、结果送达、收费依据及标准、办事时间、办理机构及地点、咨询查询途径、监督投诉渠道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县人社局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社会保险法》、《失业保险条例》 | √ | √ | ||
131 | 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申领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 | √ | |||||||
132 | 职业培训补贴申领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 | √ | |||||||
133 | 职业介绍补贴申领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 | √ | |||||||
134 | 农民合同制工人一次性生活补助申领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 | √ | |||||||
135 | 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 | √ | |||||||
136 | 失业保险服务 | 价格临时补贴申领 | 事项名称、事项简述、办理材料、办理方式、办理时限、结果送达、收费依据及标准、办事时间、办理机构及地点、咨询查询途径、监督投诉渠道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县人社局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社会保险法》、《失业保险条例》 | √ | √ | ||
137 | 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 | √ | |||||||
138 | 稳岗补贴申领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 | √ | |||||||
139 | 技能提升补贴申领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 | √ | |||||||
140 | 东部7省(市)扩大支出试点项目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 | √ | |||||||
141 | 企业年金方案备案 | 企业年金方案备案 | 事项名称、事项简述、办理材料、办理方式、办理时限、结果送达、收费依据及标准、办事时间、办理机构及地点、咨询查询途径、监督投诉渠道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县人社局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社会保险法》、《企业年金办法》 | √ | √ | ||
142 | 企业年金方案备案 | 企业年金方案重要条款变更备案 | 事项名称、事项简述、办理材料、办理方式、办理时限、结果送达、收费依据及标准、办事时间、办理机构及地点、咨询查询途径、监督投诉渠道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县人社局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社会保险法》、《企业年金办法》 | √ | √ | ||
143 | 企业年金方案终止备案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 | √ | |||||||
144 | 社会保障卡服务 | 社会保障卡申领 | 事项名称、事项简述、办理材料、办理方式、办理时限、结果送达、收费依据及标准、办事时间、办理机构及地点、咨询查询途径、监督投诉渠道(新增)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县人社局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社会保险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的通知》 | √ | √ | ||
145 | 社会保障卡启用(含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激活) | 事项名称、事项简述、办理材料、办理方式、办理时限、结果送达、收费依据及标准、办事时间、办理机构及地点、咨询查询途径、监督投诉渠道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县人社局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社会保险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的通知》 | √ | √ | |||
146 | 社会保障卡应用状态查询 | 事项名称、事项简述、办理材料、办理方式、办理时限、结果送达、收费依据及标准、办事时间、办理机构及地点、咨询查询途径、监督投诉渠道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县人社局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社会保险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的通知》 | √ | √ | |||
147 | 社会保障卡信息变更(非关键信息) | 事项名称、事项简述、办理材料、办理方式、办理时限、结果送达、收费依据及标准、办事时间、办理机构及地点、咨询查询途径、监督投诉渠道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县人社局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社会保险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的通知》 | √ | √ | |||
148 | 社会保障卡密码修改与重置 | 事项名称、事项简述、办理材料、办理方式、办理时限、结果送达、收费依据及标准、办事时间、办理机构及地点、咨询查询途径、监督投诉渠道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县人社局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社会保险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的通知》 | √ | √ | |||
149 | 社会保障卡挂失与解挂 | 事项名称、事项简述、办理材料、办理方式、办理时限、结果送达、收费依据及标准、办事时间、办理机构及地点、咨询查询途径、监督投诉渠道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县人社局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社会保险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的通知》 | √ | √ | |||
150 | 社会保障卡补换、换领、换发 | 事项名称、事项简述、办理材料、办理方式、办理时限、结果送达、收费依据及标准、办事时间、办理机构及地点、咨询查询途径、监督投诉渠道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县人社局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社会保险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的通知》 | √ | √ | |||
151 | 社会保障卡注销 | 事项名称、事项简述、办理材料、办理方式、办理时限、结果送达、收费依据及标准、办事时间、办理机构及地点、咨询查询途径、监督投诉渠道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县人社局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社会保险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的通知》 | √ | √ | |||
152 | 政策文件 | 行政法规、规章 | 中央及地方政府涉及扶贫领域的行政法规 中央及地方政府涉及扶贫领域的规章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县人社局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 | √ | ||
153 | 规范性文件 | 各级政府及部门涉及扶贫领域的规范性文件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县人社局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 | √ | |||
154 | 其他政策文件 | 涉及扶贫领域其他政策文件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县人社局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 | √ | |||
155 | 扶贫资金 | 行业扶贫相关财政资金和东西部扶贫协作财政支援资金使用情况 | 项目名称、实施地点、资金规模、实施单位、带贫减贫机制、绩效目标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县人社局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 | √ | √ | ||
156 | 扶贫资金 | 行业扶贫相关财政资金和东西部扶贫协作财政支援资金使用情况 | 项目名称、实施地点、资金规模、实施单位、带贫减贫机制、绩效目标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县人社局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政府网站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 | √ | √ | ||
