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生态环境局基层政务公开标准规范清单(V.20210930) | ||||||||||||
事项编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 | 网站公开栏目 | 信息更新时间 | 信息保障股室 | 公开渠道 | 公开依据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 对象 | 主动 公开 | 依申请公开 | |||||||
1 | 行政许可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 受理环节:受理情况公示、报告书(表)全本;拟决定环节:拟审查环评文件基本情况公示;决定环节:环评批复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市生态环境局修文分局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市生态环境局修文分局执法大队 |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 《环境影响评价法》、《海洋环境保护法》、《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 | √ | ||
2 | 防治污染设施拆除或闲置审批 | 企业或单位关闭、闲置、拆除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设施、场所的核准结果;企业或单位拆除、闲置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的审批结果;企业或单位拆除闲置海洋工程环境保护设施的审批结果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市生态环境局修文分局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修文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 | √ | √ | |||
3 | 危险废 物经营 许可证 | 受理环节:受理通知书;拟决定环节:向有关部门和专家征求意见、决定前公示等;决定环节: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信息公示;送达环节:送达单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市生态环境局修文分局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市生态环境局修文分局业务一科 |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关于做好下放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审批工作的通知》 | √ | √ | |||
4 | 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和行政命令 | 行政处罚决定 | 行政处罚决定书(全文公开)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市生态环境局修文分局 | 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市生态环境局修文分局业务一科 |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 《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核安全法》、《环境影响评价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环境行政处罚办法》 | √ | √ | ||
5 | 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和行政命令 | 行政强制流程 | 查封、扣押清单;查封(扣押)延期通知书;解除查封(扣押)决定书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市生态环境局修文分局 | 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市生态环境局修文分局业务一科 | ■精准推送 | 《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核安全法》、《环境影响评价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环境行政处罚办法》 | √ | √ | ||
6 | 行政强制决定 | 查封、扣押决定书(全文公开)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市生态环境局修文分局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市生态环境局修文分局业务一科 |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 √ | √ | ||||
7 | 行政命令 |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全文公开)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市生态环境局修文分局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修文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 | √ | |||||
8 | 行政 管理 | 行政奖励 | 奖励办法、奖励公告、奖励决定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市生态环境局修文分局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市生态环境局修文分局业务二科、业务一科、综合科;修文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 《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核安全法》、《环境影响评价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 | √ | ||
9 | 行政确认 | 运行环节:受理、确认、送达、事后监管;责任事项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市生态环境局修文分局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修文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政务服务中心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 √ | √ | |||
10 | 行政裁决和行政调解 | 运行环节:受理、审理、裁决或调解、执行;责任事项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市生态环境局修文分局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修文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便民服务站 | 《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噪声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 √ | √ | |||
11 | 行政管理 | 行政给付 | 运行环节:受理、审查、决定、给付、事后监管;责任事项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市生态环境局修文分局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贵阳市生态环境局修文分局业务一科、业务二科 |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 √ | √ | ||
12 | 行政检查 | 运行环节:制定方案、实施检查、事后监管;责任事项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市生态环境局修文分局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修文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 | √ | |||||
13 | 其他行政职责 | 重大建设项目环境管理 | 重大建设项目生态环境行政许可情况;重大建设项目落实生态环境要求情况;重大建设项目生态环境监督管理情况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市生态环境局修文分局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贵阳市生态环境局修文分局业务一科、业务二科;修文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 | √ | √ | ||
