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文县民政局基层政务公开标准规范清单(V.20210930) | |||||||||||||
事项编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 | 网站公开栏目 | 信息更新时间 | 信息保障股室 | 公开渠道 | 公开依据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 对象 | 主动 公开 | 依申请公开 | ||||||||
1 | 机构信息 | 基本信息 | 1.机构名称 2.联系方式 1) 办公地址 2) 门户网站 3) 办公电话 4)办公时间 5) 传真号码 6) 电子邮箱 7) 通信地址 8) 邮政编码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民政局 |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民政局办公室 | ■ 政府网站 □ 政府公报 □ 政务新媒体 □ 广播电视 □ 纸质媒体 □ 政务服务中心 □ 便民服务站点 □ 入户现场宣传 ■ 政务公开栏 □ 图书馆 □ 档案馆 □ 电子显示屏 □ 精准推送 □ 其他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等 | √ | √ | |||
2 | 法定职责 | 依据“三定”规定确定的本部门法定职责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民政局 |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民政局办公室 | ■ 政府网站 □ 政府公报 □ 政务新媒体 □ 广播电视 □ 纸质媒体 □ 政务服务中心 □ 便民服务站点 □ 入户现场宣传 □ 政务公开栏 □ 图书馆 □ 档案馆 □ 电子显示屏 □ 精准推送 □ 其他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等 | √ | √ | ||||
3 | 领导简历 | 1.姓名 2.职务 3.性别 4.民族 5.出生年月 6.学历 7.曾任职务职级 8.工作分工 9.标准证件照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民政局 |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民政局办公室 | ■ 政府网站 □ 政府公报 □ 政务新媒体 □ 广播电视 □ 纸质媒体 □ 政务服务中心 □ 便民服务站点 □ 入户现场宣传 □ 政务公开栏 □ 图书馆 □ 档案馆 □ 电子显示屏 □ 精准推送 □ 其他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等 | √ | √ | ||||
4 | 内设机构 | 1.内设机构名称 2.主要职责 3.联系电话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民政局 |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民政局办公室 | ■ 政府网站 □ 政府公报 □ 政务新媒体 □ 广播电视 □ 纸质媒体 □ 政务服务中心 □ 便民服务站点 □ 入户现场宣传 □ 政务公开栏 □ 图书馆 □ 档案馆 □ 电子显示屏 □ 精准推送 □ 其他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等 | √ | √ | ||||
5 | 下属单位 (有则公开) | 1.单位名称 2.负责人及主要职责 3.联系方式 (1)地址 (2)电话 (3)邮编 (4)门户网站(有则公开) 4.办公时间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民政局 |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民政局办公室 | ■ 政府网站 □ 政府公报 □ 政务新媒体 □ 广播电视 □ 纸质媒体 □ 政务服务中心 □ 便民服务站点 □ 入户现场宣传 □ 政务公开栏 □ 图书馆 □ 档案馆 □ 电子显示屏 □ 精准推送 □ 其他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等 | √ | √ | ||||
6 | 信息公开 | 信息公开专栏 | 1.信息公开指南 2.信息公开目录 3.信息公开年报 4.信息依申请公开(平台或途径) 5.信息公开制度 6.信息公开意见箱 7.非公开信息目录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民政局 |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民政局办公室 | ■ 政府网站 □ 政府公报 □ 政务新媒体 □ 广播电视 □ 纸质媒体 □ 政务服务中心 □ 便民服务站点 □ 入户现场宣传 □ 政务公开栏 □ 图书馆 □ 档案馆 □ 电子显示屏 □ 精准推送 □ 其他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等 | √ | √ | |||
7 | 双随机一公开 | 双随机一公开 | 1.抽查事项清单 2.检查对象名录 3.抽查情况 4.查处结果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民政局 |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民政局社会社务科 | ■ 政府网站 □ 政府公报 □ 政务新媒体 □ 广播电视 □ 纸质媒体 □ 政务服务中心 □ 便民服务站点 □ 入户现场宣传 □ 政务公开栏 □ 图书馆 □ 档案馆 □ 电子显示屏 □ 精准推送 □ 其他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等 | √ | √ | |||
8 | 建议提案 | 建议提案 | 1.建议提案办理复文 2.建议提案办理复文解读或回应材料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民政局 |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民政局办公室 | ■ 政府网站 □ 政府公报 □ 政务新媒体 □ 广播电视 □ 纸质媒体 □ 政务服务中心 □ 便民服务站点 □ 入户现场宣传 □ 政务公开栏 □ 图书馆 □ 档案馆 □ 电子显示屏 □ 精准推送 □ 其他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等 | √ | √ | √(针对第二项) | ||
9 | 政策文件 | 重大决策预公开 | 1.对重大决策或政策文件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或公告 2.决策或文件草案 3.决策背景或起草说明 4.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及不予采纳的理由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民政局 |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民政局办公室 | ■ 政府网站 □ 政府公报 □ 政务新媒体 □ 广播电视 □ 纸质媒体 □ 政务服务中心 □ 便民服务站点 □ 入户现场宣传 □ 政务公开栏 □ 图书馆 □ 档案馆 □ 电子显示屏 □ 精准推送 □ 其他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等 | √ | √ | |||
10 | 法律法规 | 履行本部门职能职责涉及的主要法律法规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民政局 |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民政局办公室 | ■ 政府网站 □ 政府公报 □ 政务新媒体 □ 广播电视 □ 纸质媒体 □ 政务服务中心 □ 便民服务站点 □ 入户现场宣传 □ 政务公开栏 □ 图书馆 □ 档案馆 □ 电子显示屏 □ 精准推送 □ 其他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等 | √ | √ | ||||
