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安置工作的实施意见》(黔府办函〔2025〕30号)等相关规定,结合修文县实际,修文县自然资源局起草了《修文县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实施方案(试行)(征求意见稿)》。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规定要求,拟定于2026年3月4日就《修文县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实施方案(试行)(征求意见稿)》举行听证会,直接听取社会各方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有关单位报名参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对《修文县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实施方案(试行)(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建议。
二、听证会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6年3月5日(星期四)14:00。
地点:修文县自然资源局811会议室(行政中心B区8楼811会议室)。
三、听证代表和听证旁听人
(一)听证代表
本次听证会听证代表名额10人。在修文县内居住或者工作且年满18周岁的公民、社会组织代表、专家学者、行政管理人员以及县域范围内有地质灾害隐患点所在的村委会委员,有利害关系的户籍在地质灾害隐患点威胁区域登记在册的所属村组内有住房的村民群众代表等(群众代表比例不低于听证代表总数的 50%)。
(二)听证旁听人
听证旁听人名额为5人以内,可自愿报名或从报名听证代表但未被选取的人员中确定。
四、报名办法
(一)听证代表和听证旁听人的报名时间为从即日起至3月4日。
(二)报名时需填写《听证报名表》,并请提供个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以单位名义参加的,还需加盖单位公章。
(三)联系人:杨庆。
联系电话:18302522165。
电子邮箱:601948146@qq.com.
联系地址:修文县自然资源局811会议室(行政中心B区8楼811会议室)。
五、听证代表、听证旁听人确定方式
报名截止后,按照广泛性和代表性的原则确定听证代表、听证旁听人名单,及时通知相关人员。
如报名人数较多,难以确定听证代表、听证旁听人的,将通过公开随机抽签的方式确定最终的参加人员。未能参加听证会的报名人员可以采取书面形式提交有关意见和建议。申请报名人员不足时,由县自然资源局委托相关单位推荐产生。
六、欢迎社会各界反馈意见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对《修文县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实施方案(试行)(征求意见稿)》(附后)提出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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