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纪委监委关于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部署,持续推进征地拆迁领域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修文县征地拆迁(搬迁)项目土地、房屋征收行为,严厉打击贪污腐败、权力滥用、骗取补偿款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现就公开征集修文县征地拆迁领域违规违法线索及限期主动说清违规违纪违法问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征集违规违法线索
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在征拆过程中存在重复确权、超面积确权、违规买户、顶户、提供虚假信息等骗取征拆补偿款和相关待遇的违规违法行为问题线索;房屋征拆(搬迁)中介服务机构(包括征收代办公司、测绘公司、评估公司、拆除公司等)的违规违法行为问题线索;其他征拆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线索。
为鼓励群众参与监督,提倡实名举报,我们将对举报人的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反映的问题线索应当实事求是、内容具体,不得虚构、夸大、捏造事实,不得借机诬告、陷害他人。如借举报名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限期主动说清违规违纪违法问题
(一)在征地拆迁领域存在违规违法行为的公司和个人,如存在重复确权、超面积确权、违规买户、顶户行为;在房屋调查登记中虚列补偿标的物、虚增房屋面积、篡改测绘数据;出具伪造证明文件、提供虚假信息等骗取征拆补偿款和相关待遇的,应当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7月31日前到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主动说明违规违法行为。对限期内主动说清问题的,办案机关将综合考量性质情节、认识态度、后果影响等,依法从轻、减轻处理;对限期内未主动说清问题,一经查实,将依法严肃处理。
(二)在征地拆迁领域存在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如存在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互相串通,帮助征收对象骗取征拆补偿款、办理和发放权属证明,导致国家资金损失;或利用职权帮助利益相关人获取征拆领域工程项目并收受财物;或在工作中“吃拿卡要”、滥用职权、违规收取好处的,应当在2025年7月31日前到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主动说清问题。对限期内主动说清问题的,纪检监察机关将综合考量性质情节、认识态度、后果影响等,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分类甄别处置,可依规依纪依法从轻、减轻处理;对限期内未主动说清问题,以及对组织不忠诚、不老实,避重就轻、欺骗组织的,一经查实,将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三、主动说清情况及来信来访方式
1.县自然资源局(地址:修文县行政中心B区8楼;电话:82322082);
2.县城市更新事务中心(地址:修文县行政中心B区3楼;电话:0851-82332100);
3.县公安局(地址:修文县阳明大道;电话:0851-82322377);
4.涉及主动说清情况的,县纪委监委(地址:修文县行政中心A区1楼县纪委监委信访接待室;电话:0851-82326910)。
修文县征地拆迁领域腐败乱象专项整治工作专班
2025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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