11 | 政策性文件 | 履行本部门职能职责涉及的主要行政规章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民政局 |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民政局办公室 | ■ 政府网站 □ 政府公报 □ 政务新媒体 □ 广播电视 □ 纸质媒体 □ 政务服务中心 □ 便民服务站点 □ 入户现场宣传 □ 政务公开栏 □ 图书馆 □ 档案馆 □ 电子显示屏 □ 精准推送 □ 其他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等 | √ | √ | ||||
12 | 养老机构信息 | 以省、市行业主管部门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或其他政策文件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民政局 |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民政局办公室 | ■ 政府网站 ■ 政府公报 □ 政务新媒体 □ 广播电视 □ 纸质媒体 □ 政务服务中心 □ 便民服务站点 □ 入户现场宣传 □ 政务公开栏 □ 图书馆 □ 档案馆 □ 电子显示屏 □ 精准推送 □ 其他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等 | √ | √ | ||||
13 | 政策解读 | 对上级或本部门印发的规范性文件的解读材料等信息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民政局 |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民政局办公室 | ■ 政府网站 □ 政府公报 □ 政务新媒体 □ 广播电视 □ 纸质媒体 □ 政务服务中心 □ 便民服务站点 □ 入户现场宣传 □ 政务公开栏 □ 图书馆 □ 档案馆 □ 电子显示屏 □ 精准推送 □ 其他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等 | √ | √ | ||||
14 | 惠民政策明白卡 | 本部门涉及的惠民政策要点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民政局 |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民政局办公室 | ■ 政府网站 □ 政府公报 □ 政务新媒体 □ 广播电视 □ 纸质媒体 □ 政务服务中心 □ 便民服务站点 □ 入户现场宣传 □ 政务公开栏 □ 图书馆 □ 档案馆 □ 电子显示屏 □ 精准推送 □ 其他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等 | √ | √ | ||||
15 | 规范性文件备案信息 |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信息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民政局 |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民政局办公室 | ■ 政府网站 ■ 政府公报 □ 政务新媒体 □ 广播电视 □ 纸质媒体 □ 政务服务中心 □ 便民服务站点 □ 入户现场宣传 □ 政务公开栏 □ 图书馆 □ 档案馆 □ 电子显示屏 □ 精准推送 □ 其他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等 | √ | √ | ||||
16 | 规范性文件清理信息 | 1.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情况 2.已修改、废止、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民政局 |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民政局办公室 | ■ 政府网站 ■ 政府公报 □ 政务新媒体 □ 广播电视 □ 纸质媒体 □ 政务服务中心 □ 便民服务站点 □ 入户现场宣传 □ 政务公开栏 □ 图书馆 □ 档案馆 □ 电子显示屏 □ 精准推送 □ 其他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等 | √ | √ | ||||
17 | 政民互动 | 回应关切 | 针对涉及本部门本行业的热点发布的回应稿件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民政局 |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民政局办公室牵头、各具体承办科室配合 | ■ 政府网站 ■ 政府公报 ■ 政务新媒体 ■ 广播电视 ■ 纸质媒体 ■ 政务服务中心 ■ 便民服务站点 ■ 入户现场宣传 ■ 政务公开栏 ■ 图书馆 ■ 档案馆 ■ 电子显示屏 ■ 精准推送 □ 其他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等 | √ | √ | |||
18 | 公众参与 | 1.公众参与事项范围 2.公众参与事项方式 3.公众参与事项渠道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民政局 |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民政局办公室牵头、各具体承办科室配合 | ■ 政府网站 □ 政府公报 □ 政务新媒体 □ 广播电视 □ 纸质媒体 □ 政务服务中心 □ 便民服务站点 □ 入户现场宣传 □ 政务公开栏 □ 图书馆 □ 档案馆 □ 电子显示屏 □ 精准推送 □ 其他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等 | √ | √ | ||||
19 | 咨询、投诉、举报、建议 | 1.县长信箱 2.投诉举报电话 3.网民留言 4.回复选登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民政局 |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民政局办公室牵头、各具体承办科室配合 | ■ 政府网站 □ 政府公报 □ 政务新媒体 □ 广播电视 □ 纸质媒体 □ 政务服务中心 □ 便民服务站点 □ 入户现场宣传 □ 政务公开栏 □ 图书馆 □ 档案馆 □ 电子显示屏 □ 精准推送 □ 其他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等 | √ | √ | ||||
20 | 重点领域及 重点行业 | 权责清单 | 1.经相关部门核定的县级政府部门权力和责任清单 2.权力运行流程图(有则公开)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民政局 | 信息产生、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政策法规另有规定的应从其规定) | 民政局办公室牵头、各具体承办科室配合 | ■ 政府网站 □ 政府公报 □ 政务新媒体 □ 广播电视 □ 纸质媒体 □ 政务服务中心 □ 便民服务站点 □ 入户现场宣传 □ 政务公开栏 □ 图书馆 □ 档案馆 □ 电子显示屏 □ 精准推送 □ 其他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等 | √ | √ | |||
21 | 发展规划 | 综民政事业发展规划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民政局 | 信息产生、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政策法规另有规定的应从其规定) | 民政局办公室 | ■ 政府网站 □ 政府公报 □ 政务新媒体 □ 广播电视 □ 纸质媒体 □ 政务服务中心 □ 便民服务站点 □ 入户现场宣传 □ 政务公开栏 □ 图书馆 □ 档案馆 □ 电子显示屏 □ 精准推送 □ 其他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等 | √ | √ | ||||