157 |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信息 | 审批核准信息 | 招标内容、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招标估算金额、招标事项审核或核准部门。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县人社局 |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政府网站 ■管理部门网站 |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 | √ | √ | ||
158 | 资格预审公告 | 招标项目名称、内容、范围、规模、资金来源;投标资格能力要求,以及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方式;递交资格预审文件的截止时间、方式;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的,潜在投标人访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址和方法;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县人社局 | 及时公开 |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 《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 | √ | √ | |||
159 | 招标公告 | 招标项目名称、内容、范围、规模、资金来源;投标资格能力要求,以及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方式;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的,潜在投标人访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址和方法;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县人社局 | 及时公开 |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 《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电子招标投标办法》 | √ | √ | |||
160 | 中标候选人公示 | 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质量、工期(交货期),以及评标情况;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县人社局 |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 |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 《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电子招标投标办法》 | √ | √ | |||
161 | 中标结果 | 招标项目名称、中标人名称、中标价、工期、项目负责人、中标内容。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县人社局 | 及时公开 |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电子招标投标办法》 | √ | √ | |||
162 | 合同订立信息 | 包括项目名称、合同双方名称、合同价款、签约时间、合同期限。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县人社局 | 及时公开 |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电子招标投标办法》 | √ | √ | |||
163 | 合同履行及变更信息 | 项目名称、标段名称、建设单位、承包人、项目完成质量、期限、结算金额、合同发生的变更、解除合同通知书、违约行为的处理结果。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县人社局 | 鼓励及时公开 |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电子招标投标办法》 | √ | √ | |||
164 | 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 | 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澄清或修改事项;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县人社局 |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或者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 |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 《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电子招标投标办法》 | √ | √ | |||
165 | 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澄清、修改 | 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澄清或修改事项;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县人社局 | 及时公开 |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 | √ | √ | |||
166 | 暂停、终止招标 | 招标人名称、招标项目名称、招标项目编号、本项目首次公告日期、招标暂停或终止原因、联系方式、其他事项。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县人社局 | 及时公开 |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 | √ | √ | |||
167 | 市场主体信用信息 | 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事实和证据;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和作出决定的日期。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县人社局 |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信用中国 | 《行政处罚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 | √ | √ | |||
168 | 政府采购信息 | 招标公告 | 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采购项目的名称、预算金额,设定最高限价的,还应当公开最高限价;采购人的采购需求;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公告期限;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县人社局 | 及时公开,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 ■中国政府采购网及其地方分网 ■省级(含计划单列市)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 ■《中国财经报》(《中国政府采购报》) ■《中国政府采购杂志》 ■《中国财政杂志》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 √ | √ | ||
169 | 资格预审公告 | 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采购项目名称、预算金额,设定最高限价的,还应当公开最高限价;采购人的采购需求;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公告期限;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地点及资格预审日期;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县人社局 | 及时公开,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 ■中国政府采购网及其地方分网 ■省级(含计划单列市)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 ■《中国财经报》(《中国政府采购报》) ■《中国政府采购杂志》 ■《中国财政杂志》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 √ | √ | |||
170 | 竞争性谈判公告、竞争性磋商公告和询价公告 |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采购项目预算金额,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获取谈判、磋商、询价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文件售价,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县人社局 | 及时公开,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 ■中国政府采购网及其地方分网 ■省级(含计划单列市)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 ■《中国财经报》(《中国政府采购报》) ■《中国政府采购杂志》 ■《中国财政杂志》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 √ | √ | |||
