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若用人单位将劳动合同遗失,且不能证明双方曾经签署过书面劳动合同,只是存在事实劳动关系,那用人单位可能就要承担管理不善的后果,支付劳动者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若用人单位将劳动合同遗失,且不能证明双方曾经签署过书面劳动合同,只是存在事实劳动关系,那用人单位可能就要承担管理不善的后果,支付劳动者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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