22 | 财政预决算及 “三公”经费 | 财政预决算 | 1.政府预算信息 2.政府调整预算信息 3.政府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清单 4.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 5.重大财政管理制度 6.政府决算信息 7.部门专项资金 8.部门绩效信息 9.部门预决算公开管理文件等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民政局 | 信息产生、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政策法规另有规定的应从其规定) | 民政局财务室 | ■ 政府网站 □ 政府公报 □ 政务新媒体 □ 广播电视 □ 纸质媒体 □ 政务服务中心 □ 便民服务站点 □ 入户现场宣传 □ 政务公开栏 □ 图书馆 □ 档案馆 □ 电子显示屏 □ 精准推送 □ 其他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等 | √ | √ | |||
23 | “三公”经费 | “三公”经费相关信息 (1)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 (2)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 (3)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 (4)“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民政局 | 信息产生、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政策法规另有规定的应从其规定) | 民政局财务室 | ■ 政府网站 □ 政府公报 □ 政务新媒体 □ 广播电视 □ 纸质媒体 □ 政务服务中心 □ 便民服务站点 □ 入户现场宣传 □ 政务公开栏 □ 图书馆 □ 档案馆 □ 电子显示屏 □ 精准推送 □ 其他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等 | √ | √ | ||||
24 | 涉农补贴 | 民政局涉困难群众资金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民政局 | 信息产生、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政策法规另有规定的应从其规定) | 民政局救助中心 | ■ 政府网站 □ 政府公报 □ 政务新媒体 □ 广播电视 □ 纸质媒体 □ 政务服务中心 □ 便民服务站点 □ 入户现场宣传 □ 政务公开栏 □ 图书馆 □ 档案馆 □ 电子显示屏 □ 精准推送 □ 其他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等 | √ | √ | ||||
26 | 收养、入籍等登记 | 收养登记 | 受理部门、办理条件、办理流程、所需材料、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 | 受理部门、办理条件、办理流程、所需材料、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民政局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民政局社会事务科 | ■ 政府网站 □ 政府公报 □ 政务新媒体 □ 广播电视 □ 纸质媒体 □ 政务服务中心 □ 便民服务站点 □ 入户现场宣传 □ 政务公开栏 □ 图书馆 □ 档案馆 □ 电子显示屏 □ 精准推送 □ 其他 | 《户口登记条例》、《收养法》、《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国籍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 | √ | ||
27 | 综合业务 | 政策法规文件 |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各地配套政策法规文件 |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各地配套政策法规文件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民政局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民政局社会救助中心 | ■ 政府网站 □ 政府公报 □ 政务新媒体 □ 广播电视 □ 纸质媒体 □ 政务服务中心 □ 便民服务站点 □ 入户现场宣传 □ 政务公开栏 □ 图书馆 □ 档案馆 □ 电子显示屏 □ 精准推送 □ 其他 | 《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 | √ | √ | ||
28 | 监督检查 | 社会救助信访通讯地址、社会救助投诉举报电话 | 社会救助信访通讯地址、社会救助投诉举报电话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民政局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民政局社会救助中心 | ■ 政府网站 □ 政府公报 □ 政务新媒体 □ 广播电视 □ 纸质媒体 □ 政务服务中心 □ 便民服务站点 □ 入户现场宣传 □ 政务公开栏 □ 图书馆 □ 档案馆 □ 电子显示屏 □ 精准推送 □ 其他 | 《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 | √ | √ | |||
29 | 最低生活保障 | 政策法规文件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各地配套政策法规文件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各地配套政策法规文件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民政局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民政局社会救助中心 | ■ 政府网站 □ 政府公报 □ 政务新媒体 □ 广播电视 □ 纸质媒体 □ 政务服务中心 □ 便民服务站点 □ 入户现场宣传 □ 政务公开栏 □ 图书馆 □ 档案馆 □ 电子显示屏 □ 精准推送 □ 其他 | 《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 | √ | √ | ||
30 | 办事 指南 | 办理事项、办理条件、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 办理事项、办理条件、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民政局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民政局社会救助中心 | ■ 政府网站 □ 政府公报 □ 政务新媒体 □ 广播电视 □ 纸质媒体 □ 政务服务中心 □ 便民服务站点 □ 入户现场宣传 □ 政务公开栏 □ 图书馆 □ 档案馆 □ 电子显示屏 □ 精准推送 □ 其他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各地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 √ | √ | |||
31 | 审核信息 | 初审对象名单及相关信息 | 初审对象名单及相关信息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民政局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示7个工作日 | 民政局社会救助中心 | ■ 政府网站 □ 政府公报 □ 政务新媒体 □ 广播电视 □ 纸质媒体 □ 政务服务中心 □ 便民服务站点 □ 入户现场宣传 □ 政务公开栏 □ 图书馆 □ 档案馆 □ 电子显示屏 □ 精准推送 □ 其他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各地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 √ | √ | |||
32 | 审批 信息 | 低保对象名单及相关信息 | 低保对象名单及相关信息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民政局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民政局社会救助中心 | ■ 政府网站 □ 政府公报 □ 政务新媒体 □ 广播电视 □ 纸质媒体 □ 政务服务中心 □ 便民服务站点 □ 入户现场宣传 □ 政务公开栏 □ 图书馆 □ 档案馆 □ 电子显示屏 □ 精准推送 □ 其他 | 《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 | √ | √ | |||