14 | 其他行政职责 |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 按要求公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进驻时限,受理投诉、举报途径,督察反馈问题,受理投诉、举报查处情况,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市生态环境局修文分局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贵阳市生态环境局修文分局督察整改办 |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 | √ | √ | ||
15 | 生态建设 | 生态乡镇、生态村、生态示范户创建情况;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创建情况;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情况;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执法信息;生物多样性保护、生物物种资源保护相关信息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市生态环境局修文分局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贵阳市生态环境局修文分局业务二科、业务一科 | √ | √ | |||||
16 | 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 | 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情况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市生态环境局修文分局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贵阳市生态环境局修文分局业务二科;修文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等 | √ | √ | |||
17 | 公共服务事项 | 生态环境保护政策与业务咨询 | 生态环境保护政策与业务咨询答复函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市生态环境局修文分局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贵阳市生态环境局修文分局综合科、业务一科、业务二科;修文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修文县环境监测站 |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 《环境保护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 | √ | ||
18 | 生态环境主题活动组织情况 | 环保公众开放活动通知、活动开展情况;参观环境宣传教育基地活动开展情况;在公共场所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通知、活动开展情况;六五环境日、全国低碳日等主题宣传活动通知、活动开展情况;开展生态、环保类教育培训活动通知、活动开展情况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市生态环境局修文分局 | 贵阳市生态环境局修文分局综合科 | √ | √ | ||||||
19 | 生态环境污染举报咨询 | 生态环境举报、咨询方式(电话、地址等)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市生态环境局修文分局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贵阳市生态环境局修文分局综合科 |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 《环境保护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环境信访办法》 | √ | √ | |||
20 | 公共服务事项 | 污染源监督监测 | 重点排污单位监督性监测信息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市生态环境局修文分局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修文县环境监测站 |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国家生态环境监测方案》、每年印发的全国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要点 | √ | √ | ||
21 | 污染源信息发布 | 重点排污单位基本情况、总量控制、污染防治等信息,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信息公开情况监管信息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市生态环境局修文分局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贵阳市生态环境局修文分局业务一科、业务二科 |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 《环境保护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 | √ | |||
22 | 生态环境举报信访信息发布 | 公开重点生态环境举报、信访案件及处理情况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市生态环境局修文分局 | 修文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 | √ | ||||||
23 | 公共服务事项 | 生态环境质量信息发布 | 水环境质量信息(地表水监测结果和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报告);实时空气质量指数(AQI)和PM2.5浓度;声环境功能区监测结果(包括声环境功能区类别、监测点位、执行标准、监测结果);其他环境质量信息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市生态环境局修文分局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贵阳市生态环境局修文分局业务二科 |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 《环境保护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 | √ | √ | ||
24 | 生态环境统计报告 | 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环境统计年度报告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市生态环境局修文分局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的时限公开 | 贵阳市生态环境局修文分局业务一科、综合科 |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 | √ | √ | |||
25 | 基本信息 | 基本县(区、特区)情 | 环境保护(近年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大气、水、固体废弃物治理等)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市生态环境局修文分局 | 信息产生、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政策法规另有规定的应从其规定) | 贵阳市生态环境局修文分局业务一科、业务二科 | ■ 政府网站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等 | √ | √ | ||
26 | 机构信息 | 1.办公地址 2.门户网站 3.办公电话 4.办公时间 5.传真号码(有则公开) 6.电子邮箱(有则公开) 7.通信地址 8.邮政编码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市生态环境局修文分局 | 信息产生、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政策法规另有规定的应从其规定) | 贵阳市生态环境局修文分局综合科 | ■ 政府网站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等 | √ | √ | |||
27 | 领导简历 | 1.姓名 2.职务 3.性别 4.民族 5.出生年月 6.学历 7.曾任职务职级 8.工作分工 9.标准证件照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财政局 |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财政局办公室 | ■ 政府网站 □ 政府公报 □ 政务新媒体 □ 广播电视 □ 纸质媒体 □ 政务服务中心 □ 便民服务站点 □ 入户现场宣传 □ 政务公开栏 □ 图书馆 □ 档案馆 □ 电子显示屏 □ 精准推送 □ 其他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等 | √ | √ | |||