171 |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 采购项目的预算金额以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算中的政府采购预算为依据;对于部门预算批复前进行采购的项目,以预算“二上数”中的政府采购预算为依据。对于部门预算已列明具体采购项目的,按照部门预算中具体采购项目的预算金额公开;部门预算未列明采购项目的,应当根据工作实际对部门预算进行分解,按照分解后的具体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公开。对于部门预算分年度安排但不宜按年度拆分的采购项目,应当公开采购项目的采购年限、概算总金额和当年安排数。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县人社局 | 随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公开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 √ | √ | ||||
172 | 采购文件 | 招标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和询价通知书。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县人社局 | 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前采购文件已公告的,不再重复公告 | ■中国政府采购网及其地方分网 ■省级(含计划单列市)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 ■《中国财经报》(《中国政府采购报》) ■《中国政府采购杂志》 ■《中国财政杂志》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 √ | √ | |||
173 | 采购信息更正公告 |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及首次公告日期;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采购项目联系人和电话。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县人社局 | 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或者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 | ■中国政府采购网及其地方分网 ■省级(含计划单列市)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 ■《中国财经报》(《中国政府采购报》) ■《中国政府采购杂志》 ■《中国财政杂志》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 √ | √ | |||
174 | 单一来源公示 | 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预算金额;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专业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公示的期限;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的联系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县人社局 | 及时公开,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 ■中国政府采购网及其地方分网 ■省级(含计划单列市)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 ■《中国财经报》(《中国政府采购报》) ■《中国政府采购杂志》 ■《中国财政杂志》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 √ | √ | |||
175 | 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的具体成交记录 | 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的名称、成交金额以及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等。电子卖场、电子商城、网上超市等的具体成交记录,也应当予以公开。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县人社局 | 及时公开 | ■中国政府采购网及其省级分网 ■省级(含计划单列市)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 √ | √ | |||
176 | 中标、成交结果 |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中标或者成交金额;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或者标的的基本概况;评审专家名单。协议供货、定点采购项目还应当公告入围价格、价格调整规则和优惠条件。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还应当公告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县人社局 | 自中标、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中国政府采购网及其地方分网 ■省级(含计划单列市)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 ■《中国财经报》(《中国政府采购报》) ■《中国政府采购杂志》 ■《中国财政杂志》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 √ | √ | |||
177 | 采购合同 |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采购项目名称、编号,合同编号;供应商名称;合同内容。 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部分可以不公告,但其他内容应当公告。合同标的名称、规格型号、单价及合同金额等内容不得作为商业秘密。合同中涉及个人隐私的姓名、联系方式等内容,除征得权利人同意外,不得对外公告。批量集中采购项目应当公告框架协议。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县人社局 | 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 | ■中国政府采购网及其地方分网 ■省级(含计划单列市)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 ■《中国财经报》(《中国政府采购报》) ■《中国政府采购杂志》 ■《中国财政杂志》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 √ | √ | |||
178 | 终止公告 |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采购项目名称、采购编号,采购方式;采购项目终止原因;公告期限;采购项目联系人和电话。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县人社局 | 及时公开 | ■中国政府采购网及其地方分网 ■省级(含计划单列市)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 ■《中国财经报》(《中国政府采购报》) ■《中国政府采购杂志》 ■《中国财政杂志》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 √ | √ | |||
179 | 公共服务项目采购需求 | 采购对象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项目需要的所有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采购对象的数量、交付或实施的时间和地点,采购对象的验收标准等。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县人社局 | 及时公开 | ■中国政府采购网及其地方分网 ■《中国财经报》(《中国政府采购报》) ■《中国政府采购杂志》 ■《中国财政杂志》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 | √ | √ | |||
180 | 公共服务项目验收结果 |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采购项目名称、编号,合同编号;履约供应商名称;验收单位;验收结果;验收人员。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县人社局 | 验收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 | ■中国政府采购网及其地方分网 ■省级(含计划单列市)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 ■《中国财经报》(《中国政府采购报》) ■《中国政府采购杂志》 ■《中国财政杂志》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 √ | √ | |||
181 | 投诉、监督检查等处理决定公告 | 相关当事人名称及地址、投诉涉及采购项目名称及采购日期、投诉事项或监督检查主要事项、处理依据、处理结果、执法机关名称、公告日期等。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县人社局 | 完成并履行有关报审程序后5个工作日内 | ■中国政府采购网及其地方分网 ■省级(含计划单列市)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 ■《中国财经报》(《中国政府采购报》) ■《中国政府采购杂志》 ■《中国财政杂志》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信用中国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 √ | √ | |||
182 | 集中采购机构的考核结果公告 | 集中采购机构名称、考核内容、考核方法、考核结果、存在问题、考核单位等。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县人社局 | 完成并履行有关报审程序后5个工作日内 | 同上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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