33 |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 政策法规文件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民政部关于印发《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的通知、民政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的通知、各地配套政策法规文件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民政部关于印发《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的通知、民政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的通知、各地配套政策法规文件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民政局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民政局社会救助中心 | ■ 政府网站 □ 政府公报 □ 政务新媒体 □ 广播电视 □ 纸质媒体 □ 政务服务中心 □ 便民服务站点 □ 入户现场宣传 □ 政务公开栏 □ 图书馆 □ 档案馆 □ 电子显示屏 □ 精准推送 □ 其他 | 《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 | √ | √ | ||
34 | 办事 指南 | 办理事项、办理条件、救助供养标准、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 办理事项、办理条件、救助供养标准、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民政局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民政局社会救助中心 | ■ 政府网站 □ 政府公报 □ 政务新媒体 □ 广播电视 □ 纸质媒体 □ 政务服务中心 □ 便民服务站点 □ 入户现场宣传 □ 政务公开栏 □ 图书馆 □ 档案馆 □ 电子显示屏 □ 精准推送 □ 其他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各地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 √ | √ | |||
35 | 审核信息 | 初审对象名单及相关信息、终止供养名单 | 初审对象名单及相关信息、终止供养名单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民政局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示7个工作日 | 民政局社会救助中心 | ■ 政府网站 □ 政府公报 □ 政务新媒体 □ 广播电视 □ 纸质媒体 □ 政务服务中心 □ 便民服务站点 □ 入户现场宣传 □ 政务公开栏 □ 图书馆 □ 档案馆 □ 电子显示屏 □ 精准推送 □ 其他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各地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 √ | √ | |||
36 | 审批 信息 | 特困人员名单及相关信息 | 特困人员名单及相关信息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民政局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民政局社会养老服务中心 | ■ 政府网站 □ 政府公报 □ 政务新媒体 □ 广播电视 □ 纸质媒体 □ 政务服务中心 □ 便民服务站点 □ 入户现场宣传 □ 政务公开栏 □ 图书馆 □ 档案馆 □ 电子显示屏 □ 精准推送 □ 其他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各地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 √ | √ | |||
37 | 临时救助 | 政策法规文件 | 《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民政部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意见》、各地配套政策法规文件 | 《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民政部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意见》、各地配套政策法规文件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民政局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民政局社会救助中心 | ■ 政府网站 □ 政府公报 □ 政务新媒体 □ 广播电视 □ 纸质媒体 □ 政务服务中心 □ 便民服务站点 □ 入户现场宣传 □ 政务公开栏 □ 图书馆 □ 档案馆 □ 电子显示屏 □ 精准推送 □ 其他 | 《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 | √ | √ | ||
38 | 办事 指南 | 办理事项、办理条件、救助标准、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 办理事项、办理条件、救助标准、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民政局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民政局社会救助中心 | ■ 政府网站 □ 政府公报 □ 政务新媒体 □ 广播电视 □ 纸质媒体 □ 政务服务中心 □ 便民服务站点 □ 入户现场宣传 □ 政务公开栏 □ 图书馆 □ 档案馆 □ 电子显示屏 □ 精准推送 □ 其他 | 《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各地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 √ | √ | |||
39 | 审核审批信息 | 支出型临时救助对象名单、救助金额、救助事由 | 支出型临时救助对象名单、救助金额、救助事由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民政局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民政局社会救助中心 | ■ 政府网站 □ 政府公报 □ 政务新媒体 □ 广播电视 □ 纸质媒体 □ 政务服务中心 □ 便民服务站点 □ 入户现场宣传 □ 政务公开栏 □ 图书馆 □ 档案馆 □ 电子显示屏 □ 精准推送 □ 其他 | 《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各地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 √ | √ | |||
40 | 养老服务通用政策 | 养老服务扶持政策措施清单 | 扶持政策措施名称、扶持对象、实施部门、扶持政策措施内容和标准 | 扶持政策措施名称、扶持对象、实施部门、扶持政策措施内容和标准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民政局 | 制定或获取扶持政策措施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民政局社会养老服务中心 | ■ 政府网站 □ 政府公报 □ 政务新媒体 □ 广播电视 □ 纸质媒体 □ 政务服务中心 □ 便民服务站点 □ 入户现场宣传 □ 政务公开栏 □ 图书馆 □ 档案馆 □ 电子显示屏 □ 精准推送 □ 其他 | 《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 | √ | √ | ||