28 | 组成部门 | 1.部门名称 2.工作职责 3.主要负责人 4.办公时间 5.联系方式 1) 办公地址 2) 门户网站(有则公开) 3) 办公电话 4) 传真号码(有则公开) 5) 电子邮箱(有则公开) 6) 通信地址 7) 邮政编码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市生态环境局修文分局 | 信息产生、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政策法规另有规定的应从其规定) | 贵阳市生态环境局修文分局综合科 | ■ 政府网站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等 | √ | √ | |||
29 | 双随机一公开 | 双随机一公开 | 县级政府执法部门: 1.抽查事项清单 2.检查对象名录 3.抽查情况 4.查处结果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市生态环境局修文分局 | 信息产生、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政策法规另有规定的应从其规定) | 修文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 政府网站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等 | √ | √ | ||
30 | 政策文件 | 重大决策预公开 | 1.对重大决策或政策文件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或公告 2.决策或文件草案 3.决策背景或起草说明 4.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及不予采纳的理由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市生态环境局修文分局 |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贵阳市生态环境局修文分局综合科 | ■ 政府网站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等 | √ | √ | ||
31 | 政府文件 | 县级政府及县级政府综合科印发的公开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市生态环境局修文分局 |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贵阳市生态环境局修文分局综合科 | ■ 政府网站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等 | √ | √ | |||
32 | 政策解读 | 对县级政府及县级政府综合科印发的规范性文件的解读材料信息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市生态环境局修文分局 |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贵阳市生态环境局修文分局业务一科、业务二科、综合科;修文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修文县环境监测站 | ■ 政府网站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等 | √ | √ | |||
33 | 规范性文件备案信息 |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信息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市生态环境局修文分局 |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贵阳市生态环境局修文分局业务一科 | ■ 政府网站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等 | √ | √ | |||
34 | 规范性文件清理信息 | 1.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情况 2.已修改、废止、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市生态环境局修文分局 |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贵阳市生态环境局修文分局业务一科 | ■ 政府网站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等 | √ | √ | |||
35 | 信息查询服务平台 | 本单位对外提供信息查询或政务服务的业务平台或系统 | 1.贵州省惠民政策项目资金平台 2.信息依申请公开查询系统(有则公开) 3.其他信息平台或查询系统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市生态环境局修文分局 |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贵阳市生态环境局修文分局业务一科 | ■ 政府网站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等 | √ | √ | ||
36 | 政民互动 | 回应关切 | 对本行政区域内有较大影响的热点事件等发布的回应信息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市生态环境局修文分局 |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贵阳市生态环境局修文分局综合科 | ■ 政府网站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等 | √ | √ | ||
37 | 公众参与 | 1.公众参与事项范围 2.公众参与事项方式 3.公众参与事项渠道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市生态环境局修文分局 |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贵阳市生态环境局修文分局综合科 | ■ 政府网站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等 | √ | √ | |||
38 | 咨询、投诉、举报、建议 | 1.平台: (1)县(区、特区)长信箱 (2)群众直通交流台 (3)县级政府扶贫专线电话 2.所反映问题等具有一定共性的网民留言 3.所反映问题等具有一定共性的网民留言办理回复情况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市生态环境局修文分局 |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贵阳市生态环境局修文分局综合科 | ■ 政府网站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等 | √ | √ | |||
39 | 重点领域及重点行业 | 重点行业项目 审批和核准信息 | 生态环保行业的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信息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市生态环境局修文分局 |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贵阳市生态环境局修文分局业务一科 | ■ 政府网站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等 | √ | √ | ||
40 | 特许经营权 招拍挂 | 围绕排污权、碳排放权等制度性交易领域,推进配额计划、项目概况、交易价格、核查机构、成交结果等的相关信息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市生态环境局修文分局 |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贵阳市生态环境局修文分局业务一科 | ■ 政府网站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等 | √ | √ | |||
41 | 国土空间生态 修复管理 | 生态保护补偿相关信息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市生态环境局修文分局 |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贵阳市生态环境局修文分局业务二科 | ■ 政府网站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等 | √ | √ | |||
