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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度修文县人才保障性租赁住房(人才公寓)申请工作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8-04 15:33

各有关单位、广大人才:

为优化我县人才安居服务,切实解决人才住房保障问题,根据《修文县人才保障性租赁住房(人才公寓)暂行管理办法(修订)》规定,现就2026年度人才保障性租赁住房(人才公寓)申请受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房源及租金标准

修文县人才保障性租赁住房(人才公寓)位于修文县龙场街道栖凤大道南片区安置房一项目内,项目共有人才公寓57套,现有可申请房源21套,户型为一室一厅一厨一卫,单套建筑面积61.81平方米,按拎包入住标准配齐家具家电。租金标准:6元/㎡/月;物业管理费、水、电、燃气、网络等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二、申请时间及地点

(一)申请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8月14日(星期五)17:00,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送地点:修文县人才服务窗口(修文县龙场驿南路6号行政中心C区2楼县就业局246-2号办公室)。

三、申请范围及条件

(一)申请范围及条件

符合《修文县人才保障性租赁住房(人才公寓)暂行管理办法(修订)》文件要求(附件3)。

(二)申请资料

1.修文县人才保障性租赁住房(人才公寓)申请汇总表(见附件1);

2.修文县人才保障性租赁住房家庭档案(见附件2);

3.申请人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专业职称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婚育状况证明、用人单位开具的就业证明、彩色一寸近照两张、用人单位推荐材料;

4.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的同时提供企业的工商注册登记证明,企业为申请人缴纳社保的证明、个人所得税缴纳凭证、聘用证书(劳动合同);

5.自主创业的同时提供工商注册登记证明或创业项目证明(原件、复印件)。

申请人应如实申报,对申请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并作出书面承诺(模板见附件2)。若复核发现资料数据造假,该申请人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四、申请程序

个人申请→单位审核→县级审批→分配入住。按照《修文县人才保障性租赁住房(人才公寓)暂行管理办法(修订)》执行。

政策咨询联系人:

陈  洋(县住建局),联系电话:18798622263

谢守江(县委组织部),联系电话:18185568631

复审资料受理联系人:

韩  韵(县就业局),联系电话:18586798912

附件1:修文县人才保障性租赁住房(人才公寓)申请汇总表.xls

附件2:修文县人才保障性租赁住房家庭档案.doc

附件3:修文县人才保障性租赁住房(人才公寓)暂行管理办法(修订).pdf

修文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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