41 | 养老服务扶持政策措施清单 | 扶持政策措施名称、扶持对象、实施部门、扶持政策措施内容和标准 | 扶持政策措施名称、扶持对象、实施部门、扶持政策措施内容和标准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民政局 | 制定或获取扶持政策措施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民政局社会养老服务中心 | ■ 政府网站 □ 政府公报 □ 政务新媒体 □ 广播电视 □ 纸质媒体 □ 政务服务中心 □ 便民服务站点 □ 入户现场宣传 □ 政务公开栏 □ 图书馆 □ 档案馆 □ 电子显示屏 □ 精准推送 □ 其他 | 《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 | √ | √ | |||
42 | 养老机构投资指南 | 本区域养老机构投资环境简介;养老机构投资审批条件及依据;养老机构投资审批流程;投资审批涉及部门和联系方式 | 本区域养老机构投资环境简介;养老机构投资审批条件及依据;养老机构投资审批流程;投资审批涉及部门和联系方式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民政局 | 制定或获取指南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民政局社会养老服务中心 | ■ 政府网站 □ 政府公报 □ 政务新媒体 □ 广播电视 □ 纸质媒体 □ 政务服务中心 □ 便民服务站点 □ 入户现场宣传 □ 政务公开栏 □ 图书馆 □ 档案馆 □ 电子显示屏 □ 精准推送 □ 其他 | 《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 | √ | √ | |||
43 | 养老服务业务办理 | 养老机构备案 | 备案申请材料清单及样式、备案流程、办理部门、办理时限,办理时间、地点,咨询电话 | 备案申请材料清单及样式、备案流程、办理部门、办理时限,办理时间、地点,咨询电话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民政局 | 制定或获取备案政策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民政局社会养老服务中心 | ■ 政府网站 □ 政府公报 □ 政务新媒体 □ 广播电视 □ 纸质媒体 □ 政务服务中心 □ 便民服务站点 □ 入户现场宣传 □ 政务公开栏 □ 图书馆 □ 档案馆 □ 电子显示屏 □ 精准推送 □ 其他 | 《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 | √ | √ | ||
44 | 养老服务扶持补贴 | 养老服务扶持补贴名称(建设补贴、运营补贴等)、补贴依据、补贴对象、补贴申请条件、补贴内容和标准 补贴方式,补贴申请材料清单及样式,办理流程、办理部门、办理时限、办理时间、地点、咨询电话 | 养老服务扶持补贴名称(建设补贴、运营补贴等)、补贴依据、补贴对象、补贴申请条件、补贴内容和标准 补贴方式,补贴申请材料清单及样式,办理流程、办理部门、办理时限、办理时间、地点、咨询电话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民政局 | 制定或获取扶持补贴政策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民政局社会养老服务中心 | ■ 政府网站 □ 政府公报 □ 政务新媒体 □ 广播电视 □ 纸质媒体 □ 政务服务中心 □ 便民服务站点 □ 入户现场宣传 □ 政务公开栏 □ 图书馆 □ 档案馆 □ 电子显示屏 □ 精准推送 □ 其他 | 《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 | √ | √ | |||
45 | 养老服务业务办理 | 老年人补贴 | 老年人补贴名称(高龄津贴、养老服务补贴、护理补贴等);各项老年人补贴依据;各项老年人补贴对象;各项老年人补贴内容和标准;各项老年人补贴方式;补贴申请材料清单及格式;办理流程、办理部门、办理时限、办理时间、地点、咨询电话 | 老年人补贴名称(高龄津贴、养老服务补贴、护理补贴等);各项老年人补贴依据;各项老年人补贴对象;各项老年人补贴内容和标准;各项老年人补贴方式;补贴申请材料清单及格式;办理流程、办理部门、办理时限、办理时间、地点、咨询电话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民政局 | 制定或获取补贴政策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民政局社会养老服务中心 | ■ 政府网站 □ 政府公报 □ 政务新媒体 □ 广播电视 □ 纸质媒体 □ 政务服务中心 □ 便民服务站点 □ 入户现场宣传 □ 政务公开栏 □ 图书馆 □ 档案馆 □ 电子显示屏 □ 精准推送 □ 其他 | 《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 | √ | √ | ||
46 | 养老服务行业管理信息 | 养老机构备案信息 | 本行政区域已备案养老机构案数量;本行政区域已备案养老机构名称、机构地址、床位数量等基本信息 | 本行政区域已备案养老机构案数量;本行政区域已备案养老机构名称、机构地址、床位数量等基本信息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民政局 | 信息产生、变更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政策法规另有规定的应从其规定) | 民政局社会养老服务中心 | ■ 政府网站 □ 政府公报 □ 政务新媒体 □ 广播电视 □ 纸质媒体 □ 政务服务中心 □ 便民服务站点 □ 入户现场宣传 □ 政务公开栏 □ 图书馆 □ 档案馆 □ 电子显示屏 □ 精准推送 □ 其他 |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养老机构管理办法》、《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 | √ | √ | ||
47 | 养老服务扶持补贴信息 | 本行政区域各项养老服务扶持补贴申请数量;本行政区域各项养老服务扶持补贴申请审核通过数量;本行政区域各项养老服务扶持补贴申请审核通过名单及补贴金额;本行政区域各项养老服务扶持补贴发放总金额 | 本行政区域各项养老服务扶持补贴申请数量;本行政区域各项养老服务扶持补贴申请审核通过数量;本行政区域各项养老服务扶持补贴申请审核通过名单及补贴金额;本行政区域各项养老服务扶持补贴发放总金额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民政局 | 信息产生、变更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政策法规另有规定的应从其规定) | 民政局社会养老服务中心 | ■ 政府网站 □ 政府公报 □ 政务新媒体 □ 广播电视 □ 纸质媒体 □ 政务服务中心 □ 便民服务站点 □ 入户现场宣传 □ 政务公开栏 □ 图书馆 □ 档案馆 □ 电子显示屏 □ 精准推送 □ 其他 | 养老服务扶持补贴政策、《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 | √ | √ | |||
48 | 养老服务行业管理信息 | 老年人补贴申领和发放信息 | 本行政区域各项老年人补贴申领数量、本行政区域各项老年人补贴申领审核通过数量、本行政区域各项老年人补贴申领审核通过名单、本行政区域各项老年人补贴发放总金额 | 本行政区域各项老年人补贴申领数量、本行政区域各项老年人补贴申领审核通过数量、本行政区域各项老年人补贴申领审核通过名单、本行政区域各项老年人补贴发放总金额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民政局 | 信息产生、变更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政策法规另有规定的应从其规定) | 民政局社会养老服务中心 | ■ 政府网站 □ 政府公报 □ 政务新媒体 □ 广播电视 □ 纸质媒体 □ 政务服务中心 □ 便民服务站点 □ 入户现场宣传 □ 政务公开栏 □ 图书馆 □ 档案馆 □ 电子显示屏 □ 精准推送 □ 其他 | 《财政部 民政部 全国老龄办关于建立健全经济困难的高龄 失能等老年人补贴制度的通知》、各地相关政策法规文件、《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 | √ | √ | ||