42 | 环境保护 | 1.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信息 2.按月公开县级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信息 3.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等信息 4.污染源监测信息 5.环境保护执法监管过程中下达的责令改正行政命令、环境行政处罚决定、环境强制决定、环境信访投诉办理结果等信息 6.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信息发布等相关信息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市生态环境局修文分局 |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贵阳市生态环境局修文分局业务二科、业务一科、综合科 | ■ 政府网站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等 | √ | √ | |||
43 | 石漠化治理和 草原管理 (有则公开) | 1.实施石漠化防治重点生态工程的相关信息 2.草原保护及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并实施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的相关信息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市生态环境局修文分局 |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贵阳市生态环境局修文分局业务二科 | ■ 政府网站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等 | √ | √ | |||
44 | 湿地管理 | 1.实施湿地保护、生态修复、生态补偿的相关信息 2.监督并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的相关信息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市生态环境局修文分局 |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贵阳市生态环境局修文分局业务二科 | ■ 政府网站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等 | √ | √ | |||
45 | 野生动植物保护 | 1.本行政区域内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的相关信息 2.对古树名木大树保护的相关信息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市生态环境局修文分局 |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贵阳市生态环境局修文分局业务二科 | ■ 政府网站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等 | √ | √ | |||
46 | 自然保护地管理(有则公开) | 1.监督并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的相关信息 2.实施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修复的相关信息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市生态环境局修文分局 |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贵阳市生态环境局修文分局业务二科 | ■ 政府网站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等 | √ | √ | |||
47 | 行政处罚 | 对码头、矿山、填埋场和消纳场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的处罚 | 1.处罚案件名称 2.处罚决定书文号 3.被处罚对象 4.处罚事由 5.处罚依据 6.处罚结果 7.处罚机关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市生态环境局修文分局 | 信息产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 | 贵阳市生态环境局修文分局业务一科 | ■ 修文县人民政府网 ■ 贵州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等 | √ | √ | ||
48 | 对未采取措施防止排放恶臭气体的处罚 | 1.处罚案件名称 2.处罚决定书文号 3.被处罚对象 4.处罚事由 5.处罚依据 6.处罚结果 7.处罚机关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市生态环境局修文分局 | 信息产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 | 贵阳市生态环境局修文分局业务一科 | ■ 修文县人民政府网 ■ 贵州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等 | √ | √ | |||
49 | 对从事服装干洗和机动车维修等服务活动,未设置异味和废气处理装置等污染防治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影响周边环境的处罚 | 1.处罚案件名称 2.处罚决定书文号 3.被处罚对象 4.处罚事由 5.处罚依据 6.处罚结果 7.处罚机关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市生态环境局修文分局 | 信息产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 | 贵阳市生态环境局修文分局业务一科 | ■ 修文县人民政府网 ■ 贵州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等 | √ | √ | |||
50 | 对逾期未完成环境噪声污染限期治理任务的处罚 | 1.处罚案件名称 2.处罚决定书文号 3.被处罚对象 4.处罚事由 5.处罚依据 6.处罚结果 7.处罚机关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市生态环境局修文分局 | 信息产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 | 贵阳市生态环境局修文分局业务一科 | ■ 修文县人民政府网 ■ 贵州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等 | √ | √ | |||
51 | 对拒绝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行使环境噪声监督管理权的部门、机构现场检查或者在被检查时弄虚作假的处罚 | 1.处罚案件名称 2.处罚决定书文号 3.被处罚对象 4.处罚事由 5.处罚依据 6.处罚结果 7.处罚机关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市生态环境局修文分局 | 信息产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 | 贵阳市生态环境局修文分局业务一科 | ■ 修文县人民政府网 ■ 贵州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等 | √ | √ | |||
52 | 对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空调器、冷却塔等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设备、设施产生的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处罚 | 1.处罚案件名称 2.处罚决定书文号 3.被处罚对象 4.处罚事由 5.处罚依据 6.处罚结果 7.处罚机关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市生态环境局修文分局 | 信息产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 | 贵阳市生态环境局修文分局业务一科 | ■ 修文县人民政府网 ■ 贵州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等 | √ | √ | |||
53 | 查封、扣押造成污染物排放的设施、设备 | 1.执法部门 2.执法依据 3.强制事由 4.办理流程 5.办理人员 6.处理结果 |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市生态环境局修文分局 | 信息产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 | 贵阳市生态环境局修文分局业务一科 | ■ 修文县人民政府网 ■ 贵州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等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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