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县建设领域支付工资行为,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根据《贵州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黔人社发〔2025〕1号),现对美林湾B区(1#、2#、3#、8#、9#楼)项目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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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施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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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林湾B区(1#、2#、3#、8#、9#楼)项目 |
贵州浩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贵州季宇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本公示时间从2025年4月30日至2025年5月30日(30日),若该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请被拖欠人员在公示期内持有关资料和凭证到修文县建设主管部门(0851-82372914)或人社局劳动监察科(0851-82324364)进行投诉举报。若在此次公示期内未发现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我局将在公示期满后按程序向申请单位全额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特此公示。
修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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