49 | 养老机构评估信息 | 本行政区域养老机构评估事项(综合评估、标准评定等)申请数量,本行政区域养老机构评估总体结果(综合评估、标准评估等),本行政区域养老机构评估机构清单(综合评估、标准评估等) | 本行政区域养老机构评估事项(综合评估、标准评定等)申请数量,本行政区域养老机构评估总体结果(综合评估、标准评估等),本行政区域养老机构评估机构清单(综合评估、标准评估等)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民政局 | 制定或获取评估结果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民政局社会养老服务中心 | ■ 政府网站 □ 政府公报 □ 政务新媒体 □ 广播电视 □ 纸质媒体 □ 政务服务中心 □ 便民服务站点 □ 入户现场宣传 □ 政务公开栏 □ 图书馆 □ 档案馆 □ 电子显示屏 □ 精准推送 □ 其他 | 《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各地相关评估政策、《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 | √ | √ | |||
50 | 养老服务行业管理信息 | 民政部门负责的养老机构行政处罚信息 | 行政处罚事项及标准、行政处罚结果,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监督方式及电话 | 行政处罚事项及标准、行政处罚结果,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监督方式及电话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民政局 | 行政处罚决定做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 民政局社会养老服务中心 | ■ 政府网站 □ 政府公报 □ 政务新媒体 □ 广播电视 □ 纸质媒体 □ 政务服务中心 □ 便民服务站点 □ 入户现场宣传 □ 政务公开栏 □ 图书馆 □ 档案馆 □ 电子显示屏 □ 精准推送 □ 其他 |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行政强制法》、《行政处罚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各地相关法规、信息公开规定 | √ | √ | ||
51 | 养老服务 | 养老机构备案信息 | 1.本行政区域已备案养老机构案数量2.本行政区域已备案养老机构名称、机构地址、床位数量等基本信息 | 1.本行政区域已备案养老机构案数量2.本行政区域已备案养老机构名称、机构地址、床位数量等基本信息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民政局 | 信息产生、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政策法规另有规定的应从其规定) | 民政局社会养老服务中心 | ■ 政府网站 □ 政府公报 □ 政务新媒体 □ 广播电视 □ 纸质媒体 □ 政务服务中心 □ 便民服务站点 □ 入户现场宣传 □ 政务公开栏 □ 图书馆 □ 档案馆 □ 电子显示屏 □ 精准推送 □ 其他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等 | √ | √ | ||
52 | 养老服务扶持、补贴信息 | 1.本行政区域各项养老服务扶持补贴申请数量、2.本行政区域各项养老服务扶持补贴申请审核通过数量、3.本行政区域各项养老服务扶持补贴申请审核通过名单及补贴金额、4.本行政区域各项养老服务扶持补贴发放总金额。 | 1.本行政区域各项养老服务扶持补贴申请数量、2.本行政区域各项养老服务扶持补贴申请审核通过数量、3.本行政区域各项养老服务扶持补贴申请审核通过名单及补贴金额、4.本行政区域各项养老服务扶持补贴发放总金额。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民政局 | 信息产生、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政策法规另有规定的应从其规定 | 民政局社会养老服务中心 | ■ 政府网站 □ 政府公报 □ 政务新媒体 □ 广播电视 □ 纸质媒体 □ 政务服务中心 □ 便民服务站点 □ 入户现场宣传 □ 政务公开栏 □ 图书馆 □ 档案馆 □ 电子显示屏 □ 精准推送 □ 其他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等 | √ | √ | |||
53 | 老年人补贴申领和发放信息 | 1.本行政区域各项老年人补贴申领数量、2.本行政区域各项老年人补贴申领审核通过数量、3.本行政区域各项老年人补贴申领审核通过名单、4.本行政区域各项老年人补贴发放总金额 | 1.本行政区域各项老年人补贴申领数量、2.本行政区域各项老年人补贴申领审核通过数量、3.本行政区域各项老年人补贴申领审核通过名单、4.本行政区域各项老年人补贴发放总金额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民政局 | 信息产生、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政策法规另有规定的应从其规定 | 民政局社会养老服务中心 | ■ 政府网站 □ 政府公报 □ 政务新媒体 □ 广播电视 □ 纸质媒体 □ 政务服务中心 □ 便民服务站点 □ 入户现场宣传 □ 政务公开栏 □ 图书馆 □ 档案馆 □ 电子显示屏 □ 精准推送 □ 其他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等 | √ | √ | |||
54 | 养老机构评估信息 | 1.本行政区域养老机构评估事项(综合评估、标准评定等)申请数量、2.本行政区域养老机构评估总体结果(综合评估、标准评估等)、3.本行政区域养老机构评估机构清单(综合评估、标准评估等) | 1.本行政区域养老机构评估事项(综合评估、标准评定等)申请数量、2.本行政区域养老机构评估总体结果(综合评估、标准评估等)、3.本行政区域养老机构评估机构清单(综合评估、标准评估等)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民政局 | 信息产生、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政策法规另有规定的应从其规定 | 民政局社会养老服务中心 | ■ 政府网站 □ 政府公报 □ 政务新媒体 □ 广播电视 □ 纸质媒体 □ 政务服务中心 □ 便民服务站点 □ 入户现场宣传 □ 政务公开栏 □ 图书馆 □ 档案馆 □ 电子显示屏 □ 精准推送 □ 其他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等 | √ | √ | |||
55 | 民政救济 | 社会救助和 社会福利 | 1.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保障对象、申请条件、办理流程、补助标准、办理结果、保障人数、资金支出数等相关信息,2同 2.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3.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救助对象、救助程序、救助标准、救助人数、资金支出数等相关信息,4-9同 4.医疗救助 5.临时救助 6.农村低保季节性缺粮户粮食救助 7.受灾人群冬春救助 8.孤儿基本生活保障 9.城市生活无着人员流浪乞讨救助 10.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资助:资助对象、资助程序、资助标准、资助人数、资金支出数等相关信息 11.老年人福利、残疾人福利、儿童福利、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等事项的救助政策、救助标准信息 12.福利补贴申领及申请审批程序等相关政策 13.救助款物的管理使用、福利补贴发放等情况 | 1.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保障对象、申请条件、办理流程、补助标准、办理结果、保障人数、资金支出数等相关信息,2同 2.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3.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救助对象、救助程序、救助标准、救助人数、资金支出数等相关信息,4-9同 4.医疗救助 5.临时救助 6.农村低保季节性缺粮户粮食救助 7.受灾人群冬春救助 8.孤儿基本生活保障 9.城市生活无着人员流浪乞讨救助 10.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资助:资助对象、资助程序、资助标准、资助人数、资金支出数等相关信息 11.老年人福利、残疾人福利、儿童福利、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等事项的救助政策、救助标准信息 12.福利补贴申领及申请审批程序等相关政策 13.救助款物的管理使用、福利补贴发放等情况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民政局 | 信息产生、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政策法规另有规定的应从其规定) | 民政局社会救助服务中心 | ■ 政府网站 □ 政府公报 □ 政务新媒体 □ 广播电视 □ 纸质媒体 □ 政务服务中心 □ 便民服务站点 □ 入户现场宣传 □ 政务公开栏 □ 图书馆 □ 档案馆 □ 电子显示屏 □ 精准推送 □ 其他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等 | √ | √ | ||
56 | 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管理 | 本行政区域内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的通知、意见等相关信息 | 本行政区域内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的通知、意见等相关信息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民政局 | 信息产生、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政策法规另有规定的应从其规定) | 民政局基层政权建设科 | ■ 政府网站 □ 政府公报 □ 政务新媒体 □ 广播电视 □ 纸质媒体 □ 政务服务中心 □ 便民服务站点 □ 入户现场宣传 □ 政务公开栏 □ 图书馆 □ 档案馆 □ 电子显示屏 □ 精准推送 □ 其他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等 | √ | √ | |||
57 | 社会事务管理 | 1.全县婚俗和殡葬改革、残疾人权益保护、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的相关信息。2.其他需要公开的信息 | 1.全县婚俗和殡葬改革、残疾人权益保护、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的相关信息。2.其他需要公开的信息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民政局 | 信息产生、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政策法规另有规定的应从其规定) | 民政局社会事务科 | ■ 政府网站 □ 政府公报 □ 政务新媒体 □ 广播电视 □ 纸质媒体 □ 政务服务中心 □ 便民服务站点 □ 入户现场宣传 □ 政务公开栏 □ 图书馆 □ 档案馆 □ 电子显示屏 □ 精准推送 □ 其他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等 | √ | √ | |||
58 | 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管理 | 1.慈善事业发展和慈善信托、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的相关信息.2.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的相关信息 | 1.慈善事业发展和慈善信托、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的相关信息.2.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的相关信息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民政局 | 信息产生、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政策法规另有规定的应从其规定) | 民政局社会事务科 | ■ 政府网站 □ 政府公报 □ 政务新媒体 □ 广播电视 □ 纸质媒体 □ 政务服务中心 □ 便民服务站点 □ 入户现场宣传 □ 政务公开栏 □ 图书馆 □ 档案馆 □ 电子显示屏 □ 精准推送 □ 其他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等 | √ | √ | |||
59 |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信息 | 审批核准信息 | 招标内容、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招标估算金额、招标事项审核或核准部门。 | 招标内容、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招标估算金额、招标事项审核或核准部门。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民政局 |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项目主管负责科室 | ■ 政府网站 □ 政府公报 □ 政务新媒体 □ 广播电视 □ 纸质媒体 □ 政务服务中心 □ 便民服务站点 □ 入户现场宣传 □ 政务公开栏 □ 图书馆 □ 档案馆 □ 电子显示屏 □ 精准推送 □ 其他 |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 | √ | √ | ||
60 |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信息 | 资格预审公告 | 招标项目名称、内容、范围、规模、资金来源;投标资格能力要求,以及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方式;递交资格预审文件的截止时间、方式;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的,潜在投标人访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址和方法;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招标项目名称、内容、范围、规模、资金来源;投标资格能力要求,以及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方式;递交资格预审文件的截止时间、方式;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的,潜在投标人访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址和方法;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民政局 | 及时公开 | 项目主管负责科室 | ■ 政府网站 □ 政府公报 □ 政务新媒体 □ 广播电视 □ 纸质媒体 □ 政务服务中心 □ 便民服务站点 □ 入户现场宣传 □ 政务公开栏 □ 图书馆 □ 档案馆 □ 电子显示屏 □ 精准推送 □ 其他 | 《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 | √ | √ | ||
61 |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信息 | 招标公告 | 招标项目名称、内容、范围、规模、资金来源;投标资格能力要求,以及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方式;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的,潜在投标人访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址和方法;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招标项目名称、内容、范围、规模、资金来源;投标资格能力要求,以及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方式;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的,潜在投标人访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址和方法;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民政局 | 及时公开 | 项目主管负责科室 | ■ 政府网站 □ 政府公报 □ 政务新媒体 □ 广播电视 □ 纸质媒体 □ 政务服务中心 □ 便民服务站点 □ 入户现场宣传 □ 政务公开栏 □ 图书馆 □ 档案馆 □ 电子显示屏 □ 精准推送 □ 其他 | 《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电子招标投标办法》 | √ | √ | ||
62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民政局 | 项目主管负责科室 | ■ 政府网站 □ 政府公报 □ 政务新媒体 □ 广播电视 □ 纸质媒体 □ 政务服务中心 □ 便民服务站点 □ 入户现场宣传 □ 政务公开栏 □ 图书馆 □ 档案馆 □ 电子显示屏 □ 精准推送 □ 其他 | 《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电子招标投标办法》 | √ | √ | |||||||
63 | 中标候选人公示 | 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质量、工期(交货期),以及评标情况;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质量、工期(交货期),以及评标情况;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民政局 |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 | 项目主管负责科室 | ■ 政府网站 □ 政府公报 □ 政务新媒体 □ 广播电视 □ 纸质媒体 □ 政务服务中心 □ 便民服务站点 □ 入户现场宣传 □ 政务公开栏 □ 图书馆 □ 档案馆 □ 电子显示屏 □ 精准推送 □ 其他 | 《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电子招标投标办法》 | √ | √ | |||
64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民政局 | 项目主管负责科室 | ■ 政府网站 □ 政府公报 □ 政务新媒体 □ 广播电视 □ 纸质媒体 □ 政务服务中心 □ 便民服务站点 □ 入户现场宣传 □ 政务公开栏 □ 图书馆 □ 档案馆 □ 电子显示屏 □ 精准推送 □ 其他 | 《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电子招标投标办法》 | √ | √ | |||||
65 |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信息 | 中标结果 | 招标项目名称、中标人名称、中标价、工期、项目负责人、中标内容。 | 招标项目名称、中标人名称、中标价、工期、项目负责人、中标内容。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民政局 | 及时公开 | 项目主管负责科室 | ■ 政府网站 □ 政府公报 □ 政务新媒体 □ 广播电视 □ 纸质媒体 □ 政务服务中心 □ 便民服务站点 □ 入户现场宣传 □ 政务公开栏 □ 图书馆 □ 档案馆 □ 电子显示屏 □ 精准推送 □ 其他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电子招标投标办法》 | √ | √ | ||
66 | 合同订立信息 | 包括项目名称、合同双方名称、合同价款、签约时间、合同期限。 | 包括项目名称、合同双方名称、合同价款、签约时间、合同期限。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民政局 | 及时公开 | 项目主管负责科室 | ■ 政府网站 □ 政府公报 □ 政务新媒体 □ 广播电视 □ 纸质媒体 □ 政务服务中心 □ 便民服务站点 □ 入户现场宣传 □ 政务公开栏 □ 图书馆 □ 档案馆 □ 电子显示屏 □ 精准推送 □ 其他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电子招标投标办法》 | √ | √ | |||
67 | 合同履行及变更信息 | 项目名称、标段名称、建设单位、承包人、项目完成质量、期限、结算金额、合同发生的变更、解除合同通知书、违约行为的处理结果。 | 项目名称、标段名称、建设单位、承包人、项目完成质量、期限、结算金额、合同发生的变更、解除合同通知书、违约行为的处理结果。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民政局 | 鼓励及时公开 | 项目主管负责科室 | ■ 政府网站 □ 政府公报 □ 政务新媒体 □ 广播电视 □ 纸质媒体 □ 政务服务中心 □ 便民服务站点 □ 入户现场宣传 □ 政务公开栏 □ 图书馆 □ 档案馆 □ 电子显示屏 □ 精准推送 □ 其他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电子招标投标办法》 | √ | √ | |||
68 |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信息 | 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 | 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澄清或修改事项;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澄清或修改事项;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民政局 |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或者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 | 项目主管负责科室 | ■ 政府网站 □ 政府公报 □ 政务新媒体 □ 广播电视 □ 纸质媒体 □ 政务服务中心 □ 便民服务站点 □ 入户现场宣传 □ 政务公开栏 □ 图书馆 □ 档案馆 □ 电子显示屏 □ 精准推送 □ 其他 | 《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电子招标投标办法》 | √ | √ | ||
69 |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信息 | 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澄清、修改 | 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澄清或修改事项;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澄清或修改事项;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民政局 | 及时公开 | 项目主管负责科室 | ■ 政府网站 □ 政府公报 □ 政务新媒体 □ 广播电视 □ 纸质媒体 □ 政务服务中心 □ 便民服务站点 □ 入户现场宣传 □ 政务公开栏 □ 图书馆 □ 档案馆 □ 电子显示屏 □ 精准推送 □ 其他 | 《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 | √ | √ | ||
70 | 暂停、终止招标 | 招标人名称、招标项目名称、招标项目编号、本项目首次公告日期、招标暂停或终止原因、联系方式、其他事项。 | 招标人名称、招标项目名称、招标项目编号、本项目首次公告日期、招标暂停或终止原因、联系方式、其他事项。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民政局 | 及时公开 | 项目主管负责科室 | ■ 政府网站 □ 政府公报 □ 政务新媒体 □ 广播电视 □ 纸质媒体 □ 政务服务中心 □ 便民服务站点 □ 入户现场宣传 □ 政务公开栏 □ 图书馆 □ 档案馆 □ 电子显示屏 □ 精准推送 □ 其他 | 《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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